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楼里。
李修平凭借一首清平调,独领风骚。
但大家心里都清楚,作诗的乃是他的仆人李十二。
不少人匆匆离去,到大街上去找李修年。
在东临县里,竟有如此人才。
先前不知道也就算了,现在既然遇见了,怎么说也要买几首诗词来充充门面。
不求每首都这么好,只要有清平调的一半,便足以在各大勾栏出尽风头。
还有一些人,匆匆结账离开,去往其他勾栏。
趁着这首诗还没传扬出去,先拿来白嫖……呸,是先拿来借用一下。
装逼什么的都是次要的,关键是要将这首好诗传扬出去,为东临诗坛正名!
至于那两名一起参与拍卖的候选人,其中一人自愧不如,选择了弃权。
另外一人虽然不死心地作了一首诗,却因为修辞和立意一般,惹得满堂大笑,愤然离席。
李修平虽不是众望所归,但清平调确实赢得了在场所有人的心。
没有人再说什么。
李修平和苏剑秋对视一眼,随后忽然爽朗一笑,在丫鬟的引领下走进花魁娘子的闺房。
屋子有里间和外间。
进门时,李修平并没有看到红娘,而是两名伺候他沐浴更衣的婢女。
屏风后摆着一个飘满花瓣的大水桶,足以容纳多人,花香四溢,暖烟熏人。
那两名婢女身披薄衫,近乎于无。
李修平暗道几声非礼勿视,但为了今晚的任务能够顺利执行,他只能忍辱负重,任由那两名婢女把自己脱个精光。
然后左拥右抱,三人一起下水嬉戏……
正所谓做戏要做全套,作为一个成熟的老捕快,李修平心底早有觉悟,必要时候牺牲自己是在所难免的。
一切都是为了组织……
李修平目光坚定,默默忍受眼前的这份痛苦。
“大爷,婢子们下手不知轻重,还是妾身来伺候您吧!”
花魁娘子随后从里屋走来,媚眼如丝,水波流转,含羞低头时柔情万种,透着一股令任何男人都无法拒绝的诱惑。
说罢,便见她解开胸前的衣带,身上的红裙当即丝滑顺畅地掉落下来,露出里面让人怦然心动的胴体。
李修平顿时感到无比头大……
但还是没能阻止热情似火的红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步步紧逼,对他的肉体和精神做更进一步的摧残。
三人上下齐手,双管齐下,李修平到底是一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哪里顶得住这般擦枪走火的诱惑。
眼见局势有些失去控制,李修平当即猛一咬舌尖,将怀里的美人轻轻推开,而后强装镇定道:“听闻红娘琴箫双绝,不如先奏乐几曲,再上床一试深浅,如何?”
“一切都听大爷安排。”
闻声,红娘这才意犹未尽地站起来,在丫鬟的服侍下穿好衣服,走进里屋。
一曲奏罢,果如仙乐,余音缭绕。
卿本佳人,奈何为妖……
李修平内心感叹,随即轻轻晃动酒杯,示意红娘过来坐到自己腿上,笑着开口道:“手艺活不错,当浮一大白!”
说罢,便见他将杯中之酒含入口中,嘴对嘴喂红娘喝下。
两人深情拥吻,片刻之后,红娘身后忽然闪过一道微弱的红光,三只毛茸茸的尾巴紧跟着浮现出来。
见状,李修平眸光骤然一冷,当即佯装伸手抚摸着红娘的后背,随后一把抓住她的尾巴,直接将她砸出窗外。
黑暗中紧接着亮起一道森冷的剑光,呼啸着向她疾飞而去,将她的半边肩膀连同左臂一同削去。
“可恶的人类,你们竟敢下药暗算我,我要你们血债血偿!!!”
猝然中招,花魁娘子恼羞成怒,现出狐狸的原形,于此同时,身上的伤口竟已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愈合起来。
“区区畜牲,也敢逞凶,三剑之内,必取你项上人头!”
院子外,苏剑秋手握三尺青锋,面色清冷道。
……
……
“小叔子,一只野猫而已,有什么好看的?”
李元方的声音随后从身后传来,差点没把李修年给吓个半死。
但被他这么一说,李修年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确实是草木皆兵,无论看到什么都觉得像是妖魔鬼怪。
不过想想也是,倘若妖魔邪祟真有这么多,那这个世界不早就乱成一团了,哪有如此平静的生活?
看来适度的警惕是必要的,但也不能神经过度,要不然没被妖怪杀死,反而先被自己吓死……
李修年暗暗感叹,随即瞪了侄子一眼,道:“臭小子,你跑哪里去了,是不是故意躲起来想要吓我,幼不幼稚啊!”
“我就在旁边的巷子里解手,是您找错地方了……”
李元方一脸无辜,想要开口为自己辩解,但李修年却不听他的解释,而是直接丢下他从巷子里快步走开。
“我真不是故意的,您等等我!”
李修年走后,李元方忽然觉得巷子那头的黑猫眼神有点渗人,心中莫名感到一阵害怕,连忙小跑着跟上前去。
两人一路片刻不停,很快便回到家里。
关门前,李修年忽然想起寻找道士高人的事情,而李元方向来不务正业,整天在外头鬼混,没准知道一些什么,便开口询问道:“守正,你常在外面行走,可知道这附近有哪些香火鼎盛的道观或者是寺庙?”
“您突然问这个干嘛?”李元方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好奇地开口问道。
“问你就回答,小屁孩瞎打听大人的事情做什么?”李元方一向多嘴,李修年担心他知道刘秀儿的事情之后到处宣扬,便摆出大人的姿态,板着一张脸道。
“您不说我也知道,肯定是和刘小姐有关,对不对?”
李元方忽然狡黠一笑,盯着李修年的眼睛,笑眯眯道:“您是不是打算约刘小姐到野外没人的地方偷偷私会?”
听李元方说第一句话,李修年还以为他是知道了什么,脸色不禁微微一变,结果这小子果然是想歪了,完美地避开了正确答案。
李修年正愁找不到借口,李元方既然这么说了,他当即借坡下驴,顺着他的话说下去:“你就是个小机灵鬼,这件事情可别让其他人知道。”
“您放心,就算您不说我也会这么做的。”
“不过,要说吃喝玩乐,您找我就算是找对人了。但求神拜佛这种事情,您可得去问我娘,咱们家里也只有她老人家才会关心这种事情。”
“原来你不知道啊,那你瞎叨叨什么,这不是浪费时间嘛!”
没能得到有用的信息,李修年当即给了侄子一个白眼,随后“啪”的一声将房门关上。
“这怎么还不好意思了,长夜漫漫,咱们到床上再多聊一会儿嘛!”李元方还想接着这个话题聊下去,便冲着屋内大声喊道。
但不管他怎么喊,李修年都不理他,无奈之下,只好叹息着回到房间,拿出昨天刚买的短笛一个人自娱自乐……
回到房中之后,李修年先是拿出苏剑秋送的香囊,在灯光下仔细研究了很久。
但除了香味清新怡人,材质丝滑柔软之外,他并没有发现其他特殊的地方。
至于里面的东西,摸着像是香料,但因为口子是密封的,无法打开,李修年也无法确定里面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如果那苏姓年轻人真是一个高手,这或许会是我的转机!”李修年喃喃自语道。
说罢,他便将香囊放在枕头下,随后脱掉外衣,准备睡觉。
但就在解下腰带的时候,身上的钱袋子却是突然掉了下来,从里面掉出一些碎银和铜板。
“这银子不禁花啊!才过了一天,一两就剩这么一点,连三钱都不到……”
将地上的铜子和碎银捡起来收好,李修年不禁有些感慨,但他话刚说完,脸色便骤然一变。
不对啊,出门前他还特地看了一眼,身上的银子还有四钱,路上什么也没买,在春风楼里也没有付账,怎么会突然少了一钱呢?
难不成是掉了?
可这不应该啊,碎银又不是纸币,要是真的掉了,怎么会连一点声响都没有?
但如果不是无意间遗落,那么这钱银子又为何会突然间不翼而飞呢?
李修年忽然想到了在酒馆外遇见的那名老道士……
当时他并没有把老道士的话放在心上,但现在却是细思极恐。
“卧槽!那老头不会真是高人吧!?”
“这么好的机会我竟然没有把握住,一门心思只想去逛勾栏,李修年啊李修年,你说你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
李修年内心咆哮,彻夜难眠。
一直到天快亮的时候,他才迷迷糊糊睡过去。
这一睡,便到中午。
李修年是被一股炖肉的香味弄醒的。
打开门,他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一个身材丰腴的美妇背影。
整个人顿时有了精神……
不得不说,女人年纪越大,越有风韵和魅力,尤其是他的嫂子林氏这样年轻的时候就很漂亮的古典美人。
尽管李元方已经十六岁了,但林氏却保养得很好,皮肤紧致光滑,就如同少女一般。
要不是有朝夕相处的记忆,李修年都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美妇人竟有一个那么大的儿子。
大哥真幸福啊!
看着正在院中打水的嫂子,李修年不由有些羡慕。
曾几何时,他枕边也有一个如此贴心的人儿,奈何人生呐!
爱情终究还是输给了面包,写小说的果然注定单身一辈子……
李修年摇头苦笑,随后热情地走到井边,抢过林氏手中的水桶,道:“大嫂,这种粗活还是我来干吧,您刚刚探亲回来,舟车劳顿,应该多休息一下才是!”
李修年原本只是好心想要帮忙,但他却忘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原主在家几乎从不干活,更加没有关心过自家嫂嫂的身体。
他这一顿操作下来,非但没有讨得林氏的欢心,反而引起了她的警惕。
只见她面色冷淡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小叔子有什么事情直接说就好,何必耍这些小心思。”
“您误会了,大嫂,我真的只是想要帮点忙,没有别的意思。”
李修年没想到李家叔嫂的关系竟然已经紧张到了这样一个程度,一时间不由有些尴尬。
但不管怎么说,他以后毕竟要在李家白吃白住很久,还是有必要增进一下和嫂嫂的感情。
因此,李修年并没有理会林氏质疑的目光,而是直接提着水桶走进了厨房,用他的行动来表明自己的真心。
“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这小子肯定别有用心!”
看着突然向自己卖弄力气活儿的小叔子,林氏心底的怀疑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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