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每对情侣的初次相识,都会是他们之间最美好的时刻。Www..Com日后无论怎么寻找,都无法再找到那种‘初次’的感觉。就跟女人破-处一样,以后做-爱再多,也不再有第一次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加撕心裂肺的幸福感。
人都是很贱的,非要是第一次,非要是处的才觉得好,多了就觉得不好玩没意思了。
为什么总是这样呢?我想,这恐怕和我们在母亲肚子里就不停地要吃这要吃那,导致母亲总是让父亲去买这买那有关吧。
坐在安静的咖啡厅里,陈决和春水的思绪都飘到了他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就和方才在那个昏暗不安全的小巷弄里一样。
那天也是晚上,在另一个寂静黑暗的古老小巷,刚刚逛完街,为了方便抄近路回家的春水遇到了三个劫匪。那是她生平第一次遇到抢-劫(大部分遇到抢-劫的人都是第一次吧),说不害怕那是骗人的。但她还是很镇定的把钱和手机都交给了劫匪,本以为就可以走了,但那些不专业的劫匪不想甘休,短暂的商量下快活的先后顺序,就有个劫匪抓住春水的胳膊,往墙上按去,另外二人则把风。
春水知道就算她大声呼救也没用,因为附近根本不会出现人。她脑子飞速运转着,开始考虑是不是应该假装顺从,然后偷偷拨通110;或者是直接一头撞墙上死了算了……
“操!”
抓着春水的劫匪听到一个声音,只看见一个黑影朝自己飞来,下意识的皱了皱眉。下一秒他就倒下了,脸部受到陈决的一飞腿,倒飞出了七八米远,当即昏迷。剩下两个劫匪二话没说就上,但是后果可想而知,陈决又花了一秒就把他俩也给打昏迷了。
然后陈决拍拍双手对地上的三人说了一句很帅的话:“要好好做人,知道吗?”
“谢谢…”春水很庆幸。第一次被抢-劫,然后就第一次被英雄救美了。这种只在电影里才能看到情节奇迹般的发生在了她的身上,果然如同行们所说的,写故事写多了,自己遇到精彩事情的机会就会增加很多。
“不用谢,在下举手之劳嘛。”陈决那会正好在努力跟着那位自己开武馆的师父学习。刚刚从武馆被师兄和师父打的一肚子憋屈,恰好在这里都释放了。【高品质更新】确定三个劫匪都昏迷了之后才转过头看看春水,这一看不要紧,陈决呆住了,深深的呆住了。
不是因为春水多么美丽,而是因为那种环境那种气氛下,春水身上所散发出的气质,足可以用‘摄人心魄’四个字来形容。“哇…擦…靠…”陈决不自禁的感叹。
“谢谢你。”春水再次道谢,还微微朝陈决福了一福。
“咝…不用谢,你有没有事?”陈决一颗心狂跳,感觉自己已经被彻底电晕了。
咖啡厅。
“我叫陈决,你呢?”
“嗯,我叫春水。”
“还有春这个姓?”
“有的。”
“那种地方晚上就不要去了,白天最好也别去。”
“谢谢,以后我会注意的。”
“不用老谢我,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你为什么总是不看着我?”
春水这才抬起头,第一次正视这位救了她的英雄。
唉,也许孽缘就是从这开始的。
如同陈决觉得春水的气质已经把他的魂勾走了一样,春水也在这一刻觉得自己的心被他的气质勾走了。
孽缘正式开始,回忆结束。
时光回到轨道上来。此刻的他俩就像是两部录像机在放着同一部片子,进度也是一样。
两人都在笑,温暖的笑。
很显然,那晚的情形和今晚一样。都是在偏僻不安全的小巷里,都是面对三个劫匪,主角都是陈决这个伪英雄。
命运似乎在无形中敲打了他俩一下,告诉他俩,要时常想想以前,想想以前是多么美好,而现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难道你们还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不知足吗?
“对不起。”
“对不起。”
几乎是同一时间,两人都说出了这三个字,然后他们默契的相视而笑,那种比中一个亿大奖还要神奇的默契仿佛又回来了。
晚上是在陈决家,春水把陈决堆积了好几天的衣服给洗了,不过他的袜子太臭了,以至于洗完袜子后她好长时间都觉得自己身上臭臭的。
陈决笑着说以后袜子还是我自己洗好了,你一个大家闺秀洗那么臭的袜子,我想想都觉得不搭。但是春水摇头,说只要是女人,家务就是必须要做的,这就跟男人得上战场打仗一样,各自的责任而已。
又来了。陈决不喜欢听春水说古代女人是多么多么的守规矩,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千百年前的那些规矩已经过时了。况且,陈决本来就觉得男女是应该平等的,一个爱自己女人的男人,就应该会疼惜自己的女人。
第二天,两人在陈决家里待了一整天,也做了一整天的爱。好像要把这辈子的爱都做完一样。其实是因为他们度过了这个很多情侣都过不去的难关,从初见到熟识到互相非常了解,再到莫名其妙的爱情烦躁,最后,过了这关,就是趋近永恒的爱。
如果你不相信这世上有永恒的爱,那也不必拥有爱情了。因为爱情需要无比高昂的信心,否则根本长久不了。
晚上的时候,两人出门。
再逛昨晚那条小巷的时候,陈决在想那三个劫匪怎么样了,会不会留下终身的残疾,特别是被他一脚踩在裤裆的家伙,会不会就此断子绝孙呢?但那些都是他们自找的,他们太不厚道了,抢钱陈决能接受,但看人家女人柔弱就想顺带劫个色,陈决就接受不了了,必须除之而后快。
春水则好像已经忘了昨晚的事,闲庭信步的走在陈决身边。
“春水,你平时只写小说吗?散文诗歌之类的文字写不写?”陈决忽然心血来潮,也一直没问过这样的问题。
“散文写的多,诗歌少,至今为止,散文集出过一部,诗歌都是写着玩的,没出版过。”春水答。
“跟你说个秘密。其实我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个作家,你猜原因是什么?”陈决笑。
“不知道,莫非是觉得写的东西可以出现在书本中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春水也笑。
“那肯定不是,小时候不觉得课本文章的作者很牛,小学那会儿课本里很多都没署名,后来才知道是编纂教科书的老师写的,根本不是像初中高中课本里那样都是名家作品。我说了你肯定要笑,我想当作家的原因是我小学老师的梦想是作家。那时候我那语文老师应该有三十多岁,她有天上课无意中提到的,说她这辈子最大的梦想是当个不用自费出版的作家,而且很悲伤的说也许这辈子都无法实现这个梦想了。然后我当时就感动了,就在心里暗想,老师你放心,我以后一定要替你完成未完成的梦想。”陈决哈哈大笑。
春水咀嚼了一下陈决的话,说道:“老师长的很漂亮吧?”
陈决猛点头道:“是啊,很漂亮,但那时候哪知道什么是漂亮,只是觉得老师看起来好舒服,而且身上的味道也很好闻,让人很安心的感觉。哈哈,原来那时候我就比一般男孩要更了解女人啊。”点根烟,抽几口,陈决续道:“后来直到上高中我都还和小学的那个女老师有联系,但那时候已经不想当作家了,就想做企业,再加上跟我爸闹的僵,得自己挣学费,就换梦想了。后来才发现自己对商业是最有天赋的,文人梦只不过是年幼的一个供日后取笑的梦罢了。”
“现在那位老师怎么样了呢?”春水发挥文人喜爱刨根问底的特点。
“去世了,癌症,就在两年前,葬礼我都去参加了。”陈决有点忧伤,脑海里浮现出那位老师的音容笑貌,上小学时,她三十多岁,上高中时她就四十多岁了,但是给陈决的那种安心感却是一点没变。所以葬礼那天,陈决没有忍住在人群中落了几滴泪,那可是他自从自己**养活自己后,第一次落泪啊。
“真可惜,愿她在天堂安好,也愿来世她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春水看着黑漆漆的天空,说的很认真。
“其实不必这么说。老师在最后的日子里,终于想明白了她这短暂的一生里最重要的不是自己的书能不能免费出版,而是每当她在写文章的时候,文字给她带来的那种安宁专注的感觉,她在病床上跟我说来世她一定还要继续写,但一定不会再去想能不能出版,就写,安心的写,写出让自己满意的文字就足够了。”陈决又点根烟,看着天空。
人生啊,只不过是一次长短无法控制的旅行。有人说,梦想,就是决定旅行颜色的工具。实现了,旅途一片青绿,生机盎然,无法实现,旅途就只能是一片枯黄。
但,也许实现不实现,都无法决定旅行的颜色。自己内心的想法,才是真正涂画旅途的唯一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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