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一点,杨志一身阿玛尼的西装,香奈儿的皮带,下身却是穿着一双人字拖,显得格外的刺眼,因为是自己家的酒店,所以打扮的比较随意。?? ??中文 w8w1w8.?8111z?w.
杨志转念一想,马上学生就来了,似乎不能这么地“邋遢”,很不情愿地换下了那双限量,极其舒服的人字拖,换上了家里管家早早为其准备的皮鞋,安静地在包厢,听着自己最爱的古典音乐,在这个喧闹的都市,灯红酒绿,杨志却讨厌满身铜臭味,只有在一个人安静地听古典音乐的时候,才会感觉到心灵的放松,这时候,beats播放器里,放的是《帕格尼尼》。
虽然班级里的同学都没有课,但也只有三四十个人而已,杨志本身也不想太高调,就吩咐下去,简单地订了三桌而已。
好巧不巧的事,天道有轮回,杨志在大堂亲自挑选酒水的时候,碰到了自己的初恋——白晶晶。那个青葱岁月,在他人生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的女孩,杨志自嘲地笑了笑,不禁想起了那段美好的初恋时光。
为了锻炼杨志的独立生活能力,杨志的父亲早早地把他送进了半寄宿制学校,那一年,是杨志第一年住宿。
虽然是高中,但是他极其地不适应这种寄宿生活。那天吃完晚饭,白晶晶鼓起勇气,去问了一句:“嗨,你个大男生,怎么每天都在这哭思考人生啊?”
如果是以前的杨志,早就脾气了,可也许就像人们所说,在你心灵最脆弱的时候,第一个遇见的异性,可能最有吸引力,杨志不但没有骂她,还盯着她看,把白晶晶看的满脸通红,丢下一句“呆子”就跑远了
。杨志在之后的一个礼拜里,打听到了她的班级,姓名,在得知她在自己班级的隔壁时,他终于扬起了嘴角。
从那以后,每一次杨志在晚上难过的时候,白晶晶都陪着他,听杨志说他家的事,听杨志说他以前在学校的“光荣事迹”。杨志带着他,一起走过他以前读的教学楼,白晶晶很乖地跟在杨志屁股后面,很用心的聆听着他的故事,那种懵懂的感情,就此芽...
可能是杨志看出来,白晶晶有点拜金的缘故吧,杨志每次和她见面,都穿的很奢侈,什么爱马仕,gucci,dior的香水,应有尽有,白晶晶就是这样的人,本来看到杨志的那副痞样,就已经迷上了他,在看到那些名牌,就更加不能自已了。
那年元旦,学校里有元旦晚会,吃完自助餐,杨志带着白晶晶,去各种活动室玩,他带着她打游戏,带着她玩投篮机,带着她玩老鹰捉小鸡,那一夜,是杨志从未感觉过得开心。九点是回宿舍的时间,八点四十,他们玩累了,就一起坐在操场的石凳上,没有牵手,更没有依偎,也许,这就叫初恋。天空很应景的响起了烟花声,他看着烟花,想着以后的生活,她看着烟花,想着要和他一直在一起玩。
就这样,高一一年过了,杨志没有表白,白晶晶也没有说喜欢杨志。杨志高二的时候,选择不住宿,而白晶晶还是住宿的,所以不在一栋楼上课。杨志每次吃完午饭出食堂的时候,和身边的朋友,都显得异常的高调,因为他不敢去找白晶晶,他想白晶晶注意到他,想白晶晶去找他,让白晶晶想起,那个会哭鼻子的男孩。
高二的期末考试,杨志去白晶晶的楼考试,在上楼梯的时候,白晶晶的闺蜜就在楼梯口等着他,给了杨志一张折叠的纸条,纸条被一个很精致的绿色卡夹着。
她说是白晶晶给的,那场考试,杨志考的很烂,他满脑子都是那张纸条。
在高三,杨志鼓起勇气,选择住宿,和白晶晶一栋楼,他们理所当然的谈起了恋爱。
这份青春的回忆,一直到杨志的期末考试结束,他要升大学了,他说他会等她,等她考到自己的大学,继续在一起,白晶晶含泪誓,一定要去杨志的大学。
一个暑假,杨志都被父亲叫着出去接触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两个人最多就是在晚上的时候都时间,能说说白天的事情,但是杨志真的太累了,他还只是个孩子而已,经常会说着说着就睡着了,白晶晶很心疼。但是也没有办法,只想考上大学,陪着他一起。、
春去秋来,杨志终于上大二了,因为升学考试,和白晶晶已经三个月没有联系了,他很期待白晶晶进入学校的样子。那天,她让母亲买个一套自认为很帅的衣服,让自己的几个朋友,陪他一起,在校门口等着白晶晶。
他幻想过一万次两个人见面的情景,但是没想到的是,白晶晶来了,但是是坐着一辆迈巴赫4oo,下车的时候,还有一个一身短袖运动装的男生陪着他。
下车,白晶晶帮那个男生擦汗的眼神,是在一年前,白晶晶帮他擦汗的眼神,一模一样。当他们转身进校园的时候,杨志带着朋友们,一动不动的看着他们。
当白晶晶看到杨志的时候,两个人都呆住了,那对视的一眼,对杨志来说,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他没有哭,他高傲的血统,已经不允许他哭了,他勉强挤出一个比哭都难看的表情,自认为很潇洒地转身,带着朋友们,回教室。
身后的声音传到他的耳边——“晶晶,那个男生是谁啊,刚才他一直盯着你看哎”“奥~没有,那是我高中同学,那时候我们同一个英语老师,他比我高一级,成绩好,就被英语老师叫来,帮我们补习英语的。”那天晚上,杨志浑浑噩噩。
第二天,杨志刚进教室,前面的女生就给他一张纸条,说是一个不认识的女孩,说是给杨志的。杨志颤抖地打开纸条,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这个对不起,杨志无法接受,好像是自己高傲头颅,被人家按在地上一样,呼吸都变得困难。但是杨志不是普通家庭的孩子,他知道,身上的担子很重,决不允许因为这种事情,而耽搁自己的脚步,深呼吸之后,杨志又投入一天的学习之中。
这份美好,单纯,甚至连衣角都没有接触到情感——初恋,已经让杨志在对于爱情方面的认知,生了改变,才有在后来的日子里,认识到这么多的女生,和这么多异性搞暧昧。
在杨志回国的时候,白晶晶来找他,说自己被那个男生弄大了肚子,那个男生不要她了,白晶晶堕胎之后,就退学了,一直在家里没事做,父母也看不下去了,就让她自己出去找工作,她没办法,就来找杨志了。
白晶晶在电话里哭着说对不起。杨志那种疲痞的样子又表现出来了,就让白晶晶出来吃个饭,大家详谈一下,白晶晶很天真的答应了,在蓝湾咖啡的包厢里,杨志点了几瓶红酒,等着白晶晶,白晶晶一袭长裙现身,迷住了杨志的眼睛,再简单地谈论了工作的事情之后,酒也喝的不少了,白晶晶白昼的皮肤显得更红了。
杨志兽性大,本来就对女生没有抵抗力的杨志,在美女面前,更没有抵抗力了,一下子把白晶晶扑倒了。
白晶晶虽然心里有些抵触,动作上也有些抵触,但是她之后生活的重担压得她喘不过气来,也就随便杨志了,在这间小小的房间里,充满了原始的气味...在完事之后,白晶晶哭了,可杨志也没有任何怜香惜玉的意思,毕竟天生的痞性,再加上本来就是白晶晶对不起他的缘故吧。
穿好衣服后,杨志就走出包间。事后,杨志打了电话给自己酒店的代理人,让他给白晶晶安排个好一点的工作,因为白晶晶长的漂亮,代理人就让白晶晶当了酒店的大堂经理,当然,这下细节,杨志是不知道的,所以再看到白晶晶的时候,有点惊讶,也有点尴尬吧。
在简单地问候问了几句之后,杨志就随意点了几瓶,看上去就很贵的酒,一个人很有气质的走回了包间,白晶晶看着杨志的背影,默默地流下了眼泪,心里虽然很懊恼,但是她也知道杨志的性格,伤过他的女生,这辈子,都不会和他有所交集,更何况是那么美好的初恋。
就在白晶晶心里就像打翻调味瓶,酸甜苦辣一样的时候,杨志却一个人来到了包间,等着他的学生,《帕格尼尼》的音乐再次响起,虽然看到了白晶晶,给他的心里惊起了一下波澜,但是随着音乐的**,他的心态也就慢慢的放松了下来,那份纯洁,却不完美的初恋,终究只是过眼云烟,白晶晶,只是他生命中的过客而已,两个人就像平行线,永远不会再有交集了。.静下心来的杨志,嘴角上扬,永远的那种迷人的自信,仿佛天下就在我手的感觉,又回来了。现在,他只需要慢慢地,安静地等待着他的同学的到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