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
关外尽是漫漫黄沙。
生活在这里的人们要比关中的人艰难得多,一年没有几次降雨,收成更是少得可怜,百姓的生活捉襟见肘。
可是,很多人还是舍不得离开这里,因为故土难离。
再穷也是自己的家,再穷也是自己生活半辈子的地方。
关外。
老君庙。
老君庙不仅有庙,还有一个小镇。
小镇只有一条街,没有什么买卖,仅有的只是一个小酒馆,一个小客栈,一个小米店,一个小馒头店,一个小铁匠铺。
人们的生活都很艰难,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
有的人在种田,有的人在养鸡,有的人卖馒头,有的人开酒馆,有的人开客栈,有的人开米店
阿七也有自己的活法。
怎么活?
耍赖。
阿七的爹娘在十年前的大旱之年病故了,无依无靠的阿七得活着,但是,阿七很聪明,他不偷也不抢,他就会耍赖,而且屡试不爽。
他在馒头店用自己十几年都没洗过的黑手,挨个摸着白白的馒头,被他摸过的馒头上都有黑黑的泥印,还有谁会买?
老板让他把那些馒头都买下来,可是,阿七没钱。
没钱?
“让你没钱。”店老板抄起擀面杖就打了阿七一下,这一下根本不重,但是,阿七倒在地上就开始吐血。
什么血?
只有他知道那是猪血。
但是,别人不知道。
店老板还以为自己打死了人要摊官司,吓得腿都不听使唤了。
于是,阿七顺利的讹了十两银子和十几个馒头。
他在张寡妇家的鸡圈前面,偷偷的用小刀划破了自己的胳膊,非说是张寡妇的鸡给咬的。
“鸡能咬出刀伤来?”
张寡妇当然不干了,上去就是一脚,这一脚跟挠痒痒差不多,但是,阿七同样是倒在地上就开始吐血。
张寡妇吓坏了,又是磕头又是作揖,最后还是赔了阿七一只老母鸡。
这就是阿七的活法,赖皮的活法。
全镇的人见到他就好像见到瘟神一样,都躲得远远的,生怕被他赖上。
赖皮阿七的名号,在这个小镇上那可是响当当的。
虽然这是贬义的,但是,阿七不在乎,赖皮就赖皮,总比饿着肚子强。
阿七已经二十多岁,黑黑瘦瘦,蓬头垢面,浑身脏兮兮的跟个叫花子差不多,甚至还不如叫花子,因为他连一双鞋都没有。
阿七不在乎,黑黑的大脚板,阿七觉得跟穿着鞋也差不多。
阿七不会武功,阿七什么都没不会,他只会耍赖过日子。
可是,他耍赖的日子就在今天到头了。
为什么?
耍赖也要有人才能耍的起来,没人跟谁耍?
为什么没人?
因为小镇的人都死了。
怎么死的?
大白天被人杀的。
是马贼。
这伙马贼是从远处来的,很疯狂,见人就杀,见东西就抢。
小镇上瞬间变得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这不是本地近处的马贼,盗亦有道,马贼也懂得兔子不吃窝边草,更不可能赶尽杀绝。
半天时间,本来就没几个人的小镇,除了阿七,一个人都没有了。
阿七看见了那伙马贼,在镇子外面,远远的就看到了。于是,阿七就躲了起来,躲进了老君庙。
马贼走了之后,阿七就看到了镇子上除了尸体什么都没留下,养活自己二十几年的小镇变成了地狱。
怎么办?
阿七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
自己也要去做马贼,杀人总比被人杀要好。
想活着总得想办法,马贼也未必不是个好的职业。
说干就干,阿七知道本地也有一伙马贼,就在三道沟。
这伙马贼专门劫掠往来的客商和镖队,都是狠角色。
为了寻找自己新的职业,阿七踏上了寻找马贼的漫漫长路。
一路上赤地千里的黄沙,让阿七干渴难耐。
没办法只能忍着。
忍耐,是阿七难得有的品质,这也是生活逼迫出来的结果。
阿七依靠自己强大的忍耐力,依靠着自己黑黑的一双脚板,踏着滚烫的黄沙,就像唐僧取经一样,经过了众多苦难,来到了三道沟,来到了黑风寨。
“什么?你要入伙?”三道沟的马贼头领叫三刀疯,武功不赖,三刀就能要人命,你不死也得让你疯,所以绰号三刀疯。
“对,我要入伙,我要加入马贼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阿七终于见到了三刀疯,信心满满的要入伙。
“前途?你说说马贼有什么前途?”三刀疯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马贼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当然有前途,而且前途一片光明,做马贼可以大块吃肉,大碗的喝酒,随便玩女人,还可以扬名江湖,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号,就像这黑风寨,在大西北有哪个不知哪个不晓?来往的客商、镖队有哪个敢不来拜山头,有哪个敢不给大当家的面子?所以,马贼是江湖上最有前途的职业,前途一片光明。”阿七拍着胸脯,连比划带跳脚,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阿七将黑风寨和三刀疯好一顿夸赞。其实,阿七哪懂得什么前途,他只想跟着这帮人混口饭吃而已,但是,阿七很聪明,他知道对着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
阿七的一顿马屁功夫让三刀疯和那些马贼很受用,都在那里傻呵呵开心的笑着。
“你想入伙,可以,但是,你也得按规矩来。”三刀疯并没有因为几句赞扬而失去原则。
“规矩?什么规矩?”阿七一愣,阿七没想到当个马贼还有规矩?
“规矩就是投名状。”三刀疯没说话,旁边的一个一只眼的马贼,在和阿七讲解着入伙的规矩。
“投名状?什么投名状?”阿七哪懂得这些,他连字都不认得,除了在老君庙依靠自己耍赖的本事勉强活着,他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
“投名状就是你要想入伙就去随便杀个人回来,把他的脑袋带给大当家的,你就算入伙了。”一只眼拍着阿七的肩膀,为阿七讲解着投名状的意思。
“没问题,杀人,小事一桩,我平常没事就杀几个人玩玩,这算什么?”阿七一听,立刻面不改色,拍着胸脯大喊大叫的作着保证。
实际上阿七此时的心跳已经达到了极限,杀人?他只杀过鸡,还是好不容易从张寡妇家讹来的,家里就剩下一把有着六个豁口的生锈菜刀,杀了半个时辰,才算把鸡杀完。
杀人?阿七哪有那个胆子?
此时,现在阿七想的就是,赶紧溜之大吉,再想别的办法,只要动脑筋还怕活不下去?
大不了重拾老本行,再找个地方继续耍赖。
但是,嘴上不能这么说,借着投名状的机会溜之大吉,还不丢面子,也是好事。
阿七一边叫喊着,一边手里挥舞着那把六个缺口,还生了锈的菜刀,这是他唯一的财产。
随后,转身器宇轩昂的大步走出了黑风寨。
阿七离开黑风寨以后,一阵的狂奔,一边跑着一边骂着:“他娘的,当个马贼,还要先杀人,我上哪儿找人杀去,别人没杀我都不错了。”
一路的狂奔,阿七实在口渴,突然,阿七居然看到一片绿洲,这在沙漠里不多见,黑风寨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在三道沟建的寨子。
绿洲当然有水,不仅有水还有一片草地,还有一棵很粗的大树,仅有的一棵树。
阿七趴在湖泊边上大口的喝了几口水,总算没渴死。
烈日当头,在大西北最难熬的就属这当头的烈日。
阿七很累,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会,阿七一边想着,一边看到了草地上的那棵唯一的树。
阿七上了树,在繁茂的枝叶遮挡下凉快了很多,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阿七被人惊醒了,是两个人说话的声音,阿七眯缝着双眼,迷迷糊糊的向下一看,树下有两个人。
这两个人的年纪相仿,差不了几岁,大概五十岁左右,穿着阔气,是武林人士的打扮。
阿七没听清两个人在说什么,但是,阿七却突然间被吓呆了。
阿七看到了什么?
阿七看到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过自己树下的时候,后面的那个人突然间拔出自己的剑,一剑就刺穿了前面那个人的身体。
前面的那个人口吐鲜血,立刻倒在了地上。
后面的人上前在已死的人身上了半天,拿走了一个小包裹,随后转身扬长而去。
杀人的人走了很久,阿七都没敢下来,不是他不想下来,而是,自己的腿不听使唤,阿七的牙齿在颤抖,双腿发软,已经忘记怎么下来?
那个人的剑很快,而且就在自己的眼前,那把锋利的剑就好像插进自己的身体一样,阿七当时差点尿了裤子。
天快黑的时候,阿七才缓过神来,慢慢的下了树,看了一眼尸体,随后撒腿就跑。
可是,阿七刚跑出去不远,突然又停了下来。
为什么?
因为阿七想起了投名状。
自己必须杀了一个人,割下他的脑袋,才能入伙。
阿七不敢杀人,但是,现在自己的眼前却有一个现成的投名状。
反正人已经死了,割下他的脑袋,就说是自己杀的,谁会知道?
阿七想到这里,心里在夸奖着自己的头脑为什么那么聪明?
阿七拿出了自己身上的那把六个豁口,生了锈的菜刀,慢慢的哆哆嗦嗦的又走了回去。
可是,就算是死人,砍下一个人的脑袋,阿七也是没这个胆量。
怎么办?
阿七有办法。
阿七使用了自己的“幻想**”,这是他最擅长的,也就是做白日梦。
阿七心里想着自己能够在黑风寨一边大碗的喝酒,一边大口的吃肉,还能玩女人。
阿七的心里想着这些,心里早就乐开花了,有了思想的动力,就会有行动,阿七举起了菜刀,一下一下的砍着尸体的脖子,也不知道是脖子硬还是菜刀不快,足足砍了几十刀,才把尸体的脑袋砍下来。
此时的菜刀已经不能称之为菜刀了,因为连豁口都已没有,那只能称之为一块铁,沾满鲜血的铁。
此时的阿七已经像极了杀人不眨眼的杀手。
为什么?
因为他现在浑身都是血,砍尸体溅起的血。
阿七拿起了人头,也不知道是应该开心还是害怕,但是,有件事是他最愕然的。
是什么事?
因为他突然间看到,尸体的身边还放着一把剑,一把没有出鞘的剑。
“他娘的,我真是笨。”阿七很愕然,自己刚才太紧张了,居然没看到那把剑,早看到那把剑就不用费这么大的劲,用自己的破菜刀去砍尸体了。
阿七一路狂奔,比逃离黑风寨的时候快多了,他开心的回到了黑风寨。
三刀疯和那群马贼看到阿七浑身是血的跑了回来,再一看他的手里居然有一颗头颅。
“没想到你小子还真有种,你走的时候,我看到你跑的比兔子还快,还以为你害怕了,没想到还真成了事。”一只眼真的没想到阿七能回来。
阿七得意洋洋的向三刀疯和一只眼还有那些马贼讲述着自己投名状的经历,说的吐沫星子乱飞,说的天昏地暗,跟说书的差不多,当然,那都是吹牛,不过谁也说不出什么,毕竟事实摆在眼前,人头就在阿七的手里。
投名状被吊了起来,人头就吊在黑风寨的大门上。
于是,阿七光荣的成为了一名马贼。
在黑风寨,酒有了,不过不是大碗大碗的喝,而是,只有一小碗。肉也有,不过不是大口大口的随便吃,而是,只有一小块。女人也有,不过轮不着阿七,那是三刀疯的女人。
做马贼谁够狠,谁能抢的东西多,谁能杀的人多,谁就能大碗的喝酒,大块的吃肉,还可以玩女人。
阿七只是新入伙的马贼,寸功未立,当然什么好事也轮不着他,不过能填饱肚子,阿七已经很满足了,更何况还有酒喝。
阿七心里已经很美了,真希望这样的小日子就这么过下去。
但是,这里不是养大爷的地方,好日子第三天就到头了。
为什么?
因为得出去干活。
马贼干什么活?
马贼当然是去抢劫,是去杀人。
不抢劫,不杀人,吃什么,喝什么?
阿七也分到了一匹马,不过是别人不愿骑的最瘦、跑得最慢的马,有马总比没有强,阿七很想得开。
黑风寨几乎全体出动,这次是个大买卖,目标老鹰口。
老鹰口在星星峡谷的边上,三刀疯带着自己的弟兄们来到了老鹰口。
这里是黑风寨的地盘,有消息说有一票商队带着红货要通过老鹰口到长安去。
消息属实,三刀疯他们刚来到老鹰口不久,一队骆驼商队就缓缓的从西而来,这个商队人数不少,货物更多,只是骆驼就有六十多只,全都拖着货物。
骆驼上还有人,最少也有五十多人。
商队来到了老鹰口,三刀疯让一个喽啰按照老规矩拦住了商队的去路,随后开出价码,给足了钱就放行,否则就杀。
按照惯例一般情况都没问题,因为三刀疯并不是漫天要价,他是根据自己的情报才出的价码。
可是,今天遇到了例外,对方连一分钱都不想给,三刀疯彻底疯了,一声口哨,大队人马杀了过去。
阿七在后面没敢上去,因为他忘了一件事,他手里没刀,没人给他刀,他也忘了要一把刀,他只有腰间的那把已经不能称之为菜刀的菜刀。
阿七现在真后悔,在绿洲光顾着想酒,想肉,想女人,忘了把那把剑拿回来。
可是,就算有剑,阿七也不敢上去,他没见过这阵仗,更没真正的杀过人。
他加入马贼只是想混口饭吃,没想到,马贼的日子也不好过。
两伙人已经对杀了起来,刀光剑影的喊杀之声,已经让阿七的腿都软了。
阿七更吃惊的是,自己的大当家三刀疯,居然被人一刀砍去了脑袋,三刀疯的三刀已经不灵了,他碰到了硬手。
阿七看到一个穿着异族服装、满脸大胡子的中年男人,手拿一把弯刀,飞身而起,一刀就砍掉了三刀疯的脑袋。
阿七看着三刀疯飞起的头颅,吓得腿都麻了。
这队商队的来头不小,全是高手,几个回合下来,三刀疯就死了,五六十人的马贼队伍也只剩下了一小半。
大家看到大当家的死了,赶紧拍马就跑,有的嫌马跑得慢,恨不得自己变成马,免得被杀。
阿七当然也不示弱,跑,是他最拿手的,杀人不会,跑还不会?
阿七调转马头,赶紧拍马就跑,可是,自己的马没跑出几步,自己就突然间被人从马上拽了下来。
灰头土脸的阿七抬头一看,是一只眼,一只眼的马丢了,他把自己拽了下来,骑上自己的马跑了。
阿七气的头发都炸起来了,一边追一边在后面骂着一只眼。
可是,骂有什么用,后面的人已经追上来了,阿七赶紧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是什么?
跑。
阿七跑的功夫是小时候偷鸡摸鸭练出来的,阿七使出全力恨不得把自己的第三条腿都用上,全力的跑。
阿七已经分不清是什么方向,朝着没人的大沙漠跑去。
不知道跑了多久,气喘吁吁,汗流浃背的阿七一回头,看到后面早已经没人追自己了。
这才停下,慢慢的向前走,可是,自己跑到了什么地方?
阿七抬头看到的只有茫茫的大沙漠,除了沙漠就是沙漠,什么都没有。
阿七知道麻烦了,自己生活在大西北,知道沙漠的可怕,刚才自己太害怕了,不知不觉跑到了沙漠的深处。
怎么办?
阿七心里没底,沙漠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恐怖的,阿七知道,如果在天黑之前找不到离开沙漠的方向,自己很可能就会死在这里。
沙漠的昼夜温差很大,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恐怖的沙尘暴。
自己不被沙尘暴埋葬,也会在夜间被冻死。
走在沙漠深处的阿七,除了恐惧还有干渴,自己跑的汗流浃背,身体的水分已经几乎挥发光了,现在又在沙漠的深处,在烈日的烘烤下更是干渴难忍。
好在,阿七还有一个一般人没有的优点,那就是忍耐。
忍耐,想活着就只能忍耐。
但是,前路茫茫,忍耐也是有极限的,人的体能也同样是有极限的。
烈日。
黄沙。
干渴到极限的人。
这荒漠的深处只有这样的画面,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阿七是人,普通的人,而不是神。
人有极限,无论任何人都有极限的时候。
所以,阿七倒下了,倒在了茫茫而无边际的沙漠深处。
除了等死,阿七现在没有任何办法,但是,阿七的意志还在告诉着自己,不能放弃。
奇迹有时就是,在你坚持到任何人都想不到的时候,才会出现。
因为只有这样奇迹才能被称之为奇迹,否则就不是奇迹,而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奇迹就发生在阿七已经倒下,但是,没有放弃的瞬间。
阿七在自己朦朦胧胧的意识下,突然听到了一种声音。
什么声音?
是嗡嗡嗡的一种声音。
这种声音越来越大,越听越清楚,最后,就好像在自己耳边一样。
阿七,被这种声音再一次激起了求生的**,这种求生的**来自人的本能,来自阿七潜意识的本能。
阿七慢慢的抬起了头,慢慢的用尽全力撑起了自己的身体,慢慢的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向那个嗡嗡嗡的声音。
声音距离阿七好似很远,又好似很近。
阿七不知道多远,因为阿七现在的意识已经不太清醒了,他只是凭着自己强烈的求生**在行进着。
阿七走了不知道多久,终于看到了一个在沙漠中与众不同的建筑。
是一个已经严重风化的石头建筑,好像是一只鸟的建筑,但是,这只鸟的建筑很奇怪,居然有两个头。
阿七已经懒得管它是几个头了,阿七只知道那种嗡嗡嗡的声音就是来自于这里,只知道这里有可能是让自己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声音就来自这个建筑下方的山洞之中,阿七没有犹豫直接走了进去,进入山洞后就是一个很长的陡坡,阿七直接就滚了下去。
漆黑的山洞中,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是,在一个拐弯处却好像有亮光,阿七艰难的拐进了那个通道。
阿七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灯火通明的大殿,大殿的门口摆放着很多酒坛,不仅有酒坛,还有很多肉干。
阿七已经顾不得高兴,打开酒坛一口气就喝了一整坛的酒。
酒。
很好的酒。
很醇香的酒。
阿七喝下一整坛的酒,知道自己的命保住了。随后又吃了一些肉干,那些肉干并没有坏,很新鲜。
阿七很奇怪这是谁放在这里的?
突然,阿七一抬头看见了一件更奇怪的事,自己刚才只顾着喝酒吃肉,根本没顾忌看其他的。
阿七看到了什么?
在这空无一人的山洞中能有什么奇怪的事发生?
敬请期待下一章。
沧桑三叔
2018年1月2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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