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骑兵(1 / 1)

联军战线左翼,电白营阵地。

两个菱形方阵,第一排长矛斜斜指向天空,流水般的反光在矛尖泛动。

方阵之间的空地上,班杜思弹起一块墨西哥银币。

银币落地,“正面朝上,佩德罗,你赢了。”

“我选择营旗。”

“好吧,村座的司令旗归我了。”

电白营拆成两个450人方阵,开打前,班杜思和佩德罗得分配营中的两面军旗。

班杜思用左腋夹着铁盔,右手拿着一根燃烧的火绳。佩德罗右手围拢半圈,在火绳上点燃烟斗,随后又给班杜思点上。

“班杜思。”

“恩?”

“是什么让你忘了家乡的克里斯蒂娜,又是什么让你忘了马德里的富丽堂皇?”

“我天生适合战场,在西班牙并没有适合我的舞台。亲爱的佩德罗,你又是为什么滞留在中国?”

“因为钱啊,别的地方给不了我在电白的待遇。”

“听听远处那密集的马蹄声,佩德罗,只有钱无法解释我们现在做的一切。”

李建捷的明军骑兵撤向右翼,与正调转方向的锡克骑兵会和,方阵正面的视线随之被让开。

数千鞑靼骑兵扬起漫天烟尘,直冲而来。

前排是他们引以为傲的重甲骑兵,从两颊绕过来扣住的面甲遮挡了那些骑兵的面容,只留下一道道黑影。

重甲骑兵身后,是鞑靼人千年不变的传统,手持弓箭的投射骑兵。

“那就是因为陆展和其他可爱的中国兄弟?我们有责任和士兵们一起,阻挡那些鞑靼骑兵。”佩德罗加重了语气,“义无反顾。”

“雇佣兵不应该是我们的理想,佩德罗,我要在中国找回失去的荣誉。”

佩德罗戴上头盔,“上帝会保佑你,班杜思。”

“上帝保佑我们。”

2门榴弹炮射击,5.5寸榴弹炮平射,实心弹在敌军纵深较大的马队碾开血胡同。

班杜思和佩德罗走回各自指挥的方阵。

鞑靼骑兵慢速接近战场。

佛朗机加入射击,射手以最快的速度发射手边的7个装填好的子铳,这根本无需瞄准,2磅铁弹威力不大,但只要射入敌阵,依然能带倒2,3匹战马。

5.5寸榴弹炮射出重霰弹。

50发直径约在40毫米的铁弹包裹在锡筒中,筒底是铁制。弹体离开炮膛瞬间,因为炮膛内外巨大的压力差,锡制外壳随即破裂,霰弹崩飞,形成扇形弹幕。在400米距离上,重霰弹散布直径约为50米。

数十道血线从鞑军喷涌而出。

骑兵正面投影是步兵数倍,从方阵两翼打出的重霰弹将散布区内前排骑兵一扫而空。

倒地的战马形成障碍,迫使后方骑兵绕道,有人避让不及,被人马尸体带倒,形成更大混乱。

霰弹无需瞄准,射击程序被简化,5.5寸榴弹炮1分钟射出3发重霰弹。

鞑军骑兵从快步切换至冲锋用去2分多钟,榴弹炮射出8发重霰弹,数百敌骑垮塌在地,瞬间就被后续马队扬起的烟尘笼罩,难以计数。

佛朗机炮率先打完所有子铳,榴弹炮紧随其后停止射击,炮手丢下装填工具撤回方阵。

两个菱形方阵长矛兵全部装备铠甲,迎敌那个尖角是板甲,包括佛朗机甲、南蛮胴具足、三亚胸甲,随后依次是铁扎甲、铁棉甲,陆展把他压箱底的库存全拿出来了。

班杜思走到正面尖角,这里聚集了电白营最勇敢的肉搏步兵,都是8年来陆展搜罗纠合的四方精锐,他们除了手中紧握的长矛,地上还摆着一根备用品。

班杜思在士兵背后来回踱步。

“稳住!”

几根羽箭飞来,正对方阵的敌军骑兵被炮兵严重削弱,第一排不多的冲击骑兵一扫而光,后面露出虚弱的骑射兵。

骑弓力道不强,班杜斯只是略略低头,让西班牙式头盔的铁檐护住面部。

两声叮咚响,羽箭被胸甲和头盔弹开。

班杜思拔出手枪。

联邦骑兵操典在最后150步才会进入冲锋模式,这个阶段以前都是慢速或快步,鞑靼骑兵没有数字规定,但看上去应该类似,他们在100米处转入冲锋。

“开火。”

火绳枪兵射击。

班杜思退回方阵中央。

孱弱的骑射兵自动避开矛尖,从菱形方阵两翼绕行,冲入方阵之后。

阵中的火绳枪4排轮转,在极近距离射击投影巨大的骑兵侧面。每一发命中铅弹至少带走1匹战马,甚至更多。

鞑靼骑兵通过速度较快,他们以羽箭向阵中还击,火枪兵一个个倒下,炮兵们自发捡起失去主人的火绳枪,装填,射击。

两个方阵就像屹立于海中的礁石,鞑靼马队掀起的潮水在礁石上拍得粉碎,只得绕过这难以逾越的障碍。

方阵南方,金士英拔出马刀,掀掉头盔,让所有士兵看清他的脸。

“兄弟们,你们来自陕西,来自宣大,来自蓟辽,来自登莱。你们都有亲人命丧敌手,你们转战了几千里国土,你们都是不愿投降的好汉,拔出你们的刀,复仇从此刻开始!”

方阵北方,李建捷挥舞马槊,海风吹起鲜红的披风。

“你们中有人跟随我多年,有人是第一次见,我没别的想法,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你们呢?”

骑兵们举着手中的兵刃,放声高呼。

锡克枪骑兵排成整齐的横队,放平长枪。

联军位于鞑靼马队两翼的骑兵向中间冲击。

近卫营阵地。

绕过电白营方阵的鞑靼骑兵分出一部向守序的司令旗冲来。

朗格曼看向守序:“要不要排方阵?”

守序低头问近卫营长萧德成,“需要吗?”

“完全不用,阁下。”

“这是你的阵地,你来指挥。”

“是。”

萧德成拔出指挥刀,大踏步走向部队。

“全营,向左转!”

“以4连、5连为基准,各分营向左右展开。”

“骑炮兵保持纵队,不必放列,赵从简,你的卡宾枪骑兵护住两翼。”

萧德成从容发布一道道命令,近卫营在1分钟内展开战斗队形,操典中,只有营横队才被叫做战斗队形,分营纵队和紧密纵队都属于解散战斗队形。

“举枪!”

“两列齐射,放!”

齐射有很多种,只有营长命令全营齐射才是三排横队中的前两排一起射击,全营齐射一般是用来对付密集骑兵阵或是欺负冷兵器军队。

其余齐射都分节奏。

两列齐射是从最右侧前两名士兵开始,全营依次开枪,每次2枪。队尾打完,队头装填完毕开始下次射击。

两列齐射下,士兵不是军官统一操作的机器,他们可以耐心装填,甚至有时间瞄准,射击效率比全营齐射更高。

在两列齐射和全营齐射之间,还有排齐射和连齐射,这两种不太好掌握,在横队中,当一个排开火,其他排往往也会同时射击,结果变成全营爆发齐射。

全营射击最简单,连排齐射一般用于方阵、守备野战工事,或是欺负冷兵器军队。

向近卫营进攻的鞑靼骑兵阵容不严,冲击速度也从最高速逐步衰减。

用全营齐射是浪费子弹。萧德成用轮转2列齐射,很快打倒上百鞑骑。

朗格曼:“阁下,你从哪找来的营长?”

“当然是中国战场。”

“我知道你这些年推荐过几十人进入军校,萧德成是其中一员?”

“我认为他是最好的那个。”

“好吧,鞑靼战马在减速,我想可以收割了,现在动手,他们大部分将逃不出战场。”

“是的,通信官……”

“阁下,不必叫通信官了。”

“嗯?”

守序向西南举起望远镜。

龙头村。

2个胸甲骑兵中队脱离村庄掩护,他们身后是3个骠骑兵中队。

守序:“很好,骑兵军官应该有这种主动性,我们给的命令原本就是让他择机出击。”

“确实,你我不可能在战场上代替团长们指挥骑兵。”

鞑靼骑兵从营地中现身后,联军骑兵可以冲上去打垮他们。但这样做鞑靼骑兵肯定有不少人能逃出战场,而且鞑靼人在西面还有一支人数较多的部队,随时会赶到战场,为应付可能的变化,守序不想让骑兵冲击几公里消耗太多马力,这支骑兵预备队自开战以来一直隐蔽在龙头村后面的洼地里。

鞑靼骑兵的冲击从一开始就不能全力施为,他们得分出相当一部分人分向南北,与明军骑兵缠斗,保卫冲击阵列的侧翼。

当位于中央的鞑靼骑兵跑步冲锋,与电白营方阵接触,再也刹不住车的时候,锡克和明军骑兵从敌军两翼全力投入冲击,逼迫更多鞑靼骑兵转向。

王守一的骑兵团此时跃出战场,头盔上长长的红缨拖在脑海,抛光的胸甲亮成一片。

5个骑兵中队以两道纵队进入战场,到达预定地点,王守一举起左手。

“注意!”

“各连左转!”

骑兵展开两道横队。

第一道是两个胸甲骑兵中队,每中队两个连成并齐的两排横队,连横队前后两个骑兵排纵向间距超过半米。

每名骑兵占据1米宽正面,172人的胸甲骑兵中队战线宽约90米,两个中队横向间距10米。

第二道是3个骠骑兵中队,中队战线宽度和纵深略少于胸甲骑兵。

王守一抽出直剑。

“进军!”

司号兵吹响号角。

开始是慢步行军,按操典,慢步速度为每分钟100米。

战马伴着号角声缓慢加速,钢铁相击的碰撞声、马蹄击打地面的声响和枪炮声让士兵和战马都热血上涌。

王守一大声命令:“收紧队形,保持静默!”

第一道骑兵战线宽200米,第二道宽300米,前进速度并不快,骑兵攻击禁止士兵吼叫,效果就像两道骑兵墙向前挤压。

王守一直剑斜向上举成45度,胸甲骑兵照做,重骑兵使用的刺击剑柄较重而剑身较轻,这使得抬起剑尖并不费力。骠骑兵则挥舞着他们的马刀。

“快步!”

司号兵以更快的速度吹响号角。

距敌100米。

“冲锋号!”

司号兵急速吹响,听到号声的胸甲骑兵加速至每分钟300米,第一排放平直剑。

放平剑身的骑兵猛冲而来是一幅比同样人数的骑兵挥舞着马刀冲来更可怕的景象。

直剑在一场规整的骑兵对骑兵的冲锋中,尤其是在最初的撞击中作用最大。直剑将人和马的动能加于剑的杀伤力上,能够对敌人起到更大的心理恐吓作用。

弯刀在冲锋过后的混战中占优势。陷入混战的骑兵失去冲击动能,骑兵还要不停做环步和快速兜圈,每个骑兵就必须经常把刀剑从马头一侧移到另一侧来应付周围的威胁,以及攻击四周目标。轻巧灵活的弧刃马刀在这种战斗中有更大的优势。

不过总的来说,正规骑兵冲击依靠纪律、勇气和阵列,武器次要。骑兵战中,只要保持队形,具备力量和凝聚力的正规骑兵甚至手持一杆木棍都威力无穷。

骑兵团第一次冲击就将数百鞑靼骑兵击落下马,少数鳞甲和铁棉甲骑兵在刺剑面前就像纸糊的。冲锋的骑兵墙如压路机一般将鞑靼骑兵碾得粉碎。

没有混战,只有四散而逃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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