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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灵力元宵太神奇(1 / 1)

蒋赫被围起来,指指点点。

他们的话虽然听不明白,但是蒋赫大约猜到了他们在说什么。

应该是蒋赫比老刘身体健壮,能多活几天,所以这些人决定后吃他,先吃老刘。

蒋赫动动手脚,已经被捆麻了。

“我,见,你们头领。”

当地人摇摇头,“不。”

蒋赫:“我,可以让你们,吃饱饭。”

当地人指指他:“我们,可以,吃你。”

我勒个去!

蒋赫一天一夜没喝水,喉咙里干得冒烟。

“我,是神。”

当地土著人敬奉神明,没有谁敢对神明不敬。突然冒出个敢自称是神的家伙,当地人想了想不敢轻易下嘴,还是去通报头领比较好。

一个年轻些的青年人迅速跑了,剩下三四个人拿着盘子和匕首,上下打量蒋赫的目光都变得不一样。

估摸着他说的是假话,可是又不敢相信有人这么大胆子,胆敢冒充神明。

大约过了十来分钟,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人被扶着往这里走来。脖子上戴着一串尖利的兽牙,腰间围挡着兽皮,脸上涂抹着白色绿色的染料,头上还带着一圈彩色羽毛,看上去十分有气势。

走到蒋赫面前,老者手中的柺棒重重杵地。

“你说你是神明?”

蒋赫有些意外,这位头领说的法语虽然不标准,但是足够他听懂。

“我是水神。”

头领很犹豫,不知道该信还是不信。从外边看真不像神明的样子,因为特别狼狈。可是一般人又没那个胆子,胆敢自称神明。

水在这里是十分稀缺的资源,从矿区就能看得出来。

“放我下来,我展示魔法给你看。”

头领做个手势,后面的年轻人把蒋赫从树上放下来。

“年轻人,冒充神灵的后果很严重。”

蒋赫活动着手腕,已经麻木地没有知觉,心道再严重,不也是被吃的下场?

区别在于怎么个死法而已!

“我的包,拿来。”

头领命人把他的背包和行李箱拿过来,蒋赫又让人取来一碗水。

水质和矿区的一模一样,浑浊不堪,搅着红泥,一股土味钻入鼻腔。周围的大人小孩围过来,叽叽喳喳的看热闹。

蒋赫的腿麻得很,干脆一盘,坐在地上,脸色渐渐变的严肃。

“知道为什么你们的寿命短,病痛多?”

头领:“不知道。”

事实上,这里能活过三十岁的年轻人太少,大部分人寿命在二十五岁以下。像头领这样六七十岁还健在的,属于特殊的存在。

蒋赫指指面前的水,又指指头领。

“我是水神,奉命来这里,给你们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但是你们居然要吃掉神明,太让我伤心了。”

说完,拿出“泉水符”搁在碗边,高歌神曲《忐忑》。众目睽睽之下,一碗浑浊不堪的水变得清澈干净。周围的人群发出惊呼声,蒋赫舔舔唇,仰头喝了下去。

真他么的甘甜可口!

快两天了没喝口水,这碗水比什么琼脂佳酿都美味。蒋赫把碗搁一边,让人再倒一碗水来。

头领揉揉眼睛,怀疑自己眼瞎了!

旁边有个赶眼神儿的,提来一大桶水。

蒋赫把“泉水符”往桶上一搁,瞬间变成清水。一碗一碗舀水喝,连喝三大碗,才觉得手脚缓过劲儿来。

“你们,要不要尝尝这样的水?这样的水不但可以治病,而且长寿。”

其实蒋赫刚才说给他们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倒不是夸张欺骗。这些人为什么寿命短,生存条件和饮食习惯是首要问题。

喝着致病的水,吃人肉,这样的卫生条件,长寿的几率太小了。

头领蹲下身子,从桶里捧起一捧水,尝了一口,表情有些激动,示意周围的人也尝一尝。

大家争先恐后的从桶里捧水喝,纷纷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这是什么神仙水,甘甜润喉,从来没有喝过这么美味的东西!

头领总算是信了蒋赫的话,对着他不停叩拜,口中念叨着土语。估摸着是冒犯神灵,请求原谅这类意思。

周围的人也高举双手跪拜,一脸虔诚。

蒋赫扶着树干慢慢站起身,示意头领和大家起来,指指那边的拖拉机。

“这是我的工具,你们把它拆了,我怎么回家。”

万一水神发怒,后果太严重。头领对着蒋赫连连表示,他一定会安排最好的交通工具,送水神大人回去。

刘大哥还在昏迷,全然不知道自己从鬼门关走了一趟。两个年轻人把他抬到树下阴凉地的时候,刘大哥还在昏迷中时不时打几声呼噜。

把水神大人的坐骑拆了,还把人家吊在树上要吃掉,太太太过分了!首领十分热情的将他邀请到自己的住处,并让人呈上最丰盛的饭菜,用以弥补犯下的过错。

也是泥巴房子,面积有大约十个平米,在部落里算是豪宅级别。稀奇的是墙壁,上面镶嵌着一块一块的彩色宝石,在这样的房子里显得十分突兀。

蒋赫觉得自己还应该表现的更神一些,彻底从心理上打到对方。于是从包里取出一枚“降暑符”,煞有其事的唱一小段《法海你不懂爱》,把一旁的头领唬的一愣一愣。

把“降暑符”挂在墙壁上,整个屋里瞬间凉爽下来。

头领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那枚“降暑符”,双手朝上拜了拜,对蒋赫心服口服。

很快,美味佳肴一盘一盘呈上来。

蒋赫一瞧,本来挺饿的,现在又不饿了……

比手指粗的蠕虫在盘子里蠕动,旁边放着一个小碗,里面是黑色的酱汁。旁边的几个盘子,有蒸蠕虫,炸蠕虫,凉拌蠕虫……

头领很客气,示意蒋赫先吃。

蒋赫看着蠕虫,死活下不了口。可要是不吃,那就是不给面子了。不过身为水神,特地下凡指引,怎么能不给人家面子?

蒋赫伸出食指,蘸蘸酱汁放进口中,竖起大拇指。

“美味!”

酱汁的味道像当地一种水果,酸中带甜。

头领示意他尝一尝又白又大的虫子。

“这个特别好吃,汁儿多肉美,还特别鲜。”

能不鲜吗?

一个个蠕动的正欢!

蒋赫将装饰盘子用的树叶全部吃掉,再次竖起大拇指。

“好吃!”

头领也摸不着他的套路,只觉得水神果然和人类是不一样的生物。

见头领吃完大半盘子,蒋赫觉得这顿友好的宴请也差不多了。

“身为水神,请听我的建议。要想活的岁数大,不要吃人肉!”

不吃人肉?

食人族头领一愣,“那应该吃什么?”

“多吃水果蔬菜!喝干净的水!”

蒋赫把“泉水符”挂在井壁,瞬间井水变的清澈。孩子们围着井口欢呼,争抢着喝里面的水。

头领对着天上拜了几拜,感谢他们派水神来造福部落。为了感谢蒋赫,头领命人拿出一个兽皮袋子交给他。

“我们没有什么好东西,这个石头好看,送给你。”

蒋赫一提,还挺沉,嘎啦嘎啦的响。打开一瞧,我勒个去……

里面全是大颗粒钻石!!!

其中一枚粉钻格外耀眼,饶是蒋赫这种见多了金银财宝的也觉得稀罕。把它拿在手中暗暗掂量一下,品质重量都是上乘,可遇不可求。

这也太贵重了!

虽然他们觉得钻石这种东西只能用来装饰房子,但是蒋赫也不好占尽便宜。于是又拿出几枚“驱虫符”交给头领,告诉他挂在屋里,可以驱避蚊虫。在这茫茫大草原,蚊子毒虫可是困扰大家的头号敌人,头领更加高兴了!

趁着头领和大伙十分感动,蒋赫提出要走。想想被拆的七零八落的拖拉机,蒋赫听惆怅。在这遍地野兽的茫茫草原,走着回去的风险太大。

头领很义气,招呼出自己的坐骑,让蒋赫和刘大哥乘坐。

刘大哥这时候已经醒了,站在蒋赫身后,“老总,你说这食人族头领不会是有车吧。”

怎么可能!

不一会儿,一个年轻人把头领的坐骑牵过来,居然是一头大象。

矿上的经理要疯了!

蒋老板莫名其妙的在半路失踪,连带着同去的老刘也不见了!

虽然那里发现了鬣狗的尸体,可要是说蒋老板被鬣狗吃掉也说不通,因为连拖拉机也不见了!

国内来了电话,要是再找不到人,他这个经理就不要干了,带着铺盖卷儿走人!

这两天啥也顾不上,经理让大家组成小队,四处寻人,可是并没有消息。有人说根据留下的线索分析,可能被食人族给劫走了。

食人族在当地是一个可怕的存在,一旦被抓走基本上没什么生存的希望。

经理担心的不行,自己家里还有一堆人要养活,全指望他这份工资。越想越伤心,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当场大哭。

正哭着,有矿工大声吆喝。

“快看!老板回来了!老板回来了!”

经理赶忙冲出去,只见远处走来一头大象,上面正是蒋赫和老刘。

从大象上下来,经理紧紧抱住他,可算是找到了!

蒋赫和大家打过招呼,感谢大伙的挂念,然后狠狠吼一嗓子。

“赶紧来十个包子,饿死个球了!”

……

孟鱼早晨做的油炸元宵,一口气吃了十个,味道果然不错。

红色的是草莓味,棕色的是可乐味,白色的是雪碧味,橙色的是果粒橙,紫色的是qq糖口味……

本想吃一半,尝着尝着就都进肚子了。

时间还早,孟鱼回屋打了个坐。

自打上回用了百鬼夜行戒指,灵力受损,孟鱼已经很久没有突破了。这回吃进十个灵力元宵,顿时感觉腹部热乎乎的,仿佛有一股暖流延伸到五脏六腑。

很意外,这次进入的冥想并不是大海,而是一望无垠的云海。

孟鱼坐在高高的山峰上,四周的灵气源源不断进入身体。身体越来越轻盈,与山风、云海和绿植融合为一体。

一条蛇从草丛里爬出来,一直爬到腿上。可是孟鱼并不感觉到害怕,此刻的自己已经不是自己,与脚下的山峰同为自然。

那条蛇在腿上盘起,仿佛十分舒适,昂起的蛇头看看云海,吐出长长的红信子。小憩一会儿,蛇从腿上爬下,进入草丛。

云海中响起埙的声音,时而缓时而急。

孟鱼感觉身体越来越轻盈,手一伸,竟然飘了起来。一朵云轻轻托住她,向云海中飘去,探寻埙声的来处。

只是飘了没几米远,那朵云就散了,孟鱼重新落回远处……

睁开眼睛,孟鱼呼出一口气,露出一抹笑意。

浑身充满了力量,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的突破了!

整个身体由内到外感觉到舒畅,就连脚步都轻盈许多。

起来收拾一下屋子里的卫生,孟鱼正准备出门买点五花肉包馄饨,一开门正巧遇见姚晨星往这里来。

“你要出门?”

“刚想去市场买些东西。”

姚晨星一脸笑意,“买什么?”

“打算买点五花肉包馄饨,再买点小地瓜和山药。”

姚晨星提起袋子晃晃,“我今天休班,买了两份五花肉和一条鱼,正好给你送一份。”

孟鱼赶紧给他洗水果,倒茶。

盘子里是核桃那么大的樱桃,姚晨星尝了一个,甜的齁人。

“这个很贵吧。”

“孙萌萌的妈妈寄过来的,应该不便宜。”

她妈专买贵的,不买对的!家里常年吃这个牌子的水果,全是国外进口,什么贵要什么。

上回孙萌萌闹脾气,不愿意接黑心矿主的矿,是孟鱼劝她多想想。后来孙萌萌总算是想通了,已经辞职进入自家企业,还表现的不错。

孙萌萌的爸爸妈妈特别感激孟鱼,女儿在成长道路上有这样的良师益友,可谓是幸运。还有上回孙萌萌离家出走,也是孟鱼陪在她身边。有她在,孙萌萌的父母很放心。

这不,昨天刚寄过来的水果,又是五大箱子。孙萌萌的妈妈还给孟鱼寄来几件衣裳、皮包和鞋子,说去逛店的时候和萌萌一起给她选的。

衣服鞋子都很漂亮,价格也贵,随便一条裙子就大几万。孟鱼打电话表示了感谢,把衣裳挂进橱子里。说真的,一条裙子比她家衣橱都贵。

水果吃不完,给邻居们分了一些。

“这还有两个蜜瓜,一会儿你提着。”孟鱼把两个蜜瓜用袋子装好,放在他旁边。

樱桃太甜,姚晨星吃不惯,就着喝了两杯茶。

“小鱼,你……”

见他吞吞吐吐,孟鱼问:“晨星哥,你想说什么?”

姚晨星挠挠头,脸色越来越红。

“你……你就没想着找个对象?”

怎么又是找对象!

她还有很重要的考试,还有好多题没做,哪里顾得上找对象!

“不打算。”

姚晨星看着这个情窦未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怎么才能开的女孩子,一时不知道怎么表达。

昨晚他想了很久,一夜没睡,就想今天能够跟一起长大的孟鱼说出心里话。他喜欢她,一直在等她!

“我……其实……”

今天的姚晨星太奇怪了,平时也不见他说话吞吞吐吐的,这么不利索。

哦……孟鱼明白了!

“我知道了!”

啊?

姚晨星抬起头,看着一脸笑容的孟鱼,终于松了一口气。

“你都知道了?”

孟鱼笑眯眯地说:“你心里记挂着姻缘吧?肯定是,要不然脸红什么。”

姚晨星笑笑,没否认。

孟鱼仔细看看他的面相,煞有介事的点点头,看的姚晨星直发慌。

“晨星哥,你今年二十五,面相上看,起码得三年后,你的良缘才能到。”

“三年后?”

他还得等她三年?

“那个……你能看出那个女孩子她……”话没说完,姚晨星又红了脸。

孟鱼倒不觉有什么不好意思,大大方方的告诉他。

“你现在喜欢的女孩子不是良缘。面向上看,三年后,你的良缘才会出现在你身边。按照我的猜测,可能是你的同事,可能是相亲认识的女孩子,。”

姚晨星心里拔凉拔凉的,他现在喜欢的女孩子不喜欢他,就是说他和孟鱼无缘了?

“小鱼,我是不是哪里不好。”

孟鱼给他倒水,“挺好的呀,就是缘分没到,别着急。”

“那……那要是你,会不会喜欢我这种……”

姚晨星发誓,这句话是他这辈子说过的最动情的情话。

孟鱼想都不想,直接摇头。

“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去做,现在不会考虑这个问题。而且,一个人挺自由自在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孟鱼从来没想过,一个男人介入她的生活会怎样。

姚晨星心里难过的要死,可是面上偏偏不能表现出来。

“小鱼,你有没有想过,是不是……是不是受你父母婚姻的影响,所以……”

所以造成了现在的想法,对男孩子心存排斥。

这个问题孙萌萌在京城的时候问过她,孟鱼后来也仔细的思考过。或许吧,或许在她自己意识不到的地方,会产生那么一点影响。

但更多的,是她现在顾不上。

考试和习题一大堆,她还要努力奋斗进前二百名,争取参加国际阴司大比武,哪来的时间琢磨那些。

姚晨星沉默了,孟鱼还安慰他。

“三年后良缘就到了,你先好好工作,姻缘这事急不来。”

姚晨星看看孟鱼,更沉默了……

……

中午包了好些馄饨,冻进冰箱。吃的时候拿出来一煮,干净又有营养,最主要的是方便。

习题集上有好多不懂的知识点,孟鱼拿出教科书,一点一点的翻看,做笔记。从宇宙大爆炸到未来的时空机,从积雨云到地心岩浆,涉猎的内容简直不要太广泛。

厚厚的一本习题集,孟鱼从早写到晚,也只不过做完两页。

晚上,小丁他们几个来了,还带来一个眼镜男。

眼镜男看上去二十几岁,长的斯文秀气,见了孟鱼,老老实实的打个招呼。

“孟老板好。”

“你好。”

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这么斯文的男鬼了,纳兰敬飞在一旁直笑。

“我阅鬼无数,这个打眼一看就知道,妥妥的学霸型。”

眼镜男推了推眼镜,无奈的叹口气。

“再风光也是过去的事了。”

看来纳兰敬飞是猜对了。孟鱼准备了许多水果,还有不少零食小吃,让大家一起吃。

小丁说:“孟老板,这个男鬼叫魏来风,我也是在河边遇见他的。一连好几天,他老坐在桥边,哭丧着一张脸,我实在看不下去,就把他带来了。”

又对魏来风说:“孟鱼老板是我偶像!也是我最佩服的人!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你可以找她。”

小院子里静下来,大伙齐齐看向魏来风。

“我不舍得去投胎,主要是因为放不下我的女朋友。我们俩在高中就认识,那时候我是班长,她是学习委员。虽然都有好感,可是谁也没有挑破那窗户层纸,因为我们都知道,高中最主要的任务是学习。”

娇娇微微一笑,这么老实的孩子可不多见了。

小孙给大伙递上烟,边抽边听。

“我们俩的成绩都很好,考到了京城。虽然不一个学校,但是离的很近。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她鼓励我,我鼓励她,一起保送研究生。研究生念完了,我俩继续攻读博士。”

小孙吐出一口烟圈,微微蹙眉。

“原来学霸与爱情是可以并存的。小丁,学着点儿。”

小丁给他一个白眼,打开一瓶可口可乐。

“学霸和爱情这辈子跟我都无缘,我的心头好只有麻将和扑克牌。”

娇娇笑道:“他逗你呢,小丁别理他。小魏,接着说。”

小孙笑笑,继续抽烟。

“其实……其实我一直都有抑郁症。从念书的时候就有,我爸不允许我考第二,只能考第一。我还记得有一次考了全班第二名,我爸让我跪在门口淋雨,被她看见了。”

孟鱼:“你女朋友叫什么?”

“单良良。就跟她的名字一样,人特别的善良。我们的小镇不大,亲戚连亲戚。我爸对我的严厉,整个厂区都知道。单良良那次考了第一之后,永远只考第二名。”

小院子里格外安静,大家沉浸在学霸的爱情故事里,励志又悲伤。

娇娇:“是不是她故意让着你?”

魏来风抬抬眼镜框,“是。一开始我没发觉,到后来就知道了。高考的时候,她超过我十分,是全年级第一名。因为家里逼得太紧,我虽然成绩好,可是心里一直非常压抑。高考那段时间,曾经一度出现失眠和幻觉,甚至恶心呕吐。”

孟鱼:“告诉过你父母吗?”

魏来风摇摇头。

“他们赚钱很不容易,工厂里都是三班倒。逼着我好好学习,其实也是为了我将来有个好出路。道理我明白,但是心理上就是过不去。抑郁症一直伴随我,从中学到了大学,一开始我并不觉得那是一种病。”

魏来风一直到现在,只要听到别人音量高或者吵架,心情就会烦躁。脑子里出现父亲让他跪在地上的画面,拿擀面轴子抽他,大声训斥。

进了大学,一到有压力的时候,魏来风感觉自己要崩溃,情绪开始暴躁,接连几天什么都不想吃,就算吃也没有味道。他知道这不正常,拼命地想要压住自己。可是那种焦躁难过的心情,不想想压就能压得住。

魏来风伸出手腕,上面是一道道细细的白色疤痕。

“我尝试过各种自杀,有一段时间专门研究什么样的死亡让人不那么痛苦。当我站在楼顶的时候,一点都不害怕摔下去,而是有一种释放感,一种发自内心的渴望。单良良觉察到我的异常,哭着陪我去医院。直到看见医生的诊断书,我才知道自己得的是抑郁症。”

本科毕业后,魏来风想要找工作,可是父亲让他继续攻读研究生。魏来风从来不在父亲面前说不,因为从小到大,父亲不给他说“不”的机会。稍有不从,魏来风就是挨打的份儿。

研究生毕业后,魏来风想要找工作,不回当地。可是父亲不许,让他必须回家乡考个单位,有铁饭碗有面子,养老也方便。

单良良不希望回那个小镇,大城市的发展空间更大,想留在这里。魏来风也想留在这里,既是因为单良良,也是因为他的专业更适合大城市发展。

可是魏来风不敢拒绝父亲,只好找借口说保送博士。

他们那个厂区,还没有一个博士。父亲觉得有面子,也不用再掏钱供他上学,于是同意了。但是要求他,毕业以后再回来考单位,相邻地级市的也行。要不然养大的孩子到了大城市,怎么给他们养老!

虽然一直有单良良陪着他,但是魏来风的抑郁症越来越严重。这几年,父亲还是要求他一定要考班级第一,甚至打电话到学校咨询他的成绩,咨询他的表现。

魏来风感觉到非常痛苦,脖子上仿佛缠绕着铁链,这辈子大概没有哪件事能够自己做主。

事实上,连谈恋爱这件事他都不敢说,因为他知道,父亲一定会让他好好学习,不要耽误学业。若是家里不喜欢单良良,那么一定会闹到学校,甚至闹到单良良家,用一切手段逼他就范。

这就是他父亲的做事风格,要求他必须服从!

初二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下晚自习回家,他捡到一直小奶猫。因为特别喜欢,就拿回家里养。可是爸爸生怕他耽误学习,竟然把小奶猫从三楼扔了下去。魏来风要下去捡,被父亲一个耳刮子打在墙角。

单良良的事,魏来风赌不起,也就索性不说。

总想着有一天毕业了,工作了,家里也就不会再反对他交女朋友。

单良良很爱他,处处关心他,一直陪他去医院做治疗。抑郁症没有治好,但是有所控制,医生嘱咐他,不要受外界的刺激。

原本一切都往好的方面发展,魏来风也和单良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没想到事情走向下坡。

事情的爆发点就在两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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