23 Episode 22(1 / 1)

“‘虽无飞,飞必冲天;虽无鸣,鸣必惊人。’这句话中涵盖的成语想必大家都知道——一鸣惊人,最早是出自《韩非子·喻老》,但真正演化为我们如今所知的成语则是在《史记》中。这个故事是讲楚庄王……”

彼时小短腿在三寸讲台上灵活地走动,飞快地书写板书。这不过是众多历史课中普通的一节,却没想到正是类似这样的开端,影响了我短暂的青春。

最艰难地时候四处搬家,捡过别人淘汰的衣服来穿,没有零花钱,没有玩具,别人渴望的物质统统没有,也许唯一值得羡慕的,就是精神至上,可我觉得精神也没怎么好,若非要从中挑出好的,大致这么多年下来,只有父母的感情始终没变——像西式婚礼上牧师宣誓的那样,无论贫穷或富裕。

不是没有自卑过,但这种自卑竟是在一种可怕的灌输下——母亲是个典型村里走出的大学生,说得好听叫心气高,说得不好听叫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我无意中听到她的喟叹,多年婆媳关系的不善让这个干练的女人更想独立出去,在她心里,这里,我们定居了六年爷爷奶奶家,其实没有一刻不是煎熬囚笼,环境虽好,仍始终不过寄人篱下。

当然,她的愿望实现了,我们搬到了湖阳道。

偌大的房子一定给了她无比的自由,她解脱了,不用再每天看人脸色,不用小心翼翼维持复杂的人际,不用假意微笑,这里没有别人,不会有人给她气受。

可是,我觉得更空,更无聊。

每天晚上我都不穿拖鞋,时常赤脚踩在地板上慢慢走下旋转楼梯,冬夏不变,然后一个一个挨着打开楼下所有的灯,直至灯火绚丽,不知是怕吵醒他们,还是怕惊醒自己,我像一个迷失者,游荡徘徊在午夜,还想寻回曾经的梦——至少有很长时间我都活在回忆里。

我看着客厅通明的灯火,才觉得稍稍有些安心。

这里没有早晨路过的卡车按响聒噪的喇叭,没有早上上菜场买菜的大妈尖声细谈,没有推蜂窝煤的人走过,没有收废书报锵菜刀的人吆喝,更没有挑着担子卖凉粉凉面的小贩。

是的,这里静得连鬼影都看不到,直到我念大学离开了小城,我也不知道周围住的什么人,叫什么,多大年纪。我们活在了一个可悲的世道。

秦桑有次跟她的母亲来附近办事,隐约有印象我住在这边,便打电话给我,我只是答应一句,匆匆套了件外衣就出去,我们在街上边聊天边漫无目的地走,最近的时候隔我家只有一条街,可是我却没有邀请她,甚至都没有告诉她我的确切位置,不止是她,还有很多人。

我想我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心理。

小时候近况差,东奔西走居无定所,我不愿吐露地址;小学的时候,我在母亲的思想灌溉下觉得有家的温暖却又与真正的家似是而非;到现在我有了家,却再也不想,因为我觉得,我不需要所谓的虚荣感,甚至有点畏惧。

那一年的半期考试,作为一个分班成绩在女生中都只能算中等的我,爆了一个巨大的冷门,拿了全班第一。

自此后,无论我人出现在班级视线所及的任何一个地方,都会有人用“第一名xxx同学”给我冠名,更让人发笑的是还有人直接叫我“一名”,好长时间碰上其他班的老同学,他们都以为我不满以前的名字而改名了。

最高兴的是母亲,这似乎让她觉得扬眉吐气,一洗多年屈辱,终于得见璀璨华光。这严重激起了她的争强好胜心,我不知道她是否也曾做过篇幅巨大的白日梦。她变得更加关注我,不太自然,十分刻意,一旦我在饭桌上提到学校的事,她便立刻敏锐的询问,似乎想从我嘴里撬出更多。

是的,我一鸣惊人了,做到了我想做的,脱胎换骨,从此实现心中的高大,有一天有独立的资本,可以去做自己想做。因为我有了借口,从别人的眼里都可以看到繁花似锦。

我一面烦躁那样的称谓,却又一样的迷恋,从此忘记本心,给自己加诸各种镣铐。

如果我当初成全师述言的第一,是不是后来就不会如此?

我在等到一样东西的时候,我兴许丢舍了更宝贵的财富,可那个时候的我不懂,我只看到了眼前,像戚戚名利的人一样,打响了年轻战场的第一枪。

孔羽的话一直回荡在我的耳边,那是天雨洗过微霁的天空,透到鼻翼的风都是如此舒爽,我不幸中枪被小老头抓壮丁似地扔到了800米项目,我自认是个没体育细胞的人,当胸前用回形针别着写着号码的布,站在跑道上看到高举的发令枪时,我的腿肚子都在打哆嗦,这是我第一次参加田径跑,在一个相处还不到一个月的新环境。

就是那天,开学后我第一次碰到孔羽,她笑着跟我说:“阑珊,你刚刚真厉害,你不知道,你们班所有人都站起来给你加油,我看了一下,真的一个都不少。”

我其实挺震撼的,因为始终弱化存在感的我,没有显赫的入学成绩,也没有长袖善舞的交际,可能连认识我的人都没几个,怎么可能还有人为你鼓劲,上了田径场,怕人都认不出来。我不是没见过,周围几个班都有过这种情况。

夏戎恰好从我身边走过,本来也没注意,先听到孔羽的声音,回头看我也在,忽然抿唇伸手拉了一把前面的哥们。

“刚刚的项目难道不是竞走?”

哥们被他拉得一愣,孔羽脸色忽然有些不自然。

我只以为是夏戎胡说八道令她气不过,于是也打了个呵欠揶揄,“这年头年纪轻轻得个近视都不时髦了,连老花都遍地走。”看走过三两个女生,巧笑倩兮,我顺手想挽住孔羽,指尖却从她的手臂边滑过,不知何时,她已经站在离我不远不近的位置。

我从没想过难得的主动却轻易冷却,那个时候以为无坚不摧的内心开始因为青春这个东西相形见绌,土崩瓦解,我开始会担忧,会顾虑,会彷徨,迷失自己。

夏戎再说了什么,我一个字也没听,也不关心,我只是一颗心系在好朋友身上,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失去。

如果说于未然的离开终于有个实质性的影响,那么此刻毫无疑问被发掘——我不再无畏孤独,沙漏颠覆,我开始害怕孤独。

我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一深一浅踩着有些潮湿的水泥地,故意落在后面与孔羽错开了一个微小的距离。

“喂,你哪个班的,别拽着我的袖子……”

“你他妈再嚷嚷老子给你一拳。”

带着鸭舌帽的少年忽然暴躁起来,心中因此生出莫名的惆怅与烦躁。

我从没想过让自己做一个安静的奇女子,至少在我不是无话可说时我从没想过。

秦桑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对着珐琅彩窗发呆,我想这家人一定是有严重的欧洲情结。我用开玩笑的口气跟她说我被困在了女巫的高塔上,说着把头伸出窗外,二楼,勉强算高吧,跳下去缺胳膊缺腿的几率还是蛮大的。

“你以为你是莴苣姑娘。”

手指敲了敲窗棂,“我可没有长发,让王子爬上来。”

那边沉默了一下,我以为信号断了,晃了晃手机,甚至忍不住伸到窗外,一个高挑的少年疾步向别墅走来,花园里散落的人都冲他颔首,我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手机里突然传出秦桑巨大的“喂喂”声,我下意识收手,撞到了顺手放在窗边没喝完的果汁。

我缩了回来,似乎又给父亲添麻烦了,却丝毫没有大难临头的觉悟。

“因为我会自己剪断我的长发,不会让女巫有机会伤害王子。”一手揣着手机,一手抄着空杯子,穿过两间房,从另一边往下走,我敢肯定那个倒霉鬼已经从另外一边上楼了。

上个星期秦桑买了两瓶鸡尾酒,度数极低,卓萧很不以为然的说这种酒都是用烈酒调制的,并且自夸自卖,恨不得把自己吹成一个调酒大师。

我无聊地琢磨了一下他的话,当然凭偶然记忆留存下来的东西都不怎么靠谱,俨然这杯子里被遗弃的是失败品。

秦桑似乎在做面膜,只能憋着声音表示她的不满,“患难见真情你不知道么!这可是个幸福的童话。我表示严重怀疑你的年龄,你这个老女人,快把我家的姗姗交出来。”

我失笑,秦桑立刻恍然,“宋阑珊,不知道为什么有种感觉,我总觉得你似乎知道结果,所以才故意这么做,就像你知道我接下来会说什么,故意诱导我往这边说,以此来满足你变态的乐趣。”

我似笑非笑,“一定是你最近美容觉睡得不够,已经出现错觉了。”

“其实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人生总无常,不如不遇见。小姐,请移步现实。”在她还没有想到措辞时,我抢先接过来。

秦桑笑骂,“我终于找到一个鲜活的例子可以证明读书确实可以读成神经病!”

“谢谢谬赞!”我在她肆意的笑声中挂断了电话。

我的心中渐渐生出一种好玩的念头,似乎在这种犯错过后不想被发现,又渴望有人能发现的念头刺激下匆匆奔跑,以至于母亲一连来了三个电话都被我掐断了,我不想听她的大道理,虽然我猜想她已经一眼就识破了我。这是属于青春独有的敏感,母亲总是在和我不对盘的时候一向慧眼如炬。

我在自导自演一出自己才懂的闹剧。

外面谈笑的女人们满面春风,这里不需要你有多少真情,只需要里足够虚伪。

我走下仿旧的楼梯,与这里格格不入。

很好,前方出现了几个女孩,叽叽喳喳聊天。

有个女孩大概觉得我很面善,我回报之一个礼貌式的微笑,她立刻很大度地过来拉我的手,自来熟地搭话方式是不会无聊到从天气聊起,于是她直接单刀直入,表示我这位以前没见过的客人,可以任意地提出自己的喜好。

“啊?”我突然延长了声线,“我现在好想打街机。”

别说这些家世良好的乖乖女,就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子,通常都是如避蛇蝎。我从没去过,但是以前路过小巷子,会看到网吧的隔壁有个没挂招牌的店子,用厚厚的深色布挡住,有人出来时掀开布帘,远远看到里面的人双手拍着按钮,玩得忘我激情。

每当那个时候,孔羽总是拉着我佯装一副我没看见的模样,然后继续保持我们好学生的形象。

那个女生没料到我闲闲来了这么一句,瞬间就冷场了,几个人都假装没听到,甚至喜形于表的已经露出了厌恶感。

“果然是个暴发户的女儿,没什么品味。”

走出去两步我又折返回来,刚刚嚼舌根的卷发女生也是怕我听见,突然就住了口,又觉得自己这样很没底气,立刻装作在思考,然后随口和旁边的人高谈阔论起来。

“其实我刚刚是开玩笑的。”

我径直走到一开始跟我攀谈的那个女生面前,只有她还算端正,始终不卑不亢,一双眼睛乌亮。这附近人有点少了,看外面爬山虎攀援了一壁,花架藤蔓突然透着一股幽深。

“其实我比较喜欢看电影。”我故意拉高了声音,卷发女生听见了,立刻停了下来并且展现了那么一丁点乐趣,好像并不相信,也许我说得不过是无聊的乡村片。

我凑近些,“比如……”不经意绕到女生的后头,其他人都竖着耳朵听着,“生化危机。就是那些丧尸啊什么的……”说着一只手顺着她的脊背摸上去肩膀,此时天气微凉,但为了保持良好的姿仪,都穿着单薄的衣服。

那女的被我幽幽地语气糊弄住,又觉得背脊发麻,一转头什么都没看到,吓得尖叫一声,这不过就是学生之间流行的招数,站人这边,拍另一边的肩膀。

我把空杯子塞到最初那个女生的手里,是真的畅快一笑,她大概也没有见过我笑得如此毫无保留,愣怔着接了过来,握在手上。

“谢谢了,玩得愉快。”我学着秦桑吹了声口哨,但其实也没吹响,却依旧觉得乐趣斐然,然后大摇大摆走了出去,好像终于呼吸到了久违的新鲜空气。

身后似乎有蹬蹬的脚步踩着楼梯下来,可是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淡定地从桌子上捡了一些糖果糕点,然后一个人挑了僻静的小路走到湖边。

美其名曰人工湖,其实不过是个堰塘。远处还有人坐着,对这些被圈养的鱼钓得津津有味。

至于那些电影,我自然是没有看过的,胆小如我,可从来不会拿自己的心脏开玩笑。当然,我也没有对这种恶趣味有一丝愧疚,也就是吓吓她们,回过味来,就最初出其不意有唬人的真功效,娱乐一下自己,在压抑的聚会中扬眉吐气罢了。

我使劲用脚踩着小径上凸出的鹅卵石,硌着有点疼,但心里又迷恋这种感觉,真正痛并快乐着。是的,我的情绪是瞬息万变的,这十几年我自己也没摸透自己的心思,我看着渐渐疏落的灯火,反而有些失神,过会,觉得自己今天真是矫情无比,这还是那个自我而冷漠的宋阑珊么?

秦桑说得对,可惜我不是被书逼疯的,我正慢慢享受青春的癫狂。

是不是无论走到哪里,那种血缘的感应总是说不清道不明。

起初的我,从来都认为父母并不了解我。

我在脱离大人们的视线最后一秒被拦截住了,准确地说,他远远地看见了我,然后用大嗓门叫住了我,我听见,并且停了下来,其实在下一个拐角,我想离开想躲起来,他们未必真找得到,但我不能。

秦桑说:“你看起来对什么都不关心,对谁都冷漠,其实只不过是纸老虎,什么叫物极必反,人们总是极力表现自己缺少的。”

秦桑又说:“宋阑珊,你小心哪一天不要得癔症了。”

我反问她,看人可曾有错。

她立刻信誓旦旦回答我,直说怎么可能。

于是我笑了,讥笑她,“所以说,除非你眼瞎。”

我承认她说中了我最薄弱的地方,我的坚定我的沉默我的冰冷都是假的,我在乎很多,我也很爱护短,连我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护短,来自血脉里,或者说,这就是一个人的致命点。

不管我多么怨恨我父亲的疏忽,多么讨厌我的母亲的某些作为言语,我想我始终将他们视作生命的珍宝,就像小孩子的护食,就算是欺负,也只能有我来。

尽管我不喜欢这样的聚会,我依然转身,得体地看着几个人朝我走来,极力为父亲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我不允许有人看低他,我嫌恶那些说他坏话的人。

“这是你柴叔叔,”父亲走进我,忽然近身压着嗓音在我耳边说,“最近嘉尚正在和他们竞标。”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中学生必读世界名著,早就将资本家批得一文不值,典型的衣冠禽兽,我看着那个有些发福并且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忽然觉得假得不行。

而后我才明白这是一种强行注入的是非观,大人们无意的一笔,本以为无足轻重,实际上却影响了孩子们的判断力,尤其是多变的青春,敏感的雨季。

我还没有想明白,父亲的大掌落在了我的右肩,“快叫柴叔叔!”

我如实喊了,柴定勉乐呵呵笑着,和父亲夸赞了几句。然后他转动他魁梧的身子,一个跟我差不多大年纪的女生渐渐显了出来,从后面走过来挽住柴定勉的胳膊。除了十分高挑,并不见得多少细致的美丽,也没像其他几个女孩子一样偷偷拿了母亲的化妆包,施以粉黛,远远看倒是有几分粗犷和大气。

和她一比,我不仅是个子小巧玲珑如玉,风里纤细得骨瘦如柴倒形容得更贴切。

这个女孩子叫柴敏,用全世界六十亿分之一的几率和我相遇,也本该在人海洪流中浮沉殆尽,亦或是在岁月的消磨中被忘记。好一点做个点头之交,差一点就连朋友也不是的陌路人。可是却在那些不经意留下的伏笔下,写出了可能影响我一生的跌宕起伏。

我理解父亲渴望我更早成熟,更早明白世上险恶,可是却也因此让我更复杂的眼光去看这个世界。我始终笃定,我和柴敏的纠结,从来都是生活的强拉攀扯造就。

利益争端,商业战场。

有的人生来就是要做朋友,有的人可能天生就是要做敌人,这句话并不假。

我习惯性呵出一口气在掌心。

这里的衣香鬓影,都不是我的安乐红尘。

“步行出山,东面需要两个小时,北门停车场需要一个半小时。”

我被这突兀的声音惊了一跳,刹那回身,并不相信这样好听的声音来自那个靠着钢琴闷头玩PSP游戏的人,他不再吝啬多一个字,整个人都沉默,拒人千里之外。

我并不太确定他在同我说话,我整个人都一动不动,开始审视自己是否将抗拒感表现得那么明显,不然怎么这么轻易被人猜出,难道安慰自己这只是一个巧合?

“咦!你在跟我说话,刚刚没见过。啊哈,你要离开,这么晚了不合适吧。”我开始装傻充愣,心里实在很不爽这个多管闲事的人。

他的目光犀利如寒芒,落在游戏机的屏幕里,但瞳仁里并没带游戏的狂热,反倒起了三两分无趣,尽管如此,他的手速依旧很快,没过多久他就收了起来,随手放到了钢琴上,整个人更加兴致缺缺。

高傲自负,傲视平生,又对这样的自己不满意,没有挑战所以表现出兴致匮乏。这样的第一印象着实不好,我不太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

正巧那边叽叽喳喳传了阵阵笑谈,我趁此撇过头去,刚好看到被莺莺燕燕包围的卓公子,此刻他巧舌如簧,如鱼得水如同第二个贾宝玉。

这个姗姗来迟的救场者。

正好他也看到了我,冲这边吹了个口哨,我笑着回应,那个朽木一样死气沉沉的高个子往回走,突然冲我勾了勾唇。

“确实不应该。”他在说,“我刚刚看到你了。”

我脑子里嗡嗡一响,才终于缓过神来,脸色一变——是他!我往前追了两步,卓萧正好往这边走来,看到我如此失态。

“哎!”

他停下来看了我一眼,眼睛很亮但是没有喜怒。

“对于一个车都不会开的人,是不能够,你还没到法定年龄。”

他顿了一下。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的心里当时是有多逆反,提到我的名字常有人想起辛稼轩的这首词,可我偏偏不做这个解释,我固执的想。

“是阑珊玉佩罢霓裳,相对绾红妆。”

他笑得更加神秘莫测,有那么一瞬间,我竟认为他听懂了我话中的深意,想引以为知己。对一个交际面狭窄的女生,时常孤僻,性格怪异,从小都对知己有种莫名的追求。

卓萧从后面重重地拍了一下我的背,“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眼睛绿得就像一头猪饿了三个月。”

“干嘛!”卓萧被我盯得浑身发麻,忍不住后退一步。

我一本正经地说:“你今天忘记带东西了。”

卓公子下意识摸摸自己的脸,然后倒腾完所有荷包,最后十分疑惑,“我究竟忘记了什么?”

我轻轻一笑,“你忘记把你脑子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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