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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锦衣夜行 第二百九十一章 偶遇(1 / 1)

“李天纵!”刚走出小区没多远,就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李天纵有些意外地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品红色长款羽绒服的美女,站在路边,一脸惊讶地看着他。

“吆,真的是你啊,上了半年大学,变化好大,我都快不敢认了,”美女笑呵呵地走上前,上下打量着李天纵。

李天纵也认出眼前的美女,就是高一时候的同学薛小雅,当年滨海县一中大肆招生,高一学生用的还是老式教学楼,教室里一共四列课桌,两边靠墙各摆一列,中间两列靠在一起,留出两条走道。高中虽然没有男女同学坐一桌,李天纵和薛小雅却因为在同一排最中间的两个位置上,做过一段时间的“准同桌”。

两个人准同桌的关系维持了整整一年两个学期,直到高二的时候文理分班,李天纵选择了理科,而薛小雅则去了文科班。期间班上数次调整座位,李天纵的位置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换了好几次,奇怪的是每次都在最中间那两列位置上,另一边总是薛小雅。

不过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密切,李天纵对薛小雅的观感也不是很好。

李天纵家里条件不好,所以在学校的时候,他一心认真学习,希望考上大学,以后找个好工作,赚钱养家。

薛小雅的情况正好相反,她的手头很阔绰,她父母早年离异,父亲早成了连锁珠宝店的大老板,将店铺开到了大江南北。她母亲也在滨海县城开了一家金店,也算是滨海数得上的小富婆。薛小雅跟母亲过,并不缺钱,不过她的父亲每个月还是会给她一大笔钱,所以薛小雅的钱基本花不完。

薛小雅并不喜欢学习,在学校也总想法玩,所以她跟李天纵当然说不到一块,分班以后,两个人更是再没有什么交集。

此时街头偶遇,李天纵相比从前,固然已经生很大变化,而薛小雅看起来也成熟了很多,打扮比以前更加靓丽。

薛小雅本来就长得不错,加上会穿衣服、打扮,乍一看到,颇有种惊艳的感觉,不过比起郑小茜天然去雕饰,王曦怡的天生丽质、典雅大气,还是要差一些。

而在薛小雅看来,李天纵相比以前的青涩,此刻显得更加自信成熟,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一种儒雅、阳光的气息,充满男性魅力。

“薛小雅,你好!”李天纵淡淡打了个招呼,不管以前有什么看法,回头再看,就显得并不重要,不过他跟异性.交往,向来木讷,加上编译“金庸群侠传”占据大脑主核,反应自然就比较迟钝。

薛小雅嫣然一笑:“李天纵,你变化是挺大的,不过有一点没怎么变,还是那么老实啊!”

李天纵笑了笑,薛小雅还是那么直白:“呵呵,你的性子没什么变化,不过变得更漂亮了。”

“呃,算我刚才的话没说,没想到你也学会夸女人了,”薛小雅微微一愣,作势重新上下打量着李天纵:“相请不如偶遇,怎么样,晚上我请你吃饭,赏不赏脸?”

“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回头我请你吧?”李天纵略带歉意地微笑说道,他也知道,关系就是一种生产力,薛小雅家在滨海颇有影响,如果能得到她的帮助,开店的事情,肯定要顺利很多。

何况,这半年时间,李天纵脱胎换骨,这次衣锦还乡,颇有种沧海桑田的感觉,能够在街头偶遇过去的同学,他也非常高兴。

只是,李天纵并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情感,所以看上去总是淡淡的。

薛小雅撇了撇嘴:“不会吧,老同学,请你吃顿饭都推三阻四的?听说你现在在申城读大学,我年后想去那边打工,这次就算我拜拜你这个码头,等我去了,还要请你多照顾照顾老同学,怎么样?”

“那……好吧!”听到薛小雅这么说,李天纵也不好继续推辞,只好点头答应:“你要去申城打工?”

李天纵记得薛小雅家的金店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来的时候还看到,生意非常不错。就算她嫌滨海地方小,她老爸的珠宝店,已经开遍全国许多个城市,以她这样的出身,似乎用不着离乡背井地去打工。

“走了走了,咱们找个地方边吃边说!”薛小雅也不解释,拉着李天纵就走。

薛小雅对滨海非常熟悉,很快就找了一家看上去装潢不错的快餐店,迅点了几个菜:“李天纵,喝不喝酒?”

“喝点吧,”自从现喝酒可以让大脑活动更活跃,李天纵就经常会喝一点酒,今天编译“金庸群侠传”,似乎有点吃力,度很慢,他就想喝点酒,看看有没有作用。

“好,没想到你也会喝酒,”薛小雅笑着又点了瓶红酒,然后双手托着下巴,目光在李天纵身上转了转,似乎有些意外的现:“咦,李天纵,你穿这套衣服不错啊,挺有眼光的嘛!”

“呵呵,别人帮我挑的!”李天纵穿的是一件酒红色的休闲夹克,是郑小茜帮他在莲花百货挑的,价值一千多,不便宜,在莲花的衣服当中,也不算非常贵,关键是款式合适,质量也不错,穿在身上,特别能突出李天纵身上那种阳光气质。

“咦,你有女朋友了?”薛小雅并没有继续纠缠李天纵身上的衣服,她一眼就能看出,那件衣服的质地很好,款型也很新潮,价格应该不菲,不由对这位老同学更加好奇。

李天纵摇了摇头:“还没有,是比较好的同学。”

“女同学吧?很漂亮?”薛小雅笑着问道。

李天纵点了点头:“呵呵,是的。”

“那你可要加油啊,都说大学里没有恋爱,就等于白上,你可不要丢咱们滨海一中人的脸啊!”薛小雅说得很热闹,心里却隐隐有些失落,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没有能上大学,还是因为听到李天纵说他的同学很漂亮。

李天纵渐渐现,或许是因为老同学的关系,在跟薛小雅聊天的时候,他感觉非常轻松,两人聊到当年做“准同桌”的日子,虽然高中主要的任务就是学习,李天纵也是个学习狂,两人之间的交往并不密切,多少还是有些交集。

薛小雅经常拿李天纵的作业抄,李天纵也从薛小雅那里借了不少的书看,曾经因为薛小雅太吵,指责过她,吵过两句,薛小雅也曾因为考试时李天纵不配合,说过一些难听的话……

青春年少,当年的事情再提起来,两人都忍不住笑。

“李天纵,我现你上了大学以后,变化真大,不像以前,书呆子一样,看来,大学还真的是锻炼人啊!”薛小雅喝了点红酒,白嫩的脸蛋泛起薄薄的红晕,灯光下更加美艳逼人。

李天纵笑了笑,大学是不是锻炼人,他不敢肯定,反正现在社会上对大学的评价并不好,而他的改变,与其说是大学的作用,还不如说,是大脑软件的出现,改变了他。

想到这里,李天纵不由看了下“金庸群侠传”这款游戏的编译情况,现经过这么长的时间,进度条滑动的距离,还没有十分之一。

这玩意怎么这样难编译?李天纵心中非常好奇,也非常期待,如果能够编译成功,不知道会不会出现一款逆天的大脑软件。

不过,如果花了这么长的时间和精力,到最后却编译失败的话,他肯定也要郁闷死。

要知道,编译软件的过程,对于脑力的消耗,非常厉害。

表现在李天纵身上,就是他的胃口特别好,薛小雅点了四道菜一个汤,其中的酸菜鱼、红烧牛肉,量都很足,但是很快就被李天纵扫进肚子。

薛小雅看了看桌上的红酒,两人不过刚刚喝掉一杯:“呃,要不要再点两个菜?”

薛小雅并没有等到李天纵回答,就已经叫人拿来菜单点菜:“李天纵,没想到你挺能吃的啊,不愧是大男生。”

“呵呵,我看是饭桶才对,”一个穿着很潮皮夹克的小青年,突然从旁边拉了一张椅子,放到李天纵旁边的位置上,霍地坐过来,趴在椅背上,满脸嘲讽地看着李天纵。

年轻人身后,立刻围上来三四个头五颜六色,穿着奇装异服的小青年。

薛小雅一看到这伙人,脸色马上变得非常难看:“赵鹏,我请同学吃饭,你马上给我滚得远远的。”

李天纵不悦地皱了皱眉头,他敏锐地感觉到,这伙人恐怕就是冲自己来的。

果然,叫赵鹏的年轻人并没有因为薛小雅的话而退缩,而是很不屑地看着李天纵:“哥们,够惨的啊,那旮旯里钻出来的?看你这样子,怕是好几天没吃上饭了吧?”

“想吃饭,以后就跟着哥混,别他马的净想着吃软饭!”赵鹏说着,伸手要拍李天纵脸颊。

李天纵目光陡地一寒,飞快地伸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叼住赵鹏一根手指,用力往后一扳。

“嗷!”赵鹏杀猪似地惨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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