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2章不接地气
“竟然有这样的事!”
“也就是那个永信大师,不,那个永信秃驴,是个十足的大骗子?所以,他根本就是胡诌,也不会什么逆天改命的术法?”
“天杀的秃驴!真是不得好死!”
听完之后,唐氏夫妇真是暴跳如雷,恨不得立马去那普济寺,将永信和尚抓出来,挫骨扬灰!
这时候,他们才意识到,为什么三年前,永信大师帮他们孩子改了名字之后,就要半夜逃出唐家堡,原来是怕事情败露,被唐家发现。
他们当时还以为永信大师是慈悲为怀,做人低调,做了好事也不愿意留名。
比起永信和尚那个一张嘴巴吃饭的方外之人,杨云帆不但医术超群,又是炎黄铁卫成员,甚至还是厉禁元君看重的后辈。无论哪一个身份,都注定他不会信口开河。
“贼秃驴,他说他自己是蜀山金顶寺的和尚,可蜀山金顶寺,怎么也算是禅宗祖庭之一,真的会出这样一个坑蒙拐骗的弟子吗?”唐潇霆已经打定了主意,这回治好自己儿子毛病之后,一定要找永信和尚好好算账。这几年,他可是把他们骗惨了!
杨云帆却摇头道:“他自己说的金顶寺出家,咱们谁也不知道。我看,他说的八成都是假的。你上了金顶寺,人家还当你来寻衅挑事的。”
唐潇霆一听,也是这个道理。
颇有一种一拳打在空气中的烦闷感,恨恨道:“这个贼秃驴,可千万别让我碰到!否则,我一定将他废了武功,扔进我们唐家堡的蛇魔墙里面,让他尝尝被万蛇撕咬的感觉!”
唐潇霆的妻子李婉君却是道:“你现在说这个又有什么用,就算你杀了那个秃驴,小安的毛病,也好不了。”
“唉……”
唐潇霆一听这话,顿时脸色落寞了下来。
江破浪在一旁哈哈一笑道:“你们放心吧,别的不说,论治病本事,我还没见过谁比我杨兄弟更厉害的。你们既然进了杨家,就吃一颗定心丸吧。杨兄弟,你说是不是?”
杨云帆笑了笑,厚着脸皮承认道:“江大哥虽然说的有点夸张,不过也算是事实。你们孩子的毛病,我虽然还没看,但是心中已经有了想法。不过,这都差不多中午了,你们一早上就在我家门口等着,想必都饿肚子了,正好我也饿了,在我家吃一顿午饭。咱们边吃边说。”
“那就打扰杨叔叔了!”
唐潇霆没有拒绝,客随主便。杨云帆只要没有赶他们走,儿子病好之前,他们是绝不会离开杨家的。
“那你们坐一会儿,我去吩咐厨房一声。”杨云帆说着走了出来,到厨房去吩咐厨师多做一桌好菜,用来招待客人。
叶轻雪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出来,对杨云帆道:“那个小屁孩什么毛病?你真的看出来了?我怎么觉得他根本没什么毛病,能吃能喝的,就是长得太小了一点。难道,真跟唐家的风水有关系?不会这么玄乎吧?”
杨云帆笑了一下,道:“唐家又不是一般的小门小户,他们这种千年世家,必定是请的最好的建筑师傅,他们能把宅子建在风水差的地方?”
叶轻雪闻言也是点了点头,随后她眉头一蹙,道:“风水没问题,我看他也没啥病啊。难道这个小屁孩,真的中邪了?你忘记了,张伟明就是被降头师下了一个血咒,所以搞的跟白血病一样。这个小屁孩,不会也是被下降头了吧?”
杨云帆摇摇头道:“不可能的。这小孩身上没有被下了降头的那种邪气。唐家也不是好惹的,家里高手怎么多,能看不出孩子被下了降头?”
这左也不是,右也不是。
叶轻雪也想不出其他可能了,不由道:“难道他真的病了?那到底是什么病啊?”
杨云帆轻轻一笑,道出三个字:“富贵病!”
“啥?这是什么意思?”
叶轻雪闻言,眼睛都瞪圆了,不知道杨云帆这是什么意思。
她倒是常听人说这个病是富贵病,那个病是富贵病,但还没见富贵病呢。
杨云帆笑着问道:“这小孩来我们家一早上了,你难道没有注意到,他都没有下地来。”
“这算什么发现!”
叶轻雪翻了一个白眼道:“他妈妈不是说了吗?他都5岁了,但是还不能走路,当然不会下地了。”
“这你可错了!”
杨云帆却摇摇头,解释道:“小孩子天生好动,就算不能走路,他也会挣扎着下来爬。要是不会走路就不下地来,那小孩子在学会走路之前,难道就一直让人抱着,不让他下地?岂不闻萋萋芽,满地爬。这小孩子就跟野草一样,满地爬,长大了才健康!”
“我还是没明白,你解释一下给我听听。”叶轻雪对不明白的东西,一向是勤学好问的。
“好吧,我就给你再说一遍。”
杨云帆是觉得在唐家这个孩子身上,看到了未来自己孩子的影子。如果将来他跟叶轻雪也有了个孩子,按照两家的情况,说不定又会宠出一个富贵病孩子来。
他耐心解释道:“用俗话讲,就是这孩子少接土气,以至于脾胃失和,脏气不平,所以出现了一系列的病症。”
“啥,小孩子被人抱多了,也会出现毛病?”叶轻雪露出惊讶的表情,这还是头一次听说。
不过,这理论乍听很荒诞,仔细一想,却又有道理。
“当然!”
杨云帆继续深入解释道:“胃为土,人生下来之后,后天就全靠胃土了,胃气可运可化,维持着体内五气的平衡;土气不平。就难以运化,自然会不思饮食,最后导致体内五气失衡,出现各种症状。”
“众所周知,人是恒温的动物,体温会保持在三十七摄氏度左右。小孩子如果长期被抱在怀里,就相当于贴着一座三十七度的火炉,一段时间还行,但时间久了。谁也会受不了的。你想想看,夏天室外气温达到三十七度时,哪个人不觉得酷热难熬,又有谁会胃口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