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能提早十几年把黑齿常之入手,对于郑子文来说算得上是一个非常大的收获了。
两世为人,郑子文深晓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身边有人帮衬和单打独斗完全是两码事。
别的不说,就说长孙无忌,这个老狐狸之所以能做到大唐朝堂里的“一哥”,皇帝是信任固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没有那帮“小弟”的帮衬,他这个老大也名不副实。
做不到一呼百应,算个屁的老大啊?
就连郑子文,这些年也是靠着清河崔家还有荥阳郑家的帮衬,才在朝堂里站稳了脚跟,否则就算得到李世民的肯定,要是随时有人找他麻烦,他这个官也当不安稳不是?
只有得到皇帝委以重任的大臣叫做重臣,能一呼百应,声势浩大的权臣,而光凭着皇帝的信任就横冲直撞的,叫做“孤臣”。
郑子文熟知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所以他既不打算做权臣,也不想做孤臣,他想做一个“闲臣”。
闲臣不同于贤臣,贤臣太累了,闲臣就比较轻松,而且既不用招惹别人,也不用讨好别人,活得也比较轻松。
当然,闲臣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虽然郑子文也打算组建属于自己的小圈子。
对于这个小圈子,郑子文的打算是走精兵路线,毕竟“兵贵精而不贵多”,只要能找两个能在朝堂里面站稳脚跟的,他以后就能放放心心的当闲臣了。
朝堂里面的分为文官和武官,文官郑子文已经挑好了,那就是自己的义子狄仁杰。
狄仁杰今年十五岁,如今正在大唐皇家学院读高级班,郑子文打算再过三年就送他进朝堂做一个小官,慢慢培养个几年,相信能撑起大唐的大梁。
而武将郑子文也找到了,就是黑齿常之,小家伙和狄仁杰同岁,在兵法方面算得上是极有天赋的,算是一块难得的璞玉。
只等他和朴正允学会了汉语,到时候自己把他带回大唐,好好打磨几年,也能成为一块美玉。
到时候两人一文一武,直接就把大唐的朝堂给包圆了,到时候自己也能好好享享清福。
想到这里,郑子文的心情也越发好了起来,走在回去的路上都开始哼起了小调。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
郑子文心情好了,吃饭都多吃了几晚,睡觉也睡得特别香,就连打呼噜都打得特别响亮,弄得旁边的金胜曼一宿没睡好。
第二天早上,金胜曼是红着眼睛叫他起床的。
“子文,起来了,今天是在兴的册封仪式,快些起来吧!”
郑子文眼睛都没睁开,只是咧了咧嘴。
“在兴?那是谁啊?”
金胜曼的脸顿时黑了,立刻就伸手在他的腰间拧了一把。
“金在兴,你儿子!”
“……”
郑子文这时候才想起,眼睛立刻就睁开了,然后一下子坐了起来,一脸严肃的朝着金胜曼说道:“我的儿子必须姓郑!”
金胜曼的脸顿时一僵。
“可是……可是他是王世子,所以必须叫金在兴啊!”
听到了这个解释,郑子文顿时皱了皱眉头,看着金胜曼一脸着急的样子,只好叹了口气。
“好了,他的新罗名字我不管了,就叫金在兴吧,不过大唐名字还得姓郑。”
看着郑子文这么坚持,金胜曼也只好点头同意,之后两人便一起起了床,然后前往新罗皇宫的大殿进行王世子的册封仪式。
这也是郑子文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儿子,小家伙刚刚学会走路,走起来摇摇晃晃的,看到金胜曼就笑嘻嘻的跑了过来。
“哦么尼……”
听到这个叫法,郑子文的眉头顿时就皱了起来,然后不满的看向金胜曼。
“你应该教他汉语。”
金胜曼一听他这话,虽然心里有些委屈,但还是点了点头。
“是,妾身明白了。”
听到她这样回答,郑子文顿时叹了口气。
“唉,我这样要求你的原因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们,我活着尚可护佑你们母子,但倘若有一天我去世了,那么你觉得将来在兴的哥哥们,会照顾他这个连大唐话都不会说的新罗弟弟吗?”
听到郑子文的话,金胜曼的脸色顿时变了,委屈的神色也一扫而空,朝着郑子文就福了一礼。
“是,妾身明白了。”
虽然说的话和之前一模一样,但是所表达的意思却有了很大的不同,郑子文自然也听出来了,所以满意的点了点头。
“明白了就好,好了,开始册封仪式吧!”
“是!”
册封仪式很快就开始了,可能是考虑到郑子文在场的原因,这个过程虽然很庄重,却不算繁琐,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就好了。
由此,金在兴正式成为新罗的王世子,而新罗也算有了正式的储君,朝堂内外一片欢腾。
接下来就是庆祝的阶段了,但是郑子文却没有打算和他们一起庆祝,因为他已经留在新罗很长时间了,再不走,就错过赶回大唐向李世民复命的时间了。
向金胜曼告了别之后,郑子文踏上了返回大唐的征途。
金胜曼的内心也是充满不舍的,带着一众大臣就把郑子文送到了皇城外面,满肚子的话到了嘴边却只有两个字。
“保重!”
听到她的话,郑子文顿时笑着点了点头。
“临走前我有一个礼物要送给你,你闭上眼睛。”
金胜曼有些不解,但还是听从他的话闭上了眼睛,但她才刚刚闭上双眼,就感到自己的嘴唇传里一片湿润,于是她立刻睁开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郑子文。
“你……”
看着她目瞪口呆的样子,郑子文顿时哈哈一笑,然后翻身上马,转头朝着金胜曼笑了起来。
“怎么样,我的这份礼物满意了吧?哈哈!”
说完,又把目光投降站在金胜曼身后的大臣们,然后露出了一个灿烂了笑容。
“新罗的大臣们,我不管你们是忠臣也好,是奸臣也罢,总之你们给我记住,金胜曼是我郑子文的女人,我要她们母子都平平安安的,如果她们有任何不测,那么下次我来的时候,必定让你们满门抄斩,鸡犬不留,驾!”
说完,便一拉缰绳,他座下的战马顿时发出一声嘶鸣,然后调转马头,朝着远方疾驰而去。
在他的身后,两千多名飞熊军的骑兵们也挥动了马鞭,一时间战马嘶鸣,不绝于耳。
一炷香之后,飞熊军也消失在了地平面的另一头,金胜曼这才叹了口气,心里暗暗想着。
“希望下一次见面的时间能尽快到来。”
这几天的相处,她发现自己已经爱上郑子文了,特别是当郑子文击败了黑齿军回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整个心都放到了郑子文的身上。
不过她也知道她不能跟着郑子文一起走,因为她是新罗的女王,她的身份注定她必须守护这片国土。
也许只有等到孩子长大之后,能够代替她守护国家了,她才能去和郑子文一起生活吧?不过那时候的事,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想到这里,她顿时微微一笑,然后蹲下了身来,伸手摸了摸金在兴的小脑袋。
看着金胜曼温柔的笑脸,小家伙顿时高兴起来,脆生生的叫道:“哦么尼!”
金胜曼笑着点了点头,然后把他抱了起来。
“叫母亲!”
“母……亲……”
听着他稚嫩的声音,金胜曼再次笑了,抱着他就转身往回走,而朴正允连忙上前两步拉开了轿帘,然后高声喊道:“起驾回宫!”
金胜曼带着儿子回宫了,准备回去颁布有关庆典的一些事宜,而郑子文的部队也很快走出了皇城的地界,来到了那座宏大的英雄冢前面。
这一次郑子文没有在这里停留多久,只是稍微停了一下,然后便下令启程。
骑在奔跑的战马上面,郑子文还忍不住回去看了好几次,当他再次转过头时,脸上的表情已经充满坚毅,他长长了吸了口气,然后朗声唱了起来。
“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郑子文的声音十分雄厚,加上本身就是有感而发,唱起这首《精忠报国》的时候,气势一下子就出来了。
随着郑子文的歌声,在他旁边那些从战场上活下来的士兵们顿时听得热血沸腾,想起那些死在战场里战友们,眼眶顿时就湿润了。
特别是从第一批白马护卫队中活下来的士兵,他们先后参加了对入侵突厥士兵的战争和大唐对高丽百济的战争,郑子文的这首歌在他们听来更加贴切,一个个也开始跟着郑子文的旋律哼了起来。
第二天的时候,几乎所有的飞熊军士兵都会哼那么两句,郑子文听到了,干脆就把这首歌完完整整的交给了他们。
于是,在返回恒州的这一路上,都回响着飞熊军士兵们《精忠报国》的歌声,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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