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死胖子!你瞅瞅阿诚,好东西知道先留给女朋友。再瞅瞅你那肥样,半口汤都舍不得给我喝,我真奇了怪了,你当初是怎么把我这颗白菜拱到手的?”
胖姐吃完了鸭血粉丝,汤也没剩下,看着还在慢悠悠品尝粉丝汤的胖哥气不打一处来。人比人气死人,看看人家体贴的阿诚……唉,她心里有一种被猪拱了的感觉。
当初一根鸡腿就把胖姐骗到手的胖哥很淡定:“你这白菜品种只有大跃…进的时候才有啊。”
“什么意思?”
“品种优良,惊世骇俗,据说是‘一棵白菜千斤重,两头毛驴拉不动’。”
搞什么嘛,自己吃得快,碗里没汤了怪我咯?想到这里,胖哥吧唧吧唧油光闪闪的胖嘴,抬起头看了看胖姐,毫不犹豫往火上浇了一盆油。
“拱我的猪也很优秀啊,有一首专门写你:肥猪赛大象,只是鼻子短,全社杀一口,半年飘肉香。”
胖姐一拍桌子,一首打油诗脱口而出,胖哥得意的神色顿时凝固在脸上。
“噗哈哈”
“哈哈哈”
正在吮吸蟹黄汤包的苏哲手一抖,差点笑喷:“妈蛋,男女混双花式秀恩爱,冷冷的狗粮胡乱往我嘴里塞。”
“你们无敌了。”
阿诚捧腹大笑。
五位女孩笑得花枝乱颤。一时间,店内气氛好不热闹。
喻妮也忍俊不禁,接过林秋白递过来的蟹黄汤包。
“林帅,最近生意多了不少吧?”
“是的。”
林秋白道。今晚新食客增添了十几位,不少都是绕了很远的路专程赶来,吃完果然赞不绝口,强烈要求续餐,但很不幸,败在了美食店雷打不动的规矩下。放眼望去,满店都是一脸哀怨的食客,至于目光,就更吓人了,恨不得把林秋白吃掉。
……
两个小时的营业时间转瞬即逝,虽然没有空调,但每个人浑身都散发着热气,赫然是不害怕冷风了。
“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林秋白站在门口,将食客送出门。
“林帅,我们明天还会再过来吃的。”
“对,明天周末,我再带几个朋友过来,让他们也入坑。”
食客们抚摸着肚子,一脸醉生梦死的走出‘秋原白鹿美食店’。
富二代苏哲吊在队伍最后:“林帅,我发现一个问题,你规定每个人只能点一份,只能自己吃,但小琳却吃了阿诚的鸭血,难道不算打破了你的规矩?”
“不算,我可以给真爱一点包容。”
于是,苏哲一脸若有所思的消失在寒风中,过了十几秒,林秋白仿佛听到了苏哲在空旷的街道放声大笑。
“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总觉得苏哲最近好像都在琢磨着什么猥琐的事情。但又不知道他到底要干嘛。
林秋白摇摇头,顺手关掉店门,脱下围裙,端出一盘煮熟的鸭血送到小喵面前,小家伙本来在呼呼大睡,当林秋白将餐盘放在鼻子前的时候,突然惊醒。眼神瞬间明亮,一动不动盯着餐盘里面的美食。
“嗷呜”
它满纸箱打滚,又在林秋白手背蹭来蹭去,各种使用‘秘籍:左右卖萌术。’
“好了,吃吧。”
小家伙闻言不卖萌了,小心翼翼的舔一舔鸭血块表面,似乎在尝味道,这一尝,便一发不可收拾。鸭血的美味令它放下了所有防备,将花脸埋进碗里,吧唧吧唧狼吞虎咽,几分钟过后,餐盘已经干干净净,可以反光了。
“你该有个名字。”
林秋白陷入沉思。
“一半脸棕色,一半脸黑色,不如就叫你鸳鸯锅吧。挺贴切的。”
对于这个自带香味的宠物名字,林秋白很是满意,毕竟能取出这种有内涵、有文化名字的人已经为数不多了。
“鸳鸯锅,来卖个萌。”
于是小家伙撅着尾巴绕圈圈,可爱劲儿把林秋白都逗笑了。
“好了,今天的吃喝拉撒都在纸箱里,明天我去给你买猫砂,记得要乖巧。”
林秋白摸了摸小家伙的头,转身上了楼梯,只留下鸳鸯锅从纸箱里探出脑袋,睁着圆眼睛带些依恋的目送他离开——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系统,我的主线任务应该完成了吧?奖励呢?”
【滴滴,主线任务培养三十位回头客完成,系统奖励发放中,请注意领取。】
明天再领取。
有了前车之鉴的林秋白深知大晚上看新菜品是非常煎熬的事情,倘若获得的菜品又需要几个小时才能烹饪出来,那今晚他别想睡安稳觉了。
于是,他强行摁下领取的冲动,简单冲了个澡,便钻进被子里呼呼大睡。
……
“该死,心里有个惦记,就是麻烦。”
床头灯突然被打开,顶着一头蓬松头发的林秋白精神很亢奋,赫然是睡不着了,看看表,才凌晨五点。没办法,他只能跑去洗漱,洗漱完毕,便一头钻进厨房。
【滴滴,新任务发布成功。
任务:即日起十天内内小店流量达到1000人次(不计算重复食客)。宿主请按时完成任务,完成任务将获得丰厚奖励哦。】
林秋白:“……”
很显然,系统给他出了一个难题,美食店刚刚起步,食客虽然每天都在增加,但常客居多,总流量在四十左右徘徊,要只在口碑传递下每天新增一百位新顾客,难度不小。
况且,这是老街区啊,虽然毗邻繁华大道,但又多少人会将目光瞄准在不起眼的美食店呢?
“罢了罢了,酒香不怕巷子深。”
林秋白搁下任务,开始领取“培养三十位回头客”的任务奖励。
【叮咚,奖励正在发放,请查收。】
一道金光闪过,林秋白的脑海中出现几个大字——油泼猪蹄。
“咕噜咕噜”
林秋白下意识揉了揉肚子。
油泼猪蹄,画面感很强,品字里行间飘荡着浓浓的肉香——这无疑是一份看名字就想大快朵颐的菜品系列。
据《食味》记载,猪有两处精华:一曰松板,一曰梅花。古时候称之为“禁脔”,仅供皇家。松板,即是猪蹄,能够被皇家青睐,可见猪蹄的味道是绝对不凡的。
周爷也说过:‘世间四大美味:走兽蹄上筋,飞禽掌中宝,游鱼月牙肉,甲鱼裙边料。’
猪蹄能排在第一,可见它的美味程度在华夏五千年源远流长的烹饪文化中是多么的被人推崇。
“要不,先来一份?”
林秋白给自己来一份油泼猪蹄的欲望空前高涨。吃货对于解馋这件事情从来不会犹豫,打开冰橱,恰好看到食橱里整齐排列着已经被系统清理得趾缝无垢,蹄面无毛,肉质白里透红的猪蹄。
【猪蹄取自彩云之南原始森林深处纯原生态野猪,以富含叶绿素、维生素C、维生素E的热带果木为食,是以肉质紧致鲜嫩,肥而不腻,富含胶原蛋白质。又因其善奔跑,四蹄强健有力,其蹄筋劲道异常,耐嚼而不黏连,是无数美食家垂涎的珍品……】
厉害呢系统,你现在竟然还会装逼了。
林秋白一边吐槽,一边整理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