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朝时候有一个富可敌国的大富豪,石崇。他有一次到交趾地区迅游,在荒山中迷路了,突然见到一位清丽佳人。即便石崇家中有三千佳丽,但是他还是对绿珠情不所起,一往而深。后来,他用三斛珍珠把绿珠买回家。才有《乔知之·绿珠篇》中的:石家金谷重金声,明珠十斛买娉婷。当时小人得志的孙秀,为了得到绿珠,迫害石崇,怂恿当时作乱得势的赵王司马伦杀了石崇。石崇到死都不愿意把绿珠送出去。石崇为绿珠修建了一座绿珠楼,绿珠知道石崇的心意,石崇也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绿珠为石崇舞了一曲以后跳下绿珠楼,绿珠死后石崇马上被捕送上刑场。
两人坐在法国餐厅里面,林荔讲完这个故事以后,沈熠抬起头来,“石崇或许不是爱绿珠,而是为了面子,在司马伦面前也表示他的政治立场。”
林荔白了他一眼,“商人重利轻别离。”
沈熠一笑:“赶紧吃吧,吃完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
“商人也不全是重利轻别离,待会你就知道了。”
他们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样,两人不发一言,安静的坐在车里,没有音乐声,安静到只听得见空调吐气的声音。会不会太过安静了,林荔抬起手准备打开广播,沈熠的手突然伸过来,握住她的手。他的手掌完完全全包裹住她的手,林荔看向他。沈熠一只手开车一只手握着她的手,“不要听广播。”
“为什么?”
“听多了会变得伤春悲秋,我可不能这样。”沈熠朝她一笑又转回头去,认真看着路面。
“你能放开我的手吗?”
“不能。”
林荔虽然感觉很好,“但是这样开车会很危险。”沈熠却没有回话,也没有放手。
天慢慢黑了,车子开了很久终于在一个匝道下了高速公路。
“到了。”
两人在一座旧教堂面前停下来。四周都是树林,没有几户人家,教堂明黄色的灯光倒是很明朗。这时走出来一个修女,年纪已经很大了。“沈先生,您来了,我已经准备好了。”修女说完又看向林荔,她优雅的笑着,“快带这位小姐进去吧。”
“谢谢您。”沈熠向修女颔首表示谢意。
然后他转过头来,背对着教堂里面散出来的明黄色的灯光,好像他周围有一层光圈,他笑着,好像山色也融化在他身后。“走吧。”说着他伸出手,摊开掌心。林荔绝不犹豫,两人十指相扣走进教堂。两人走进那明黄色的世界里,眼前的一切仿似梦境,但是林荔知道,这一切都是真实的。老旧的黑油漆长椅一排排摆放在教堂里,椅子上或者摆放着花卉或者是气球。一个穿黑色长袍的神父站在教堂里等着他们走过去。
林荔站住脚,“这是干嘛?”
“我想和你私定终身,你愿意吗?”
私定终身。这一定是史上绝无仅有的求婚。林荔担心会不会太快了,才确定关系的第二天就要谈婚论嫁吗?她突然感觉有些恐惧。这种情景之下,又怎么好抚了夜色的面子。林荔注视着他,点点头,然后挽上他的手臂。两人严肃而庄重的走向神父。
“沈熠先生,不论生老病死,贫穷富贵,你愿意一生至死不渝的爱林荔小姐吗?”
“我愿意。”
“林荔小姐,不论···”
林荔此刻觉得心中无比痛快,多年来的郁积好像一瞬间被治愈,那些所谓的知识分子的“伤春悲秋”不过是过眼云烟。林荔没有等神父说完就仰头大声喊出来,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眼泪就瞬间追出来,一刻也等不了。
神父笑了,“新郎可以吻新娘了。”
沈熠捧着她的脸,轻轻的抹去她脸上的眼泪。两人注视良久,林荔的眼睛里面一定住着银河,那一层水雾就像蒙在北极星周围的薄云。林荔闭上眼睛,微微踮起脚。他也弯下腰,用力的吻上去。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了。林荔早上是六点过早起来准备今天的约会的,早就已经困得不行。准备关上房门时突然觉得手指上有个东西硌手得很,抬起手来就看见一枚白金粉钻的戒指戴在自己的无名指上。
正在输入房门密码的沈熠没有听见关门的声音,回过头来,看见她傻傻的站在门口端详着手上的戒指。“怎么了?”
“你什么时候戴在我手上的?”
沈熠神秘的一笑,“在我危险驾驶的时候。”
“那我睡了!”林荔说完立即关上门。像小女孩买了新裙子等着明天过六一节一样的,林荔高兴蹦上床,一个翻身躺在床上,她抬起手来,对着灯光,钻石闪亮得像星星。林荔自诩自己不是一个喜欢珠宝的人,但是这一刻她才知道,女人天生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
“哟,林老师,这么闪的钻。”办公室里,林荔在复印文件的时候同事发现了她手上的戒指。她承认,她是故意的。办公室里面的女老师们的配偶不乏身份显赫之人,林荔也是听她们在办公室里面炫耀多了,如今自己也要结婚了,要摆脱大龄未嫁女青年的之列了难道不能炫耀一下吗。同时也可以让她们不要再为了介绍相亲对象了。
“哎呀,这个是Tiffany的新款。”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我先生送的。”
对于这个年纪的女人来说,结婚好像可以扬眉吐气。
“小林,你结婚了!哎呀,可惜了,我还想把我老公的弟弟介绍给你呢!”
“是呀,是呀,你先生是做什么的呀?”
林荔抱着文件走出影印室,好了,够了,这些足以让她们谈论一个上午,中午的食堂兴许还能听到一些余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