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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听者与蛇(1 / 1)

<>大耳朵男子绰号“听者”,名叫卡布,拥有一双特殊的耳朵,具备常人所没有的能力。印第安纹身男子名为“猛毒之蛇”,这不是绰号,而是货真价实的名字。

印第安人的名字全都是此类的名字,他们没有姓氏,名字大多数都跟自然界的东西有关,比如野牛之角、自由之风、雷霆之心等等。

当然了,这是翻译过来的名字,进行了一些美化。若是用印第安人的语言来理解这些名字,会变得很土气的,野牛之角的原意很可能就是单纯的牛角一词。

印第安人的名字都包含着寓意,会根据个人的性格、作风、特征以及能力等方面来取名字。

一个人能被称之为猛毒之蛇,证明这个人善于用毒,而且跟蛇一样残忍冷酷!

“听风之耳,你再好好听听,看看能不能听到金牙那两个家伙的声音。”猛毒之蛇用别扭的英语说道。他的口音了残留着印第安人语言的音调,听起来当然会有点别扭。

“你被印第安人养大,取了印第安人的名字,我可没有这个‘福分’,请别乱给我取印第安人的名字。至于倾听声音的事情,用不着你说我也会去做的。”听者平静道。

两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时而慢行,时而疾驰,追寻着金牙以及报丧乌鸦两人的下落。鲍里斯有令,必须把这两人抓回去。

报丧乌鸦是本地的一名强盗首领,在受雇于鲍里斯之前,常年躲藏在龙谷内的一处老巢中。听者分析报丧乌鸦很可能回到了这处老巢,所以带着猛毒之蛇赶了过去。

两人经过一番长途跋涉,抵达了目的地。

这里是大峡谷的一个角落,周围水草丰盛,地势险要,顺应地势建造了一些木屋以及防御工事。

两人并没有贸然露面,而是躲在了远处观察报丧乌鸦的老巢。

听者翻身下了马,趴在了地上,用那格外大的耳朵,倾听着经由地面传来的声音。无数的声音好似千万道水流一般,汇入了他的耳朵,声音异常的多,彼此间却泾渭分明,没有混淆在一起。

其中有风的声音,风的大小,风的走向,全都可以听得一清二楚。有人走路的声音,人的位置,每一步的力道,同样清清楚楚。通过脚步声,可以判断出整个老巢里有多少人,以及具体的分布。

最重要的声音是人们的谈话声,这些谈话能够透露出许多的内容。

听者将一切声音收入耳中,对老巢内的情况作出了精准的判断,甚至比亲眼看到还要准确!

“告诉一个好消息。”听者站了起来,掸了掸手上的灰尘,“我之前的猜测是正确的,报丧乌鸦果然回到了自己的老巢,那个金牙也在老巢里,两个人正在大吃大喝。这处营寨当中,一共有十三人,全都是清一色的强盗。上一次的战斗,让报丧乌鸦损失了不少手下,只剩下这点人手了。”

“很好,我们进去抓这两个混蛋吧。你在旁边看着就行,动手的事情交给我来。”猛毒之蛇咧嘴一笑,显得非常兴奋,将两柄匕首同时拔了出来。相比于手·枪,他更喜欢这种传统的武器,有些时候,这种武器比枪更好用。

听者与猛毒之蛇一起潜入了报丧乌鸦的营寨。

片刻后,营寨中传出了战斗的声音。

又过了一会儿,营寨里所有的强盗都成了听者与猛毒之蛇的俘虏,被绳子捆成了一串,一个连着一个!

有趣的是,一同被拴起来的,还有那只长着红眼的黑乌鸦,它落了个跟主人相同的下场。

“没用的废物们,跟我去见鲍里斯吧!”猛毒之蛇一拉手中的绳子,就好像牵狗一样,把这群强盗给拉走了。这群强盗早已经被收拾得服服帖帖,竟然没有一个人胆敢反抗,就连金牙以及报丧乌鸦也不例外。

……

夜晚,月朗星稀,微风拂动。

远处时而会响起不知名的动物叫声,叫声时而高亢,时而低沉,好在并不难听。

吴迪呆在自己的房间中,放松着疲惫的身体,正在伏案作画。他画的是铅笔画,这个时代,铅笔早就被发明出来了。画的内容是挂在墙上的黑色死神,并不算很细致,只是粗略的勾勒出了形状以及每个部件。

画铅笔画是吴迪的业余爱好之一,经常用来打发时间。

“伍迪,我能进来么?”门外忽然响起了布兰琪的声音。

吴迪连忙将半成品的画以及铅笔收了起来,塞入了抽屉中,他不大喜欢外人看到自己的画作。

“好,进来吧。”吴迪站起身,简单整理了一下衣服。

房门压根没锁,布兰琪一拉门便走了进来。看到走进屋的布兰琪,吴迪双眼顿时一亮。

今晚的布兰琪,与平时的打扮大不相同,褪去了那带着几分狂野意味的牛仔打扮,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并佩戴了一对银耳环。裙子的领口很低,这是时下流行的款式,毫不吝啬的展现着女人丰·满的美感。连衣裙两侧的肩头有着美丽的花边,裙底一路垂到地上,遮得严严实实,同样是这个时期的服装特色。

换了打扮的布兰琪,就跟一名大家闺秀一样,完全想象不出她其实是一名女枪手。

“真让人意外,没想到你还有这样一面。”吴迪上下打量了一番,感慨道。

“我只有出门在外的时候才会打扮成牛仔,因为那样行动起来很方便,在家的时候,我都是这样穿的。”布兰琪笑容可掬,伸手捏起了裙边,身形旋转一圈,裙摆抖动如浪。

“以前你总是枪不离身,我总算看到你不带枪的样子了。”

“不不不,我现在仍然带着枪,只不过为了美观,把枪藏起来了。”

“藏在哪了?”

“这个可不能告诉你,你自己猜好了。”布兰琪神秘一笑。

吴迪再次打量了一下布兰琪,发现从上到下也什么能藏得住枪的地方,估计也就只有裙底能藏住一把枪了。念及此处,他的脑海里立即冒出了一番诱·人的景象,在那昏暗的裙底中,包裹着一双捆绑了枪套的光洁大·腿,大·腿浑·圆柔软,而且纤细笔直,充满了直击人心的美感。

“你今晚来找我有什么事?”吴迪连忙甩掉了这个念头,挪开了目光,岔开话题询问道。

“我来这里是为了给你两样东西,一个是你的工钱,还有一个是祛疤灵液。”布兰琪将一个小袋子打了开来,放在了桌上,里面有一沓印着本杰明·富兰克林的百元钞票,以及很小一瓶液体。

之前双方早有协议,吴迪护送布兰琪到这处矿区,护送期间每天的工资是七十美元,这笔钱还没付给他呢。

吴迪拿起这一沓美元,数了一下,发现共有二十五张,比之前商定好的价钱超出一部分。

“我们这次赶路花了二十九天时间,为了方便起见,干脆算成三十天。三十乘以七十美元,也就是两千一百美元。有鉴于你之前在战斗中的优异表现,父亲让我额外多给你四百元,加在一起就成了两千五百美元。”

“还好是两千五,而不是二百五。”吴迪调侃了一句,放下了手中的钱,转而拿起了那瓶祛疤灵液,“这又是什么东西?”

“这也是教堂制作出来的,可用于祛除身上的疤痕,效果非常好,我身上的枪疤,全都是用这个弄掉的。”布兰琪说着伸出了那光溜溜的小手臂,指了指小麦色的肌肤,“这里原本是有一块伤疤的,现在什么都看不到。”

吴迪之前在战斗中横穿枪林弹雨,身上留下了许多皮肉伤,时间久了肯定会留下疤痕,这种祛疤灵液对他大有用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人也不例外,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喜欢自己身上留有难看的伤疤。

“谢了。”吴迪对这份额外的报酬还算满意。

“不用谢我,这是你应得的。”布兰琪无所谓的耸耸肩,接着向吴迪说了一下祛疤灵液的用法。

这种奇异的药剂,要在伤疤固定形成之后才能使用,刚刚受伤时是不能用的。使用时均匀涂抹在伤疤上即可,一天涂抹一次,几天之后,伤疤便会结痂脱落,露出崭新平滑的肌肤。

送走了布兰琪,吴迪一手拿着钱,一手拿着祛疤灵液,看着这两样报酬。

不得不说,有实力的枪手想要赚钱,确实要比普通人容易许多。吴迪走这一趟所赚的钱,足以顶的上普通工人一年甚至几年所赚的钱。不过这些钱赚得也不容易,全是用子弹跟鲜血换来的,之前那场战斗,险些要了他的小命!

吴迪放下钱,将祛疤灵液的盖子扭开了,提鼻子闻了闻,跟疗伤灵液一样,十分的难闻呛鼻。万幸的是,这种药剂不是喝的,而是外涂用的。

这个世界的基督教懂得制造各种各样的药剂,教内的神职人员,多多少少给人一种炼金术师的感觉。

之前吴迪听说这些事情的时候,还有些不大相信,直到亲自体验了疗伤灵液的神奇之后,才彻底相信。

从这些灵液即可看出,这个世界的神奇之处,绝不仅仅限于原能枪而已,还有着许多不可思议的事物,等待着吴迪去发现。

就在吴迪这么想着的时候,隔壁的房间里隐隐约约的传来了抽泣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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