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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鬼女儿的反叛(一)(1 / 1)

第一次完成任务获得的能量只能够让纳兰柒延长一段时间身体的寿命,接下来越有难度完成度越好的任务才能让纳兰柒获得更多的力量,直到能够完全苏醒过来去复仇。

新任务的剧本已经被纳兰柒来来回回翻了七八遍,这个民国剧的剧作家对人物性格的塑造十分形象,女主是女配姜小柒的异父姐姐骆小蕾。

姜小柒想要复仇的对象居然第一个是她的母亲,第二个才是女主骆小蕾。

原来曹可儿在年轻时候是一个漂亮可爱、活力四射的女孩子,后来为了给嗜赌成性的父亲还债,曹可儿嫁给了患有骨癌只能借助轮椅活动的曹家大公子,结果是走进了吃人的封建礼教的堡垒——姜公馆,跌入了万丈的人生深渊,开始过着压抑人性,压抑**的暗无天日的地狱般生活,一步一步走向了变态,产生了报复的心理,尤其是对与丈夫容貌酷似的女儿姜小柒。

姜大公子身体残疾,心理也是变态的,时常虐待曹可儿。得不到正常夫妻之爱的曹可儿,连家里的下人都看不起她。

所以她只能转介痛苦,转而折磨更无辜更弱小的亲生女儿姜小柒。每次姜小柒哭泣的时候,她看着这张酷似丈夫的脸都会产生别样的快感。

因为曹可儿的心血来潮,小柒在十三岁时,突然被要求裹脚,她本就胆小懦弱,面对母亲的虐待和其他家人的漠视,只能在撕心裂肺的疼痛中用哭声泄自己的不满。

因为小柒入女学后激活了她的少女本性,曹可儿便用计断绝了小柒继续求学的念头;并哄骗女儿抽大烟并染上了烟瘾,将她彻底的关在了大宅院里。

后来姜大公子因病去世,姜家也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曹可儿没有男人依靠,又没有儿子傍身,所以姜家掌权的姨奶奶只给她一个小房子和区区几百块钱,就把曹可儿母女赶出了姜家。

曹可儿被赶出去后无意间救助了一个重伤的军官骆坤,骆坤伤好后娶了自己的救命恩人,曹可儿感激爱慕骆坤,对骆坤前妻留下来的女儿骆小蕾也关怀备至,唯一不受待见的还是拖油瓶姜小柒。

两个同岁的女孩子本该有一样美好的青春,可命运是不公平的。骆小蕾在父亲的关爱下长大,自小熟读诗文,也是一个爱国青年。她有理想有抱负,积极的参与救国救民的行动,并结识了许多同样的爱国有志青年。

姜小柒就活在这个妹妹的阴影中,每日把自己关在房中偷偷吸食大烟来解闷。

男主龙斌是留洋回来的年轻军官,也是主张抗日的爱国将领,多次打乱日军的计划,带领手下士兵偷袭日军驻扎的铁路干线,被日军特务追杀的途中,偷偷藏到了姜小柒和骆小蕾去看戏的汽车上。

有胆有识的骆小蕾捂住了姜小柒的嘴巴,并帮助了受伤的龙斌藏到了骆公馆养伤,龙斌为了安全隐姓埋名成了骆家的一个男佣。

后来骆公馆遇骆坤的仇人偷袭,龙斌出手救了骆家姐妹,姐妹二人同时爱上了这个从敌人手中救出自己的年轻军官。

骆坤虽然欣赏龙斌,但不想和龙斌这些抗日派有太多的联系,更觉得一个小小的将领配不上自己的宝贝女儿,所以在龙斌求亲后,在一次隆重的宴会上宣布,要把他的大女儿也就是姜小柒嫁给骆坤。

骆小蕾和龙斌自然十分生气和伤心,一个和父亲绝食抗议,另一个则对不明真相的姜小柒冷言冷语,大肆嘲讽。

姜小柒十分难过,但自小没什么见识的她却认为订了婚的二人就是夫妻,所以一直忍让着,连一直吸食的大烟都戒掉了,只准备到成亲的那一天逃离母亲身边,与心爱的人共度一生。

骆小蕾绝食三天饿的奄奄一息,曹可儿又是心疼又是感慨自己曾经的遭遇,抱着骆小蕾大哭后,答应她助他一臂之力。

没想到曹可儿为了“心爱”的继女,威逼利诱姜小柒拿起烟枪,并在烟枪里加了剧毒的成分,姜小柒被毒身死,曹可儿却宣称她是吸毒过量而死。

后来男主女主终于抵抗住所有压力,在战火纷飞的民国时期成为了一对神仙眷侣,曹可儿也在女儿女婿的保护下得以安度晚年。

唯有姜小柒成为一个可怜的炮灰,她胆小懦弱,只想得到一份简单的幸福和安宁而不能,被自己的亲身母亲给生生扼杀了。

姜小柒的主要复仇任务:了断母子关系,向曹可儿复仇;次要任务:让那个看不起自己、最后却牵连自己身死的骆小蕾得到教训。

苏苏不知从哪里钻了进来,手里还攥着一只酒瓶子,醉醺醺的对灵魂体纳兰柒嘿嘿笑道:“大学霸,怎么样?这个任务有趣否?”

纳兰柒白了一眼酒鬼苏苏,看着同一病房的病友像看鬼一样瞪着苏苏,心里自是一番好笑。

随着一道刺眼的白光,纳兰柒一头扎进了手中的剧本,剧本的页码哗啦啦的向前翻着,一直翻到了前五页,也是故事刚刚开始的时候。

双脚钻心的疼痛,加了纳兰柒的苏醒。纳兰柒穿到了十三岁的姜小柒身上,先要面对的就是这两只被裹成了粽子似的双足。

都说十指连心,指尖被针扎破都会痛上很久,更别说把足部的骨头生生折断,把一半脚背踩在脚心里了。

忍着骨折般剧痛的姜小柒(纳兰柒)匆匆撕开了裹脚的纱布,一点点的活动着不过血的足趾,心中不由怒骂了几句**。

裹脚可以说是封建社会最恶心最糟粕的习俗,把女孩子的一双健康美丽的双足生生折断碾碎,裹成了那些士大夫口中啧啧称赞的“新月形”,再穿上一双不比婴儿鞋大多少的硬地弓鞋,每走一步都像小美人鱼走在刀尖上一样疼痛。

民国时候大多数女子都已经摒弃了裹足的陋习,就算裹脚也要在女孩子八岁之前裹,以便减少女孩的痛楚。也不知道那曹可儿是怎么想的,为了折磨女儿居然给十三岁的姜小柒裹脚,这哪是亲妈,明明就是一个恨的不能再恨的仇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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