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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绸缪先机(1 / 1)

大理寺卿孙伏伽对李素还是很认同的。

孙伏伽此人,是有史记载以来的第一位状元,正经的科考出身,凭自己的真本事名列进士第一,虽然如今执掌大理寺,被朝中不少人背地里骂他是黑面阎王,但是不可否认,这位阎王是非常正统的文化人。

真正的文人并不相轻,对那种有才华有担当的文人往往惺惺相惜,心思狭隘容不得别人比自己优秀的人,首先便违了圣人道德教诲的本意,算不得文人,因为文人必须是君子,君子的气量和胸襟都是非常宽广的。

孙伏伽显然是君子,他对李素甚至有些小小的钦佩,当初李世民执意营建大明宫,李素一篇《阿房宫赋》当庭宣念,触怒龙颜,而至锒铛入狱,在孙伏伽心里,无论是《阿房宫赋》的绝世才华,还是李素作为文人的铮铮风骨,都值得他钦佩。

可惜的是,被他钦佩着的李素却有点不争气,进大理寺的次数太多了点,而且还很奇葩,孙伏伽感到很不解,自古文人才华横溢,颇多异行,魏晋之时以不羁浪荡为美,有些人嗑了五石散,披头散发脱光了衣裳在大街上裸奔都被誉为风雅之举,一群摇滚疯子光溜溜的写诗作赋,竟被世人疯狂追捧,尊为“名士”,包括李世民的偶像王羲之,只知他书法一绝,谁知道他嗑了药以后是怎样的德行?

所以,举凡言行异常,疯癫浪荡的人,都可以称为名士。

在孙伏伽看来,李素也是名士,因为这家伙太怪异了,说话也好,做事也好,总会给人出奇不意的惊喜……或惊吓。

没见过蹲大牢蹲得这么休闲惬意的,看看马车上装的东西,从酒肉到被褥,从躺椅到恭桶,样样精细无比,简直把大理寺当成侯爷府了。

“李县侯,你这是……打算在大理寺长住?”孙伏伽脸色有点黑。

李素目光不善,这家伙莫非咒我?

“不是说好了十日吗?”

孙伏伽指了指马车,叹道:“但你带来的东西分明能用十年……”

“都是我每日要用到的东西,哪一样都抛舍不下,”李素眨眨眼:“孙正卿若觉得有碍观瞻,可以把我赶出大理寺啊……”

孙伏伽气笑了,想得美,留你多住几日还差不多。

于是李素便在大理寺住下来了,摆出侯爷的架势大摇大摆进了监牢,老地方,老规矩,两名牢头苦着脸,认命地接下了服侍李侯爷的工作,从颐指气使的牢头摇身一变,成了低眉顺目的小厮下人,李侯爷一声吆喝,要啥给啥。

牢房被布置得富丽堂皇,当然,全都是牢头布置的,从被褥到恭桶,从书案到美酒,牢里可谓样样俱全,人在里面住着,牢头在外面侍侯着,基本有求必应,直到李素提出牢房面积太小,提出想把隔壁牢房打通搞个一室一厅套间,牢头终于果断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

于是,四进宫惯犯,大理寺白金贵宾李侯爷便在大牢里住下了。

每天小酒喝着,小曲哼着,没事看看经史,打着呵欠读圣人教诲,读着读着便睡着了,醒来百无聊赖,便把牢头叫来,勒令他陪自己聊天。

其实大牢并没什么不好,相对而言,李素住的地方很干净,几乎可以说一尘不染,每天喝喝酒,打打瞌睡,无丝竹之绕耳,无案牍之劳形,日子跟在家时一样懒散,无聊。

大多数时候是闲着的,酒也好,书也好,终究有腻味的时候,这种时候李素用来思考人生。

今年已是贞观十四年,有些事情也该准备了,比如抱大腿……

是的,懒散如李侯爷者,也要抱大腿的,不然这种美好的懒散时光恐怕过不了多久。

大腿有两条,而且两条都非常粗壮,一条是晋王李治,这是个隐藏版的大BOSS,直到目前,谁都没想到千古一帝天可汗的继任者,居然是嫡出子女里的老三,李世民英雄一世,最后的皇位没传给嫡长子李承乾,也没传给正当荣宠的李泰,而是传给了那位不显山不露水,皇子夺嫡中毫无底蕴根基的嫡三子李治,这个决定实在令当时天下震惊。

如今的李治,还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虽然李世民封了他并州大都督的官职,只不过却是遥领,“遥领”自然是客气的说法,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也不可能治理好一方水土,事实上真正行使大都督职权,军政一把抓的人是李绩,这位名将还兼着并州大都督府长史的官职,说是“长史”,实则并州的权力全由他管理节制。

另一条粗壮的大腿自然是那位千古仅见的武妹妹了,如今的武妹妹正处于人生低谷,被贬至掖庭冷宫给宫人浣洗衣裳,这个女人李素必须想办法见到她,在她最低谷的时候适当给她一点帮助,这份人情可不小,日后武妹妹定会记李素一辈子,有事没事都会在宫里感谢李家八辈祖宗。

只是武妹妹这档子事有点乱,原本是李世民的枕边人,却与李治看对了眼,儿子拐了老爹的女人,横扫天下威服四海的天可汗陛下莫名其妙被儿子绿了,论坑爹的本事,李世民那些造反的,鱼肉百姓的,咒爹早死的儿子们都不算什么,李治坑爹才叫坑得专业,爱上一匹野马,二话不说就给爹头上种了一片草原,实在是……贵圈真乱。

李素的优越性便在这里,他知道王朝兴衰,知道谁是人生最后的赢家,知道如何趋吉避凶,任何人混得再风光,李素只要看他的名字,便知道这人大概什么时候会倒霉,比如李承乾……

制造与武妹妹相识的机会很不容易,如今她在掖庭,虽是冷宫,那也是李世民的冷宫,哪怕随便从掖庭里拎一个切葱大婶出来,理论上来说也是李世民的女人,天子的女人可不是那么好见的,走漏了任何风声,李世民可不会对自己客气。

想了很久,李素渐渐有了主意。

他认识的权贵不多,能自由出入太极宫的权贵更少,或许仅仅只有一位,只不过,有这么一位已足够。

远在太平村道观潜心诵念经文的东阳忽然打了个喷嚏,莫名其妙地揉了揉鼻子,然后继续诵念经文。

主意打定,李素的心情更放松了,端起书案上精致小巧的银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一饮而尽。

蹲大牢的日子偶尔也有不寂寞的时候,比如程家小公爷来探监。

程处默是个不错的朋友,有福能共享,有难能同当,见好兄弟进了牢房,程处默每隔两三日便进来看他,陪他说话聊天,陪他喝酒。

这一天程处默又来了,进了监牢吆五喝六,把牢头支使得团团转,气焰比李素还嚣张。

“算算日子,你在大理寺住了六七日,再住几日差不多该出来了,出来那天俺去接你,二话不说六福楼,先喝个痛快,再叫几个姑娘陪你玩个痛快,又吃又喝又玩,牢里带出来的晦气便去掉了,咋样?”程处默拍着胸脯豪迈地道,说到“姑娘”时眉飞色舞,表情非常的龌龊。

“不咋样……”李素懒洋洋地道:“出了监牢我就回家,蹲了十天,家人还不知急成啥样,哪能没心没肺在外面吃吃喝喝……”

——更何况这年头也不知有没有花柳病这东西,没有青霉素,更没人发明爱的小雨衣,染了病可就乐子大了。

程处默挤眉弄眼笑道:“兄弟原来也怕夫人,这好办,出来后咱们去房家,你这德行跟房相一般无二,房家老二娶了高阳公主,也是个怕夫人的怂货,你们爷仨肯定有话聊……”

李素表情不善,扭头大喝道:“牢头!牢头滚出来!大理寺监牢重地,谁让你们把这种闲杂人等放进来的?快赶出去!”

程处默哈哈大笑:“兄弟,兄弟莫闹了,也不用你赶,我等下就走,今日房家老二邀宴,给人接风,我得赶去凑个热闹。”

“给谁接风?”

“两位皇子,齐王祐,还有一位是你的熟人,吴王恪,他们被召还长安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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