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1 / 1)

巴老福起身答道:“老爷下午就使人来传了,说晚些就到。”

“成了,你留几个人在门口等等老爷,我们先进去了。”明兰略略放心。

巴老福高声应了,立刻着人大开前门,马车缓缓进庄,后头一应丫鬟仆妇跟从。

庄里的主屋早已灯火通明,只见里头桌椅几架俱被擦拭的干干净净,器物也摆放的整齐大房,明兰微微点头,转身进里屋,发觉里头已收拾一整。常用的羊角宫灯放在床头小几上,梨花木圆桌上摆着一套青玉葵瓣的暖瓷茶具,壶口还微微冒着茶香,明兰屏息一嗅,正是她素日爱喝的金桂茉莉花茶。

明兰疲惫的坐到炕边,笑了起来:“我们家丹橘姑娘可愈发能干了呀,这么半日就收拾的如此妥帖,嗯,学成了,好嫁人了!”

丹橘一点也不害羞,板着脸过去给明兰解衣带:“您省省吧,这一整日把你累的,说话都变音了,当我听不出来!还有这一脸的土,髻子也乱了,好在您没下车叫人瞧见!赶紧先洗洗吧,有话叫全柱家的去传。”

秦桑从内屋进来,温温笑着:“热水都好了,夫人去洗吧,幸亏我带足了两匣子沐浴香精,不然怕不够用的。”

明兰累的全无力气,在大圆木桶里狠狠泡了小个时辰,丹橘不住的往里加热水,直把筋骨都泡松软了才出来,摊在床上喃喃着:“果然娇贵了,这点子苦也受不住。”

上辈子最后一年,山沟沟里没有自来水,姚依依要自己去井边打水,粗粝的井绳把她用来握笔的手掌磨出了一道一道的伤痕,然后伤痕退了,结成茧子;一天要走五六个小时,晚上一脱掉鞋,就是满脚的血泡,浸的凉水里,透心的疼,以前穿高跟鞋疼的脚掌,现在穿运动鞋走路疼的是脚跟,小腿肚子哆嗦的像弦子,躺在床上,腿就跟不是自己的一样。

都市女孩累的沾枕就睡,可心里十分踏实,她觉得自己帮到了人,晚上做梦还想着,等下回开同学会,一定要在那帮连小葱和韭菜也分不出来的死丫头面前炫一把。

她姚依依可是连篱笆都会扎了!

可如今,虽前呼后拥,一大堆人伺候着,她却再也不复当初那种疲惫到满足的愉悦,便是累极了,也是满心的思虑和不安,如今的朝堂并不安稳。

古代仕途皆流血,她见过被披枷带锁押解京城的官吏,见过被抄没至家破人亡的官宦人家,曾一起吃过茶说过笑的闺阁女孩,却转眼因父兄获罪,而被罚入教坊司,甚至沦为官妓。

每每想起这些,明兰都无比感激盛老爹,他从不贪功冒进,从不投机钻营,也不挥霍家业,为官算是清正,做人颇为圆滑,无论他有多少别的缺点错处,他总归尽到了古代男子的义务,给妻儿老小营造了一个安全富庶的生活环境。

说起盛家,前几日,因端午节快到,明兰使人提前送节礼回娘家时,小桃探来消息,说是为着给长枫说亲的事,盛紘最近又和王氏闹别扭中。

长枫虽是庶出,但胜在卖相好,俊秀风雅,谈吐不俗(酷似少年时的盛紘,当年一眼迷住了王家老太太),很讨人喜欢,年纪轻轻又已是举人,父兄得力不说,姐妹们的亲事大多结的不错,估计金榜题名只是时间问题;是以盛紘一放出风声,倒也有不少人家响应。

不过盛紘到底心眼明白,自己儿子是什么货色,于是提出,家世只要说的过去就成,须以女方人品为第一考虑,务求一位端方识礼贤能淑德的儿媳,最好性子还有点烈。

“枫哥儿那性子,就得有人提着他的筋过日子!”盛紘说的很含蓄,“既能替他撑住场面(顶得住刻薄婆婆欺负),又得能压得住他胡来的(不让他风花雪月耽误正事)!”

王氏傻眼,这要求也太具体了;她无不讽刺的玩笑着:“老爷不如替枫哥儿找个娘吧!”

“本也没指望你。”盛紘没好气道,即便他敢信任王氏的心肠,也信不过她的眼光。

——明兰把脸埋在床铺里,闷闷的发笑,她几乎可以想象这场景。

可盛紘又不能自己跑去相看人家闺女,于是只好去求老太太出马。偏老太太最近养养重孙子,逗逗重孙女,过的十分和谐,根本不想再蹚浑水,如今正和盛紘磨着呢。

其实若不是林姨娘自毁长城,盛紘真的是非常疼爱墨兰和长枫,人生在世,果然不能贪图的太过了……丹橘端着晚膳进来时,却见明兰抱着一本册子,已沉沉睡去了,便替她掩好被毯,轻轻退了出去。

到了戌时末,顾廷烨及一行亲卫扈从才快马疾驰而来,眼看着一排十余个刚从校阅场下来的戎装男儿,俱是飞骑骏马,高大魁梧,脸上还残留着军戎战阵上的杀气,巴老福更老实了,连笑脸都僵了,一路点头哈腰的把顾廷烨迎进庄内,往主屋去了。

庄中仆役都忙着替整队亲卫牵马入槽,余下的骑卫去早已备好的厢房歇息,一路走着,却见公孙猛并屠氏兄弟快步迎上前来。

“谢大哥!”公孙猛朗声大喊,上去搭着一个二十余岁的骑装青年的肩膀,热络道,“你们可来了!”谢昂回头而笑,大掌拍着公孙猛,笑道:“阿猛!”转眼瞧见后头两人,又大声道,“屠大哥,屠二哥!”

屠龙是个三十多岁的壮实汉子,一条刀疤斜斜从额头延伸至鼻梁,一笑起来颇见狰狞,他大笑道:“你别乐!小阿猛不是惦记你,他惦记的是今日校场上的风光。”

闻听此言,阿猛果然闷闷不乐:“我叔偏不让我去,我想护着夫人也是要紧的,谁知夫人却叫我陪几个小丫头押送行礼!”

“你小子别生在福中不知福!”屠虎笑的很痞,“你老叔是为你着想,你好好读书习武,回头正经考个武举才是真的!似咱们兄弟西瓜大的字不识一箩筐,那是没指望了!”

公孙猛虽个子不小,实则才十四岁,少年心性,很快便释怀了,只缠着谢昂问这问那。

“对了,谢大哥,都这么晚了,你们作甚非要赶回来?”

谢昂边走边笑道:“都督不放心这儿,这庄子里的底细咱们可不清楚。”

“您别遮着掩着了,有这许多兄弟护卫着,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屠虎屏低了声音,咧嘴笑道,“怕是爷舍不得夫人吧!”

“顾爷的事你也敢乱嚼舌头。”屠龙当即瞪了兄弟一眼,骂道,“这事还不清楚?约莫夫人要整理庄务,爷怕夫人年轻,威势不足,来给她撑腰呢罢。”

“哪里威势不足呀?!”公孙猛怪叫,“夫人训我读书比我老叔还狠,我一句也还不上来。”

他回忆某日,明兰笑眯眯道:庞涓和孙膑本都是鬼谷子门下,庞涓不爱读书,中途跑出去当官领兵了,孙膑就好好学习,天天用功,学成后出山,三下两下就把庞涓给灭了。阿猛呀,你想做庞涓还是孙膑?

阿猛呆了呆,忍不住问:“难道庞涓打不过孙膑,是因为不好好读书?”

他那老叔在一旁捋着胡子笑着说‘是呀是呀’。

还有昨天,他嘟囔着想护送顾廷烨或明兰,不愿干押送行李的差事,明兰依旧是笑眯眯的劝着:“阿猛呀,你说是物件要紧还是人要紧呢?”

“自是人要紧。”

“那你说是你功夫好还是屠家兄弟功夫好呢?”

“自是屠家两位哥哥了得。”

然后明兰就不说话了,只用看五岁幼儿的神情看着自己,还很怜悯的摇着头。

自家老叔继续捋着胡子依旧笑道‘是呀是呀’。

每每此情此景,公孙猛忽然觉得自己凭空小了十岁,无端沮丧下来,缩到墙边发呆,需要哀悼半天才能缓过来。

“还是有夫人的好!”屠虎感叹道,“我记得那会儿府里乱糟糟的,咱们跟着爷东奔西走,回外院自己屋后,吃的穿的也没个人张罗,爷只会给银子,害的我们兄弟几个十天半个月的吃住在窑子里……”

“滚你娘的蛋!”屠龙不悦的打断道,“敢情你逛窑子都是爷没娶媳妇的过错了?你小子越来越没规矩,回去就找个媒婆给你说亲!寻个厉害的媳妇来管管你!”

屠虎颇敬畏长兄,不敢回嘴,只轻轻嘀咕‘俺们是同一个娘下的两只蛋’。

……

“这是怎么回事?!”

明兰正帮着顾廷烨宽衣,却见锦袍肩臂部分有一处触目惊心的血渍,她当时就惊了。

顾廷烨低头看了下,才回想起来,淡淡道:“今儿是头日,无甚要事,大伙儿一时兴起,便比了几场矛术……你放心,都是去了枪头的。”他见明兰一脸惊惧,又加了后半句。

“你这人!”明兰嗔怒着,她放轻了手脚,迅速帮他脱外袍,“谁说没有枪头就捅不死人?!”你以为夺命书生是怎么死的?

“咦……?”

外袍脱下来了,里面的雪白绫缎里衣却并无血迹,明兰再撩开他的领口,顺着半个膀子把衣裳褪了下来,只见光|裸着的淡褐色皮肤上,肩臂处贲张着健硕的肌肉,却并无损伤,只肩上有块淡淡的青紫。

她不解。

“没错。”顾廷烨轻轻叹息道,“以后还是得在枪杆上包了布头才好,我一时发兴,没收住力道,险些把那小兄弟的胳臂对穿了。”

明兰呆了呆,心里暗笑自己,原来是别人的血,她哦了一声,抱着换下来的袍子就交到小桃手里,才又问道:“伤重么?”

“最后我偏了些力道,所幸只是皮肉伤,我特从外头请了好大夫给他瞧了。”

“那就好。”明兰点点头,微笑着过来给他松发冠,“能把你逼的全力而为,想来那小兄弟的功夫已是极不错的了。”

“嗯,年少有为,性子也豁达,是可造之材。”

顾廷烨身躯高大,坐在床沿上也只比站着的明兰低半个头,他环着她纤细的腰肢,把脸颊贴在女孩轻软的胸前,静静听着她的心跳声。

明兰笑了,其实他今年也不过二十六岁,却满口老气横秋;正想打趣,却见他乌黑浓密的头发中银光一闪,细细看去,原来是鬓边生出几根白发,平时梳起头发来看不出。

不知怎的,明兰忽然就心软了,低头过去,柔柔的亲了亲他的鬓发。

顾廷烨顺势把她拉坐在自己腿上,胸口贴着她的脸颊,缓缓道:“买地的事,你也不要太谨慎了,京中权贵捞钱的路数多了去了,若连几亩地也不敢买,我算白熬了这些年。回去后,你请公孙先生使人去找顺天府的吕通判,让他做个官中,契书和银钱过手清楚就成,手续齐全的,咱们也不怕什么。”

“嗯。”明兰柔顺的应声,“再吃些宵夜吧,我去给你摆饭。”

她起身就要走,却被一只大手轻轻拎住了耳朵,又被扯着坐回他腿上。

“我有话问你。”只见顾廷烨唇边带着一抹兴味,“适才,你是不是以为是我受了伤?”

明兰呵呵笑了两下,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衣袍上的确有血迹,”顾廷烨长眉一轩,眼中是微不可查的笑意,“可衣料却是完好的,并无破洞,你没察觉么?”

明兰怔住了,没有枪头的木杆捅出来的衣料破洞该多大呀,她亲手替他换的衣裳,过程中竟丝毫没有发觉,一直到看见皮肉无伤,才松了口气。

“你,为何,没有察觉?”男人低淳的嗓音,似乎在引诱着什么答案,他素知她胆大心细,并非慌乱之人。

“是呀,为什么呢?”明兰眨了眨大眼睛,也很疑惑道,“我也不知道呀。”

顾廷烨不再说话,只静静的盯着她看,明兰努力装着无辜的样子,可在他灼灼如烈日的目光下,两颊无可避免的绯云上涌,渐渐支持不住表情。

男人见她的脸颊已涨成了大红苹果,抑制不住的笑声从胸膛中震动出来,一把搂住女孩娇小的身子向后一仰,两人团团的滚到床上。

女孩懊恼的捂着自己发烧的脸蛋,被男人重重的压在身下;抬头间,正对上一双幽深漆黑的眸子,他忍着笑,用力瞪她。

“骗子。”

他如是说。

散乱着浓发,大笑着,像拆穿了戏法的小孩子一样开心。

第137回黑山庄佚事

山里夜凉,加之月事未完,明兰蜷缩成一团的睡着,顾廷烨似大山般环抱着她的身子,一整晚捂着她发凉手脚,她发凉的身子贴着小火炉般的男人躯体,顿时舒服不少。

这夜,男人睡的极惬意,想起睡前明兰被自己逼问的样子,满脸涨红像只烧熟的小胖章鱼卷,偏咬死了一口小白牙,最后死撑不住,几乎窘迫的要爬窗而逃,男人便是在睡梦中也忍不住笑出声来,明兰就会恼怒的狠捶他胸膛。

次日天不亮,顾廷烨便率着谢昂等一众亲卫飞马往西郊大营去了。

“若忙了,便不要夜里急着赶回来。”明兰睡眼朦胧的嘟囔着,“有这许多护院在,你尽可放心。”

“知道了,有什么事你自己拿主意罢。”顾廷烨亲了亲她温热的脸颊,才离了庄子。

明兰所料非差,有屠龙那张狰狞的面孔放着,边上再站两溜魁梧彪悍的护院家丁,黑山庄一众管事庄头俱老实的很,明兰远远的坐在屏风后头,径直吩咐事宜。

似巴老福这种掌理庄子的大管事,自知主家来查问时该说什么做什么,他一早带了一群分管事和庄头来给明兰请安,堆上满脸的笑容,备了一肚子的材料要说与明兰听,谁知明兰一句都没问,只有一句没一句的和巴老福闲聊。

巴老福等人摸不着头脑,只得一一回话。

“夫人,他们都来了。”这时,全柱媳妇低眉顺眼的进来回禀。

隔着屏风,明兰清朗的声音十分和气:“按着册子里的次序,叫他们进来吧。”

丹橘便从案几上,拿过适才巴老福交上的名册,缓缓读起来;众管事还不明白是怎么了,只见公孙猛指挥着几个家丁抬着个半人高的大箩筐进来。

哐当一声,俱是铜铁之音,重重放在厅内地上,众人转头过去看,几乎吓的要跳起来——居然是满满一整箩筐的铜钱;映着晨曦的光线,满堆着的一绕一绕大红粗绳串的铜钱泛着令人心动的亮青灰色,众人顿时一阵目眩。

明兰轻飘飘道:“这一年到头的,他们也辛苦了,如今这庄子姓了顾,我头一回来,略赏几个钱,也叫大伙儿高兴高兴。”

“夫人,这……”巴老福隐隐觉得不妙。

还没等众管事反应过来,全柱媳妇已经高声唱喏起名字来,进来一个佃户便给发送一贯大钱,然后问家中可有六旬上的老人,有一个就多给三百个钱,发完后,丹橘勾掉一笔钱和一个名字;那佃农抱着那重重的钱串,犹自云里雾里,脚步虚晃着离开大厅。

前几个庄户进来时还或有气无力或战战兢兢,待到发了五六个后,在后头等着的佃户都听得消息,得知今日竟有东家白赏钱的好事,这一下顿时似盐撒进热油锅,前院中一片喧闹,他们进来时红光满面,出门时喜气洋洋,满嘴吉祥道谢的好话。

众庄头管事面面相觑,不解明兰的意思,有些脸上忿忿不平,有些转而大声谄媚明兰的善举;巴老福却额头渐见汗丝。有这么一众瞪大了眼睛的庄头在旁盯着,明兰倒不怕这些佃农在家中老人上头说谎。

黑山庄在册的田地共有六十二顷,登有记录的佃农三十三户,加上各家老人,明兰一上午共发送掉了六七千钱,差不多空了一箩筐。

中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因听闻有钱可发,后来又来了好几户佃农,他们口口声声也是黑山庄的佃农,可他们的名字却并不在册;巴老福立刻淌下豆大的汗珠。也不见明兰生气,只微笑着也给这几户佃农发钱,还没等巴老福想出说法来,明兰已吩咐崔平崔安两兄弟带上几个庄头,并一队护卫家丁,出门丈量土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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