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情不自禁地对着大小姐问道:“你脖子上面的东西是什么呀?”
大小姐斜着眼睛看了一下自己的肩膀,那个部位实际上是大小姐自己无法看到的,除非有一面镜子才可以看到,但是大小姐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仿佛已经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了,于是回答:“你说的是我肩膀上的印记吧,应该属于脖子的范围内,那是胎记打我出生以来就有的,有好几次我都想用手术的办法解决,但是我的父母觉得手术不安全,我对我自己的外貌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既然天生就应该存在的东西我也没有理由靠外界力量消除。”
听到这里我也算是明白,这个大小姐基本上也是一个满嘴跑火车的人,说谎的功夫和李明真是不相上下,早知道他是这一号人物,我就叫李明来对付她!
这个胎记我见过很多种,但是它们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皮肤的变形而走样,就好像是一个只有一百斤的瘦子,今晚上纹了一个纹身,待到了两百多斤的时候皮肤就会变长,身体下的脂肪撑开,这样一来肩膀上的纹身也会走样。
就算是大小姐身材保持的非常好,但是现在可不能和婴儿时代的皮肤相提并论。
人类在婴儿的时代可仅仅是几十厘米,如今大小姐的身高都一米七多了,如果是胎记的话早就变了形状,这是中规中距的图案,和她现在的皮肤大小正好相符,这正说明了她这个印记是留下来没有多长时间的,依照皮肤的生长年龄计算来看,绝对不会超过两年。
但是明显,现在的大小姐根本就不会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我,还是那句话,现在闹僵了,对我们谁都没有好处!
我岔开话题说道:“这样,我有一个妹妹,小时候也有胎记,后来用手术的方法拿掉了,不过你这非常好看呢!”
大小姐没说什么,直接穿上了衣服,对于我来说,我决定,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如对方真的有预谋的话。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收拾行李,然后完成了今天一整天的拍摄工作,大小姐说下一次,也即是五天之后,我们会举行结婚典礼,那是我陪着她的最后一天,那天过去后,我们将会各自走回各自的世界。
我回到家里后,立刻把事情从头到尾的和苏馨雅说了一遍,苏馨雅听了之后,尤其是听到我说那个奇妙的胎记的时候,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她对我说道:“我就是感觉对方在危害你,要不然我们不接这买卖了,退了算了,大不了反过来赔偿她点钱?”
我乐道:“有意思了哈,我这买卖没做成,我还得反过来给对方钱,这么说吧,对方肯定是有什么计策,那么我们就要利用这一点,反过来对方她,我不会吃亏的,放心吧!”
我说完了后,直接走出了房间,在大门外给袁北打了一个电话。
当电话响起来过四声之后,袁北那头懒洋洋的才接了起来,直接问道:“怎么了,无事不登三宝殿,你给我打电话,肯定会报忧不报喜!”
我乐道:“哪里,等下哈,我给你发一个图片,你帮我看看是什么东西。”
我说完了之后,直接把图片发给了袁北,结果那头看了半天也没有回话。
我着急的问道:“喂,啥东西啊那是!”
袁北简单的回答:“是血咒。”
血咒,是一种诅咒的咒语,它释放自己的血液,来执行一种法术,但是这个东西名字听起来挺厉害的,实际上也是分级别,比如说,咬破自己的手指头,然后滴出一滴血,然后把血迹留在一个碗里后,进行算命。
这是最基本的血咒,没有太大的用处,就是卜卦问问一些小事情而已。
我继续问道:“能不能仔细说说?”
袁北叹气道:“好了,我也不卖关子了,这个东西厉害的很,是血咒当中最高级的那一种,叫做三日映谭,如果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基本上没有人会用这血咒的,因为施展的人基本上也是九死一生!”
我惊讶道:“那么厉害,这不是同归于尽的方法么?”
袁北点头道:“是的,用了这个法术的人,就算是不死,也是寿命不长了,最多不过是半年时间。”
那不如是抱着煤气罐,直接和对方一起爆了算了,反正都是一起死。
我说道:“这个东西到底如何才能够施展?”
袁北喊道:“你别干傻事啊,你做了这个法术的话,就是无力回天了,我也没有办法!”
我气道:“我在调查一个案件,有一个人可能是利用了这法术!”
袁北点点头,回答:“好吧,这东西需要三次血祭才可以,你可知道,人的身体血液等待流淌出三分之一的时候,基本上就死了,而这血咒是用来诅咒别人用的,所以必须是有两个条件,第一个就是有对方的信物或者是身体的一部分,这非常简单,哪怕是对方的一根头发都不是问题;第二个就麻烦了,施展法术的人,必须是在三个月以内施展三次血祭,这施一次血迹,都要施展法术的人流淌出自己体内三分一的血,说白了就是频死的边缘,而且是连续三次方才可以,如果期间有一次,导致施展法术的人死亡,那么这个咒语就是白费了。”
我听了之后,吓了一跳,还真是不如我说的了,干脆抱着对方同归于尽痛快一些,完全是自残够本后,再伤人,正所谓损人不利己。
我纳闷道:“这东西,应该被废弃才是,哪有人会用这法术啊!”
袁北点头道:“对啊,所以早就被废弃了,只有古书里才有的东西,现在的咒语书记里,早就把一些不适用的东西剔除了。”
我点点头,说道:“谢了,哥们,你帮我了我很大的忙啊!”
结果末了,那袁北还继续叮嘱我好几句,别想不开。
我当然没听,直接挂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