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天色渐暗。灰黑的天空没有零星漂浮的云,月亮显得很大,洁白地让人不舒服。
“凌焰,这是去哪啊?”刘柔柔歪着小脑袋,“天快黑了。”
“找找那家酒店啊。”凌焰扛着狗蛋。
三人沿着蜿蜒的巷道走,这一带,凌焰还是蛮熟的。漆黑的巷道里,一两罐青色酒瓶东倒西歪地散在地上,垃圾桶散发着恶臭。
狗蛋似乎动了一下,凌焰的眉头即刻皱了起来。这该死的家伙居然能睡这么久。
狗蛋似乎有点不明所以自己为什么被扛着,他伸出手,揉了揉自己乱糟糟的头发,接着用一种刚刚睡醒还睡得特别舒服的眼神看了看凌焰,那眼神就像在询问着凌焰:我能继续被扛着吗?
两人的目光交汇着,凌焰的眸底仿佛有一团火燃烧,那眼神绝对能杀死人!狗蛋瞬间气势就焉了。凌焰粗暴地把他往地上一扔,就像扔米袋似的,“啪。”的一声,狗蛋就摔在地上。
狗蛋坐了起来。
“凌哥啊,我也算伤患啊,你咋能这么粗暴啊?”狗蛋扮出一副良家女子被始乱终弃的老公抛弃的样子,一手撑地,两脚拢起来,另一个手抹着眼泪,姿势要多风骚有多风骚,眼神还特别幽怨。
这家伙不得了了,有成为娘炮的潜力……凌焰心里想着。
“……”凌焰沉默了,沉默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你……适合演苦情戏,特别是女角。”
刘柔柔似乎对这边没有什么兴趣,她在端详着四周。似乎从刘柔柔成为丧尸之后,话也少了许多。
闹了一会,狗蛋似乎才发现,不见董洁她们人影,“凌哥,董洁她们呢?”
凌焰沉住了,没有说话。眼神有点黯淡,无奈。气氛开始有些沉重。他看向狗蛋的眼神,微微有些热度,深沉。狗蛋也意识到了,他的眸底似乎也在波动着。有时候,有些事情,过多的话语反而难以启齿,但一个眼神却又仿佛能说明一切。狗蛋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走出了巷道,直面的是一个立交桥街道,桥下桥上,一辆辆车撞在一起,随处可见的血迹尸体,让人感觉微微心寒。
“凌哥,今晚哪落点啊?”狗蛋问。
“之前说过的那个酒店啊。”凌焰回答。
“啊啊,记得。那间我记得。”狗蛋咧着嘴傻笑。
那间酒店占得面积不大,但是特别高,50多楼,据说是个大企业家建造的。眼下,这时势,凌焰有点担心,这酒店里,八成应该都有生存者,不了解的人,越要谨慎。人这种生物啊,越有危害自己实际利益的时候,越会不顾他己。
路途上有着大大小小的商店,但似乎都被洗劫的差不多。凌焰猜测这附近应该有个不小的组织。
路过两个商店之间的巷道时,狗蛋拉住了凌焰。
“有情况?”凌焰有些许戒备。
“凌哥,我想起来了,你知道吗,这个城市的地下世界。”狗蛋的声音压的有点小。
“什么?”凌焰高中毕业之后,刚上大学没多久,就躺医院了,高中时候在外地读的,大学才来的这边。之前的生活费都是奶奶东凑西借的钱……父母亲早已不知道去处。想到这,凌焰又咬了咬牙,拳头握紧有些热度。
“知道吗,这座城市,有三大黑帮,黑帮嘛,你懂得,我之前是管理一个小地方的大哥,但也只是一个小地方的。”狗蛋表情有一点点黯淡,即后开始眼睛有一点点的湿润,憋红着脸,垂着眼帘,拳头紧握。“我所在的帮派叫血帮,我们的对头是进海帮的,还有一个帮派叫兴义帮。三个帮派瓜分着这片城市三块地区,三个帮派互不干涉,如果打起来的话,肯定死伤一大片,所以领头的都会为自己帮派利益着想,大局着想……但是”狗蛋的眸底似乎燃着一团火,他紧咬着唇。“进海帮的畜生,就是进海帮的老大高进海,就是他,让我爸我妈……整个家庭支离破碎。”
狗蛋开始讲述他还在高中那时的事。那时候的这里,只有两个帮派,但从外地来了个人物,叫高进海,听闻他是外地原来帮派的老大,但是貌似他帮派的二哥,勾引了他的老婆,当他红着眼他准备抓他们两个兴师问罪时,才发现帮派手下都被策反了,他就像一座孤岛被大陆所孤立。他开始偷偷计划,终于有机会,他逮住了一个机会,杀了他们,但因为帮派里的规矩,绝对不能对自己人下手,所以他的手下再也不顺着他,反而有些和二哥一势力的要杀他,迫于无奈,他只能远走,来到这里。在这里,他开始建立帮派,他的心计策略特别阴险毒辣,但也迅速建起帮派。那时候,这正20岁的狗蛋,晚上一次偶然,不小心目睹了高进海正绑了个看起来有钱的人正准备撕票,被抓了回去。狗蛋受尽屈辱,千万次想到自杀,可是他们还不让他死,反而不停折磨他,换着花样折磨他,折磨他,仅仅是为了好玩……这样足足有半年了。这半年,狗蛋也想过,自己父母应该特别紧张地找着自己,到处找自己,没想到这帮人渣,竟然把狗蛋的父母也绑来了。当着狗蛋的面……一刀刀划着他的父母,直至他们死去。狗蛋心里痛苦万分,心里就像被挖空了一块,他恨,恨高进海,恨他们的手下。恨自己……没有能力去报仇。他麻木了……被关在小黑屋里,帮里的人不爽,就找他当人肉沙包发泄,他吃的东西,就连狗都不吃。直至有一天,帮里的人要处理掉他,把他带到了山里,准备杀死然后埋掉……
狗蛋说他永远不会忘掉那一天。那是他第一次杀了人。只有两个人带着他,身上还绑着绳子,其中的一个人是帮里当家之下的大人物,当时,高进海做着一批走私大单,搞到一批枪,他被分到了一把。狗蛋永远不会忘记,当他们把他当作一个弱智给他松绑,然后准备用枪把当肉靶子一枪一枪地打死。但是那两个人不知道,狗蛋忍了多久多久的怒意,他被松绑的那一刻,他感觉心里压抑了很久的洪流突然就决堤了,他一拳打在那个人脸上,那个人脸部肌肉被重重的打击,牙床受到巨大的力量从这边晃向另一边。压抑久了,他把长久以来的愤怒都发泄出来。快速地又打了一拳,这次打得是另一边的脸,那个人的牙床还没晃过来,又被一股力量硬生生打了回去,带血的牙齿在空中划过一个弧度。
狗蛋抢过了他的枪,颤着手开枪打死了那个人另一名同伙,然后把他们都杀了。可是他并不解恨,狗蛋从他们身上翻出一把刀,他把他们两个的头颅都砍了下了,他知道,进海帮杀了不少血帮的人,所以他带着两个进海帮的头颅投靠了血帮,血帮的老大——姜南,很快接纳了他,知道了狗蛋的性格之后便一直对他照顾有加,这么多年了,狗蛋也一直寻着机会想亲手杀掉高进海,但是多年以来,只知道了进海帮的一个秘密地方,“阴色”酒吧,是他们偷藏枪械的地方。
也就是他们现在处在的这个路口——的巷子里。
“凌哥,我们去收了他们的枪械吧。”狗蛋抽出了他那把菜刀,“我是个粗人,不知道怎么去玩心计策略,去掠夺暗算得地方,但我会杀人。”
凌焰心想,在这末世里,枪支是一个很好的武器,经过这几个星期的观察,和刘柔柔的口中得知,丧尸——是没有痛觉,也感觉不到累,也不需要睡眠的,他们要吃人,因为低级丧尸智力低下,然而人脑却是好补品,能能让他们智力开始回复把括力量,高级的丧尸,是可是猎捕不顺自己意思的低级丧尸,丧尸都有脑胶,是一个跟火柴盒大小的……跟橡胶的物质,低级丧尸的脑胶是白色透明的,越高级的丧尸,脑胶颜色越深。他们会食取脑胶,然后也能获得提升,但大多数时候,他们也不愿意这么做,就如同猎食者一样,他们群体里总有一些领头级人物的,小人物都会绕着他们走,他们更喜欢去猎食其他生物,说到底也是一种嗜血的生物。单纯为了杀戮……据黎洛所说的,世界这值进化期,所以这世界上并不止他一个拥有能力,丧尸也都普遍都有提升,也越来越难打。他也再试过,催出妖血感知,可是,不知为什么自黎洛出现后,催动妖血都变得很困难,他把血瞳睁开观察过刘柔柔,那种类似精神光团的东西,之前能通过妖血去侵入光团去试着控制丧尸,就像黑客侵入电脑。可是催动妖血变得困难多了,这种程度变得特别困难。他的雷电异能现在已经能做到凝着球形闪电扔射出去,但时间久了也会体力不支,就像电池用完了电,变得疲劳无比。
“狗蛋,里面大概会有多少人。”凌焰问着。
“绝对不多,就算他们自己帮里的人都不太知道这个地方,我也是一次偶然才得到这个情报,我也调查过,这酒吧,常年住里面的只有现在进海帮的三哥,手下员工平时都不多。”狗蛋的眼里带着热度,似乎特别期待着自己能手刃仇人。“但是,那个三哥可是个练家子,特别能打,眼下他还有枪,恐怕有点难打下。”
“人不多么……?”凌焰自顾自思考着,既然人不多,自己有异能护着,刘柔柔也能算个练家子,枪械这一大助力,吸引有点大啊。
“好,我们去试试,能不能搞到这批枪械。不过,我们得好好计划计划。”凌焰他们边说变退到了巷口旁边的便利店里面。便利店里面并没有多少能吃的东西,但多多少少总有一点。显然有人搜刮过这里。
凌焰和狗蛋观察过便利店里面没有丧尸之后,将大门锁上,盘腿而坐,开始谈论如何“劫”这批枪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