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潇潇啊,这么晚还没回家呢?”
上一秒,莫亦潇还欢喜地,希望时间停可以在这静静一刻。下一秒,就厌烦地皱起了眉。
一个故作温文尔雅的声音,传入她的耳朵,甚至让她产生了生理上的恶心。
这个人,正是抢了她的岗位,又妄想得到她身体的,杜雪峰。
之前,杜雪峰那些如意算盘都没打响,反而让他对莫亦潇更为上心。
有些人,天生的贱骨头。
对于那些上赶着贴上来的人,他们偏偏瞧不上。
非得是自己使劲浑身解数,都追不到手的,才算是他们心心念念的猎物。
杜雪峰就是这样的人,以他的样貌和家室,医院中,明里暗里对他表达爱意的女人,不在少数。
可,他偏是一心追求莫亦潇。
似乎,只有把莫亦潇这座大山翻过去,才能真正体现出他无与伦比的魅力。
这只是,占有欲,征服欲,而无关于爱。
杜雪峰上前两步,假装不经意地,甩着手中法拉利的钥匙,追问道:
“潇潇,天这么冷,怎么还不回家?”
莫亦潇瞟了他一眼,秀眉微皱,厌烦道:
“我回不回家,跟你有什么关系?”
这人是不是太不要脸了,真当自己是什么天选之子吗?
管得真够宽的!
莫亦潇瞪了他一眼,转过头,拉着御风霆就要离去。
“等等!”
杜雪峰上前一步,拦住二人去路,舔着脸笑道:
“潇潇,你看,正下着雨呢,让我开车送你回家好不好?”
说话间,又举起了手里的车钥匙,左右直晃。
莫亦潇不耐烦对方的虚无炫耀,往御风霆的身边靠了靠,伸出二人紧紧相握的双手道:
“不好意思啊,已经有人要送我回家了。”
一脸得意,这,才是真实的炫耀!
杜雪峰见二人亲密地牵着手,瞬间脸色一沉,目光阴郁,看向御风霆道:
“你是什么人?”
平时,他自认为玉树临风,一表人才,追求到莫亦潇,不过是时间问题。
可,此刻站在御风霆面前,他才突然察觉到了一丝危机感。
眼前这人,身姿挺拔,气质优越,冥冥中,还给予他一种高不可攀的尊贵感。
若这人是自己的情敌,岂不危矣?
杜雪峰心中惴惴,只能强自仰着脖子,把手中的车钥匙举得更高一点。
不过,御风霆却是根本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将其无视!
纵使他杜雪峰手段通天,能在东济私立医院偷得一个职位,又家财万贯,堆金积玉。
在普通人眼里,已经是高不可及的人生赢家。
但,这一切,在弑神尊眼里,完全不值一提!
战神之下,皆为蝼蚁!
“你……”
何曾被如此无视过?
向来,被人们聚焦习惯了的杜雪峰,一瞬间,血气上涌,心情却跌落谷底。
大口喘着粗气,被愤怒蒙蔽了眼睛,他指着御风霆对莫亦潇高声道:
“潇潇,你睁大眼睛看看,这个人哪里配得上你?”
上下打量这御风霆,杜雪峰目露鄙夷:
“你看他穿的风衣,一百块钱都不值!你难道放着法拉利不坐,要坐他的电动车吗?”
看着他恼羞成怒的样子,莫亦潇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那又怎样,和他在一起,就算是走路,我也乐得开心!”
说完,直接拉着御风霆,往停车场走去。
擦肩而过,御风霆微抬眼皮,淡淡扫了眼,七窍生烟的杜雪峰。
一个眼神,如冰似箭。
瞬间,将杜雪峰全部的怒意,冰封,击碎!
蔑视,警告,杀伐,无欲。
惊鸿一瞥,那漆黑的眸子,如跗骨之蛆,惊其梦魇!
杜雪峰怔愣地站在原地,看着一高大,一瘦小的两个身影,牵着手,没入夜幕。
久久才回过神来。
攥了攥拳头,他想不明白,为何自己如此优秀,莫亦潇却偏偏垂爱于一个普通人?
或许,是自己的手段,太过柔和了!
一抹阴狠漫上心头,他低声自语:“小子,竟然和我抢女人,你怕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莫亦潇,不用你再自恃身份,装出一副冰清玉洁的样子,你早晚,将沦为我的玩物!”
……
早上,六点整。
巴昌带着一套精致的高档西服,来到了灵云天城。
把西服往沙发上一搭,走到餐厅,对正在冲咖啡的御风霆汇报道:
“尊将,今天是谷琬言的大婚之日,我已经为您准备好了礼服。”
谷琬言,三个字,再次在他心里轻轻一敲。
只不顾,时过境迁,御风霆此时对她也再无感情。
之所以还想去她的婚礼现场看看,不过是为了给自己少年时的幼稚,写上一个结局。
另外,他还真想看看,谷琬言口中的,家中安排的、能配得上她的男人,究竟是什么样的。
扫了眼沙发上价值不菲的西服,御风霆浅饮一口冒着热气的咖啡,摇摇头:
“不必弄这些花哨的东西,军中制定的风衣,穿着更舒服。”
“可是……尊将,”巴昌挠了挠头,“毕竟是出席前女友的婚礼,是不是稍微打扮一下比较好?”
御风霆揶揄一笑:“又不是去抢婚,穿得太帅,岂不是抢了新郎的风头?”
谷琬言的婚礼,在新唐市最豪华的户外婚礼酒店“天祥鑫禧”举行。
当御风霆来到现场时,草坪上已经站满了衣着鲜亮的男男女女。
桌子上,门廊处,栏杆旁,放眼望去,处处皆是当天从高甫帝国空运来的高档鲜花。
一股沁人心脾的花香,在空气中弥留不散,高雅,清甜。
御风霆揉了揉鼻子,这谷琬言的趣味,竟然十年未变,还是喜爱这些华而不实的花花草草。
思及当年,为了在情人节,给她买一束象征着长长久久的玫瑰花束。
自己,可是吃了足足半个月的方便面……
青春已过,不提也罢。
御风霆摇摇头,驱散回忆,抬步往现场走去。
此时,新郎新娘都未到场,只有宾客在登记过礼钱后,端着酒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高谈阔论。
许久未见的同学朋友,在回忆往事。
偶然遇见的生意伙伴,在攀附试探。
表情各异,众生百态。
但,无一例外,都穿着得体的高档礼服,妆容精致,发型高雅。
举手投足,皆流露出一股高高在上的名流模样。
唯有,御风霆和巴昌二人,穿着简洁随便的黑色风衣,信步走进。
目之所及,御风霆已经看到了好几个熟悉的面孔,都是他曾经的高中同学。
刚往前走了没两步,旁边就传来一个猖狂的声音:
“哟,这是谁啊,穿着一身地摊货,就敢来参加琬言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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