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通缉令(1 / 1)

所有的人好像都死光求子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凌晨四点钟的兰宁县正阴大道上徘徊溜达着。八?一??w≥w≠w≈.≥8=1≤z=w≈.

一丝月亮,气若游丝,喘着气挂在西边,看起来恰似快要咽气的人一般了无生气。

偌大的一个兰宁县城,也就是这个让人极度讨厌的阴阳迷城的都,现在陷入了一片迷茫和安静之中。

我一直向前走着,经过一所鬼贵族学校,一个早已经关了门的吊死鬼街道办事处,还有一家闹鬼医院和一家古怪银行,但这些地方都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个鬼,大家都去胡吃海喝酒店狂欢去了。

等到我穿过一座人肉加工厂和一家人血酒厂,来到了那家五洲豪马大酒店的门口时,那里盘踞着更多的孤魂野鬼,恶鬼们都在灯火辉煌的大酒店里翩翩起舞,等待着下一轮的进餐。

我不用进酒店去,就知道,这个更大、更上档次的酒店,跟那个什么胡吃海喝大酒店绝对是一个德行,吃的不是什么人脑宴,就是什么全人宴席。

我觉得没意思极了,感觉当人被屠宰起来的时候,其实与那些鸡鸭猪羊没有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这些动物勇敢,所以我一边做着我的诗文,一边沿着正阴大道,一直向西走去。

我就这样孤独潜行了大约一个小时吧,大概是凌晨五点的时候,我感觉天有些黑,抬头一看,看见月亮已经死了,只留下一片惨白色,在尸体被抬走的地方照着。

太阳还没有接班的意思,所以此时,也算是大6上最黑暗最愚钝的时间点了。

天就快要亮了,我所剩的时间不多了,我正打算要折返回去,寻找张大虎,我估计他也吃饱了,肯定也在找我。

但就在此时,一阵呜呜呜啦啦啦的警车鸣叫声将我吓了一跳。

噢,对了,我还差点把这事给忘记了,虽说阴阳迷城晚上归这些恶鬼霸占,但也不是说就没有一个活人敢出来,警察他们照样在上班,照样在抓人抓鬼。

警察就游走在这个阴阳两界之间,见坏人抓坏人,见恶鬼抓恶鬼。

我想错了,我想着警察在夜晚是绝对看不见我的,所以我就一点也没有在意。

但我心里还是有点毛,说不定自己会摊上一点子什么倒霉事,正好给警察撞见了,所以还是老实一点的好。我没有躲藏,就呆在路边上,背着身子对着呼啸而来的11o,不敢出声。

一个东西朝我过来了。因为在这个地方,在这个国度,在这个钟点,我不能判断朝我跑过来的到底是人是鬼。

他气喘吁吁地撒丫子朝我过来了,警车就在后面追着他!

我背着身子当做不理会他,这年月,最好还是自保为好,不要被牵连进去,因为在这里,在这个迷城里,大家有话不能好好说,有冤不能好好申诉,有理难道你跟恶鬼去讲吗?

所以我一点都不理他,连看都不敢看他一眼,希望他能快点跑过去。

那个人跑到我的身后,突然扳住我的肩膀,扭过我的脸面一看,就喘着气说道:“我一看背影就像是你,李锐,赶紧跑啊!警察正在抓咱们!”

虽然分别了不到十几天的时间,但这个丫丫子,也就是那个北大学生汪凯,我还是有点印象的。

我不相信他的话,急忙问道:“你怎么在这里,到底咋的了?”

汪凯顾不上回答,把我一把扯到一团子树影子底下,路灯正好照着那棵树,摇摇耶耶地让四面看不清楚它。

警车嘎的一声停在了不远处,一位警察探出头来,四下瞅了半天,没有现可疑目标,然后又缩回头去,打算离开。

汪凯竖起一个食指,压在他的嘴唇上嘘了一声,我们两个都立着不敢动弹。

喔哩哇啦地一阵鸣叫后,警车又启动着开走了。

等着警车远去,汪凯才放开绷紧的神经,大口大口地喘气起来,然后妈呀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说道:“妈呀!吓死我了,我差点就被他们抓住了!”

我不以为然,问道:“你小子又没有犯什么事,怎么招惹上这些条子了?”

汪凯一瞪眼睛,说道:“你到底是装糊涂,还是真傻啊?这还都不是因为你啊!”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说道:“什么?”

汪凯无奈地摇了摇头,叹息着说道:“我真是佩服你了,兰宁县城大街上到处贴满了咱们的通缉令,你竟然还敢在大街上溜达?!”

我一点也不相信,虽然我变成了一只鬼,但我问心无愧,没有害过一个人啊,他们凭什么抓我啊?

我对着汪凯的那张穿满铁丝的脸面说道:“这阳世间的警察跟我有什么过节,何况我现在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属于川东鬼王朱江山下属马所长的管辖,跟兰宁县派出所一点关系也没有!”

汪凯摇着头说道:“李锐,你杀死了那个什么小蛋,还吃了他的肉,还将他丢进了河里,这些事你和阿婆都瞒着我,害的我都被牵连了进去,你还这样说话!”

我指着汪凯的鼻子骂道:“你小子就别再神经了,我没有做亏心事,半夜不怕人敲门!肉是你们吃的,我一点也没有吃!”

汪凯对我说的嗤之以鼻,他一把把我拽到身旁的那颗电线杆子跟前,指着电线杆子上面贴着的一张宣传单说道:“不信,你自己看看!”

“看就看呗,不就是一个小广告吗?”

我凑近聊一看,立即吓了一跳,因为我第一眼就看见了自己身份证上的那个大头贴相片。

第二眼,我就看见了川东省公安局的血红大印赫然盖在下面,惹人瞩目。

中间是正文:李锐,男,28岁,北京市马家坡人氏,住址xxx,系南航空难幸存者和嫌疑人,最近现其已经潜逃至川东省兰宁县城,作案无数,而且作案手段残忍无比;汪凯,同案嫌疑人,男,23岁,湖北人;同案嫌疑人李阿婆,女,63岁,兰宁县人。

……

现三名犯罪嫌疑人都已经潜逃,不知去向,如果有知情者,可以致电王警官或者李警官,电话……。也可以直接到兰宁县派出所报案,如果能够提供有效线索者一次性奖励2oooo元人民币。

兰宁县公安局,2o16年2月13日。

下面附着汪凯和李阿婆的相片。

我再一看标题,印着几个血红的大字:川东省公安局一号通缉令!

我一点也没有吃惊,因为即使他们在大街上贴满关于我的通缉令,我也不害怕,因为我现在不是一个人,有什么好怕的?

但我还是有点气愤,心想这个兰宁县派出所竟然悬赏两万元来到处通缉我,我不禁哑然失笑,我居然就值这几个钱?

汪凯,也就是那个北大学生,他可不这样认为,他抓住我的胳膊,手上的铁丝差点扎着我的肉,说道:“现在风声紧,要不咱们找个地方先躲一躲?”

我问他道:“这个地方人生地不熟的,到那里去躲啊?”

汪凯当机立断,说道:“咱们就去李阿婆家里躲上几天,等到风声已过,咱们再出来,然后赶紧回北京去!”

我哈哈大笑,说道:“躲倒是可以,但回北京就不要再提了!”

汪凯一脸茫然,问道:“为什么不能回去?”

我瞅了瞅他铁丝串联起来的那张脸面,说道:“看看你的嘴脸,还能回北京去?!”

汪凯伸手抠了抠自己的脸,抠下来了一块肉,拿在手里看了看,说道:“这有什么,去了美个容不就可以去北大了吗?”

我嘿嘿冷笑,说道:“你还北大哩,就你这个鬼模样,阳世间那里都不会要你的!”

汪凯一笑,说道:“这都怨我妈,把我整成这个样子,算了,北大去不了,我们现在就去李阿婆家,好歹也比被警察抓去了的好啊?”

我转念一想,觉得也是啊,现在天要大亮了,我们最好还是躲一躲的好,不要让警察给逮着去。

李阿婆家就住在兰宁县城郊区,叫什么迷雾山村,距离兰宁县城只有五公里的距离。

汪凯向我一指,我眯着眼睛遥望过去,只间浓云迷雾当中,隐隐约约、恍恍惚惚地摇曳着一个娇小的小山村,那里就是迷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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