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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雇凶杀人(1 / 1)

伴着皎洁的月光,两个人一先一后如同流星般窜出森林,向着北方奔去。而在这荒林中,一人一兽同样急速奔跑着,只是这干尸样的人躺在千足魔兽的背上,有出气没进气,刚才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现在身上可以说百分之九十都被深度烧伤。当然这点伤虽然严重几近毁容,但对于高级战士来说,恢复起来也是很快的。

突然,急速奔走的千足兽停了下来。

“嗯?嗅觉到是很灵敏,不错。”森林中走出一道黑影,如果小一和雷鹏在这儿一定会大吃一惊。来者不是别人,正是明镜城城主刘琨。此时刘琨手拿一把丈二战刀,刀名戮月,刀身彩光闪闪,一道道的云纹齐齐排列在刀刃之上,月光仿佛被割断一样,洒在刀刃上给人一种虚幻矛盾的感觉。

“你是什么人?我想你定是认错人了,我只是路过。”干尸站在千足兽的背上弱弱的问道。

“没有认错,我就是来找你的,就像你刚才去找他们一样。”

“嗯?”干尸眉头一翘。

“杀!”千足一身当前,带着腥臭的气息朝刘琨猛然扑过来。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刚才的亏他可是不想再吃了。

“哦?学的挺快,不过对我不管用。”说话间一头显化火焰巨狮踏空而来。巨狮额头一枚晶莹的红宝石如同第三只眼睛一样,摄人心魂。狮身魔纹密布,暗含天道哲理,巨狮如同君王一样俯视这冲过来的千足魔兽。

“什么,天眼龙狮?你是……啊!……”干尸话未说完,龙狮一抓已经拍在千足兽身上,一股数十米的火焰腾空而起。“咔嚓!”千足和干尸齐齐身陨。

“既然想打我的人的注意,那就要有死的觉悟。哼!”刘琨取走千足的魔核,继续向着小一两人的方向追去。

夜晚,此时明镜城中心处一座庄园,庄园中时时能够听到凄凄哭声。

“老爷,你可要为咱们的儿子做主啊。一定要为咱儿报仇雪恨!”此时一个妇人梨花带雨,哭的锥心泣血,让人看了万分的怜惜。而在妇人身前一口梨木棺材静静的躺在灵堂之中。旁边一个锦衣男人睚眦俱裂,丝毫没有听到妇人的言语,只是咬牙切齿瞪着棺材里的人。

“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我让你安分一些,你就是不听,现在可好,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没有你这个畜生,我拼命攒这么多钱还做什么?”之后这个老人如同中风了一样,目光呆滞,自言自语。

这喧闹的庄园正是“马府”,而棺材里躺的正是被小一杀死的马二爷。这马二爷是明镜城财务总管马隆之子。马隆活了大半辈子,一生到此只有一房正妻,年轻时为了过上好日子,整日操劳终于混上了总管之职,老年得子,对儿子是万分的疼爱,但是好景不长,在老两口的娇惯下,终于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时至午夜,哭闹声渐渐平息。灵堂里此时只有马隆老两口。突然一阵冷风袭过,门口多了一个人。老两口抬起苍白的脸无神的望着门口的人。

“你是什么人。”马隆嘶哑着嗓子问道。

“马隆,你让我们杀的人竟然是两个高级战士,为了你这单买卖,我们妖之域竟然损失了一名高级刺客,我们的交易除了已付的一万金币外,还要再加三万金币,我们派出银牌杀手来完成此任务。”

“也罢,也罢,没有了儿子还要那么多钱做什么,我给你三万金币,你们替我儿报仇!”

“成交!”一阵寒风之后,那个黑衣人早已不见了踪影。马隆无力的坐在了椅子上,看着棺材里的人,前些天还活蹦乱跳的人,现在却……哎!马隆回想过往,悔之不及。假如我不去娇惯他,不去纵容他,不去袒护他的错误……可是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假如。想到这,马隆又是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即使你们逃到天涯海角,即使我穷家当产,我也要杀了你们。”马隆强忍着悲痛走出灵堂。

深夜刺杀,虽然小一和雷鹏没有什么损伤,但是回想起来,如果不是当夜小一机警,及时从迷魂散中醒来,想必此时他们已经渡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姜汤。于是两个人几天里全然不顾周围绚丽的景色,一心赶路,从那天到现在已经过去九天。

“雷鹏,我们还有多少路程,才能到达华明城?”

“从地图上来看,如果保持这样的速度,最多两天就可以到达华明城了。”

“真够远的,再过两天,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继续这样跑下去。”

华明城距离光明国都三千余里,也是光明国度著名的繁华城市,由于华明城人口众多,商铺遍地都是。并且从矮人雷神帝国fan卖武器的第一中转站便是此城,所以此城现在也是整个帝国武器fan卖的最大集中地。

傍晚,华明城南一片松林里走出两个人,这两个人乌头垢面,脸色白的吓人,身上衣服破烂不堪,眼中血丝密布。

“哇呼!……终于到华明城了,哇哈哈哈哈……”小一和雷鹏欢呼一声,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冲向了城门。屁股后面一阵黄尘飞腾,招来了数百的白眼。

“前方何人,速速停下,今日城门已关,来日再进城不迟,否则格杀勿论!”城门一名校尉大声喝道。城墙上百的士兵,锃亮的长矛带着森然的寒气齐齐指向小一两人。门楼之上弓箭手羽箭上弦,稍有异动便会集体攒射。

“恩?来日进城?你开玩乐啊?”小一和雷鹏速度不减朝着城门撞了过来,城墙之上士兵们只觉的眼前一亮,一股黑色和蓝色升腾。随后,城门被撞穿,门板上只留下两人奔跑的形状。

“敌袭,敌袭!”城墙上一阵骚乱。两人完全不顾背后的惊喊叫声,带着百米长的粉尘冲进了华明成,消失在了街道尽头。

半个时辰后,两个人已经来到了城中心,此处比起明镜城少了几分肃穆,多了几抹华贵,处处商铺琳琅,道路宽敞整洁,虽然夕阳西下,幕已黄昏,但是并不能掩盖此处繁华景象。两人并排向路边的一座豪华酒店走去,二人抬头一望,整座店面如同一座巨大的玉石雕刻而成,门头三字苍劲有力“白轩楼”。

“小二!”雷鹏一脚跨白轩楼,与小一坐到一处。

“来了,请问两位要吃点什么?”这小厮躬身问道。

小一和雷鹏两人相视点了点头,这厮并未因为他们两人此时穿着破烂而有异样的对待,这样的服务态度也是让雷鹏二人分外吃惊和满意。

把你们店里的特色菜上来十份,外加酱牛肉十斤,快点,我们急着赶路。

“好嘞,您稍等,不过两位客人本店的特色菜肴异常的珍贵,可能价钱会贵一些。您……”

“好了,好了,难道还怕我们吃霸王餐不成?”雷鹏不等小二说完,就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不敢,不敢。”说着小二躬身退下准备菜肴去了。

“呱唧,呱唧……”小一和雷鹏两人吃饭的声音已经掩盖了城市的喧哗。俨然成为了城市的主旋律。

“雷鹏,这是什么菜?怎么这么好吃,比那明镜城的百炖肉汤还要鲜美。我们还有多少钱,不会真的不够用吧?”小一忙里偷闲,一边吃着一边向雷鹏问道。

“不会的,我们还有五百金币……”

最后一丝菜底终于被小一舔了出来,满足的放下了盘子。雷鹏瞥了眼被小一舔的光洁如玉的盘子,伸出大拇指说道:“小一,你吃饭,人家店家连盘子都不用刷。”

酒足饭饱之后,两个人眯着双眼,享受着短暂的幸福。赶路的这几个月,不是干粮充饥,便是野兽遭殃,两个大老爷们稀里糊涂走了这么远的路,就吃了这一顿饱饭,与曾经的幸福生活恍如隔世。慢慢的两人陷入沉睡,几个月的赶路确实让他们疲惫不堪。

“两位爷,您看什么时候把帐结了?”

雷鹏和小一睁开双眼,“多少钱?”

“总共五百一十个金币。”小二恭敬的道。

“五百一十个金币,嗯,不贵。”雷鹏嘟哝着就要伸手拿金币。“嗯?多少?!五百多个金币?丫丫的,你们qiang劫啊?!”五百金币,在这片大陆上,五百金币等于五千银币等于五万铜币。当初小一和雷朋离开明镜城时刘琨交给他们总共六百金币的银票,时过今日,二人吃了一顿大餐,花尽自己所有还不够。

此时雷鹏和小一浑身哆嗦,指着小二说不出话来。而小二则是一脸的坦然:“我们店的特色菜是以低阶魔兽角驼的肉为原材料所做。角驼肉柔嫩细滑,又能强身健体补肾壮阳,寻常人吃了更有延延益寿之功效,所以菜品贵点才能当得起这华明成第一的称号。每份特色菜五十金币,共计五百金币,加上十斤酱牛肉合计五百一十金币。”雷鹏见这小二一脸的坦然,看来这店并不是故意刁难,菜品本身就是如此定价。雷鹏和小一也不好发作,只能自认倒霉,雷鹏将身上的钱袋拿了出来,细数之下,共计五百零一个金币,还差九个金币。

“你看,能不能便宜一点,我们总共就这点钱了。”小一上前说道。

“哼!我们店管你是王孙贵族,还是富商贫民,从来就没有赊账一说。所以还请二位拿出足够的钱付账吧。”正在二人和小二对话时,从楼上走出一个人说道。

小一抬头看此人,只见:这人生得龙眉凤目,齿皓朱唇;三牙掩口髭须,四十五六年纪;头戴一顶皂纱转角簇花巾;身穿一领紫绣花袍;腰系一条玲珑嵌宝玉环条;足穿一双金线抹绿皂朝靴。

小二听到此声音,躬身后退数步,将说话这人迎到身前。

“这是我们店的白掌柜!”小二道。

“我已经听你们说话多时,也知你们并不是故意赊账。但须知国有国法,行有行规,所以如果你们拿不出钱,那么你们就留在我的店里给我打工好了,直到赚够剩下的二十金币。”

“什么,做工?”雷鹏眉头一挑,走上前去,“白掌柜,我们时间紧迫,急着赶路。况且我俩在你店里,很有可能给你造成想象不到的危险。既然知我们不是故意的,那为什么不交个朋友,我兄弟二人都是高级战士……”

“嘶!”周围看光景的人齐齐吸了口凉气,虽然刚才看到二人进门时并未恶语相向,但是鄙夷的眼色却不曾掩饰。听到这话,众人还是心理打鼓,看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话古人诚不欺我。

“哼!高级战士怎么了?高级战士就可以吃饭不给钱?在我眼里高级战士还不能入我法眼。这工你们到底是做还是不做?不做我就打到你们做。哼!”

“打到我们做?”两个人刚好没有理由发作,听到这位白掌柜要动粗,顿时火冒三丈,“打就打,谁怕谁?”说着小一上来就是一拳,幽黑的斗气向着白掌柜呼啸而来。小一也看出来了,这白掌柜最次也是高级战士,否则也不会说如此大话。这一拳虽然看似凶猛,但小一作为试探,这拳充其量也就是相当于中级战士的全力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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