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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半个馒头,一根咸菜(1 / 1)

<>当天晚上,我下定决心要干掉金刚派那老头,管他武艺高强还是金刚之躯。

我躺在床上睡不着,左思右想,一夜辗转反侧,脑海里全是怎么干掉那老头的xx计划。直到天微亮,我才因为精疲力竭而昏睡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日晒三竿了,而昨夜脑海闪现的无数个xx计划也随着清晨的眼屎一同被抹去,简单说就是白瞎了一晚上的美好时光。然而饥饿难耐的我翻遍整个通天阁只却搜出半个馒头,一根咸菜,看这搭配又不像是吃剩下的倒像是特意留给我的一口救济粮,我佛系的安慰自己,有的吃总比挨饿强。我想,师父先使我内心痛苦,又让我筋骨受损,现在还要吃糠咽菜。难道师父在暗示我应该去广阔天地干一番大事业?

突然心中感慨万分,边啃馒头边作诗。

「明知山有虎,

非要上山打老虎。

明知一去不回首,

半个馒头送我走。」

作完诗整个人都神清气爽,斗志昂扬。我想,人生要是不如意,喝酒写诗放个屁。

我哼着小曲前去千水房寻小柿子商量,然而我去时他人已走,他的室友估摸着是卯时出发的。

我问他可留下什么书信?

室友说:没有。

我说:口头书信也没有?

室友说:可能有也可能没有,那时候天还没亮我们都睡的可香了,迷迷糊糊听到动静知道他走了,说什么就没印象了。

那一刻我整个人仿佛被馒头噎住似的呼吸困难,到底是为什么要不辞而别呢。在我眼里小柿子比我还怂还贪生怕死,但就是这么一个比我还怂还贪生怕死的兄弟先我一步奔赴战场,既不等我一同前往又不留下只言片语做个交代,真让人憋屈。

我和小柿子不同,因为我稍附文艺气息,所以人也比较矫情。离谷前,我先是写了一封催人泪下的告别信,宗旨就是感谢苍天感谢大地感谢师父感谢大家,信的背面我又提笔画了自画像,重点是神似而非形似,画皮容易画骨难,加上我自身的艺术风格注定了这是一幅令人琢磨不透的画像。作罢我将信交予贤,交代等我走后才能拆开阅读,毕竟当着我的面读我写的信怪难为情。接着我背着行李去医馆找去病索要了一些跌打损伤的必备药品,顺便拜别。然后我骑着小斑出了谷,纵使频频回头,也无他人相送。

看来,大家都挺忙……

出了谷,下了山,那真是另外一番光景了。

小斑虽然难过与玉儿分离,但任它驰骋半日,复又找到了作为一匹马的快乐。

金刚派在洛阳北郊,洛阳这地方就在长安的隔壁,两省紧紧挨着,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贫民百姓一辈子也不会去旅游一趟。杀手不一样,杀手吃的就是天南地北追杀人的饭。别说是洛阳了,就算是北漠这等荒凉之地我也得骑着骆驼杀过去。除了赶路以外,我一路上都在注意来往的行人,看其中是否会有小柿子。我以为我有马而小柿子没有,而从绝情谷出来到洛阳的路线又很单一,我应当可以追上他。可我忘了,小柿子虽然没有马但是他有钱,有钱别说是买匹马了,租个马车都可以。

再者,小斑也不是什么日行千里的良驹。

过了洛道在往前走上一小段距离就是北郊,然后骑着马在北郊里晃荡一日就能发现金刚派,发现了也没有用,我根本不敢进去。我的目的是来杀人的而非寻亲做客,尽管我知道武翛会请我吃酒喝茶。

我握着挂在脖子上的「佛祖的眼泪」心里百般不是滋味。我觉得这一步我走错了,一直以来我都反对师父把绝情谷的弟子培养成一把把杀人的武器,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夺取别人的生命,他们没有复杂的情感只有完成任务和服从命令。比起柳卿,师父才是这世上最好的铸剑师。然而师父从未想要把我铸成一把剑,是我身在熔炉之中不知不觉被同化了而已。

我始终不明白的是,若我本不是用来铸成剑的,那对他而言又是何用呢?总不会说我生来就是吃白食的命,但很快我就否认了这一点,因为吃白食不需要练武,一个人若是又吃白食还学武功那可真是无恶不作了。

我从小斑身上取下干粮与水,靠着一棵大树休息。这地方离金刚派很远却不至于远到什么都看不清。我在等小柿子,等到第三天浑身上下汗馊了,粮食吃完了,连储备的一小壶酒都空空如也。此时我才意识到小柿子要么半路溜了,要么早就死成鬼了。我更加笃定这家伙当初一定是租了马车上路!

等到天黑,树林里所有动物的眼睛都发着绿光,我猜我和小斑的眼睛此刻也与他们无异。我把小斑拴在树下,拴的很松,小斑若是铁了心要逃肯定是能挣脱掉的。

我对小斑交代:如果今晚爹死在里面回不来了,明日一早你就走吧,从此天高地远任你畅跑。

我摸了摸它的头,它蹭了蹭我的脸颊。

我说:你这孩子平日里又傻又蠢,跟你爹一样长得还与众不同,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那些贩马的坏蛋,实在不行你就去找你娘吧。你娘在峨眉,峨眉挺远,具体在哪我也不知道,算了你还是重新找个爹娘吧。

最后我把存款放在小斑身上,希望别人看在它是一匹有私银的马的份上给它一口饭吃。

气沉丹田,大轻功一运,脚底似有祥云托住。瞬间我就离小斑而去,在北郊的夜空里飞行。

不动声色的跃进金刚派,轻轻趴在某个屋顶环顾四周。黑夜笼罩下的金刚派真是毫无特点,除了占地较广以外没什么可称赞之处。想想也能是因为师从少林的缘故,品德审美方面多少有些相似之处。根据我在少林做客的经验很快就锁定了金刚派掌门的住所,就此赌了一把。

我成功在黑夜里飞行至目的地,蹲在屋顶上,小心翼翼的掀开一块砖瓦窥探屋内的情况。

屋内灯火通明,案前坐着一个瘦了吧唧的老头,头发秃的只剩下稀疏的几撮毛。江湖上都知晓金刚派为了标榜自己与少林不同,特意设计了这种半秃不秃,似有若无的发型。故而那些天生毛发稀疏或天生秃顶又不舍得剃发的男子统统去了金刚派,这些人觉得金刚派比少林更包容。

我俯身看着老头的头顶心情复杂。我想到武翛虽然头发被剃了大半,因为年轻的原因看上去仍然是有发型的,这老头显然有些惨不忍睹。

我在上面朝着里面小声喊道:嘿,老头!

那人耳力极好,立刻抬头看向我。

他一抬头,我便慌不择路,这人压根就不是一老头,面庞年轻干净一丝皱纹都没有。

我说:打扰了打扰了,我认错人了。

说完我就打算把砖瓦盖上。

那人说:慢着,既然打扰了,不妨下来喝杯茶。

这话的意思就是「偷窥了我还想走?」我乖乖的多搬走了几片砖瓦,干干脆脆的从上面蹦了下去。进了屋,自行找了一个舒适的位置坐下,厚着脸皮说:正好口渴,刚好需要喝杯茶润润喉。

那人站了起来,替我斟了杯茶,然后在我对面坐下。

他坐在我的对面,我刚好可以将他看的真切,当然他也把我看的明明白白。此人给我的感觉很像武翛,白净又瘦弱,可他言语举止成熟稳重。可惜的是年纪轻轻头上的毛发就屈指可数。

他问:你刚刚喊我老头?

我说:不不不,这是一个误会,美丽的误会。

他微微一笑,不与我计较。

他又问:你是贼?

我说:怎么会,我平生最痛恨干偷鸡摸狗的事。

他付之一笑。

我疑惑:我很好笑吗?

他摇摇头,说:抱歉,我只是觉得你的气质很不像杀手。

我大惊:你究竟是谁?

他说:你们千方百计想杀的人。

我说:你是掌门?

他此刻不笑了,抬起眼眸认真的告诉我,他就是我要找的人。

我难以置信的盯着他,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说:在你之前已经先来一人了,你们是一起的?

我问:他在哪?

他说:死了。

我难以置信:死了?

他说:看来是你的同伴,奈何他不及你耐心,还没等到我请他喝茶就出手了……

我说:所以你就把他杀了?

他点点头,不打算与我解释。

我把茶一饮而尽,然后恶狠狠的望着他的那双手,那双杀了雪和小柿子的手。那双手虽然在虎口指腹皆有老茧但是看上去还算白净,谁又能想到那是一双嗜血的手。

我把茶杯重重摔在地上,雷厉风行的掏出匕首向他刺去。他侧身一躲,从墙壁上取下自己的武器。掌门使用的并非是流星锤而是一把权杖,那金光闪闪的材质我一眼便认出是金刚石,这权杖通身都是金刚石制成,手柄处还做了一个弯亮的图案。我这把短小的匕首在他的权杖面前竟显得微不足道。他武功极好,灵活又有爆发力,权杖在他手上不像是件武器而像是他的左膀右臂。

拼了许久,我还未伤他半分,却被他打的鼻青脸肿。

难怪雪也杀不了他。

我扶着案几,喘着粗气。我的袖口里银针准备就绪,只是一瞬间我便齐嗖嗖甩出十几根银针。第一次,这是我第一次一口气使用这么多银针,也是第一次迫切地想要杀了对方。

然而他似乎早就有所察觉,矫健的身手翻转跳跃竟然与大部分银针擦肩而过,偶有一两根银针插在无关痛痒的部位。

掌门问:你还是想要杀我?

我说:杀。

掌门说:杀不了也要杀?

我说: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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