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十二(1 / 1)

日理万机的乐先生为什么会出现在学校?

郝遥雪百思不得其解,但是她直觉这里面不会有什么好事!

果不其然,第二天清晨的时候,乐恩泽在餐桌上说道:“你们学校的这次成人礼由我的公司赞助。”

郝遥雪正低头喝着乳鸽熬炖的米粥,闻言微微抬起头来,男人喝了一口咖啡接着说道:“你也要参加。”

遥雪低着头,平静地说:“我爸妈的百日还没有过,我不想去。”

“成人礼的举办时间推迟了三个月,你到时候去参加,也不算对逝者的不敬。”乐恩泽开口说道,“十八岁只有一次,如果错过就太可惜了。”

郝遥雪闻言一惊,她抬起头来审视着男人。

这个男人总是让她捉摸不定,甚至拿捏不好他究竟对她抱持着什么样的想法,乐恩泽的慷慨周到,总是突如其来,让人无迹可寻,仿佛与那个强迫她换掉衣服的可怕男人分割切裂成两个人。

记忆中,乐恩泽给自己当家教的那段时光曾经是还算美好,甚至他可以称得上是个体贴的大哥哥。对法语略懂的人都知道,这门苛刻的语言就像骄傲的法兰西民族一样,矜持得不容许人轻易掌握,从发音到繁复的语法都让人抓狂。

那时,郝遥雪自认为自己学习能力还算可以,可是还是被乐恩泽指出发音不够标准,甚至有一次发音时用力过猛,咬到了舌头,痛得她当时就留下了眼泪。

也许是她的模样太过可笑,乐恩泽第一次在她年前露出了露出了笑意,并答应送她一只刚刚换掉绒毛的金刚鹦鹉,才逗得她破涕而笑。

那之后,爸爸去找乐叔叔喝酒时,她也蹦上车子跟着爸爸去乐叔叔在郊区的小型农场。

乐叔叔是个巧手的人,不到三亩地的农场,红色的砖房四周篱落分明,红色的西红柿,绿色的青椒一应俱全,十来只母鸡在黄豆架下转来转去,这一切都让耿佳慧觉得新奇。

大人们在喝酒时,乐恩泽送给了遥雪一只可爱的绿毛鹦鹉,还有一个木制刷漆的鸟架子也是他亲手制成的。

这让遥雪爱不释手,对这个心灵手巧的大哥哥也好感倍增……

可惜这时段时光太短,美好的像没有发生过一般。

吃完饭后,郝遥雪起身要上楼取书包,刚迈上两步,憋了许久,终于说出了一直想要说出口的话:“乐恩泽,那时的确是我不懂事误会了你,后来我也跟你道歉了,为什么不能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乐恩泽定定地看着她,起身来到了台阶下,慢慢地看口问道:“你想要什么事情没有发生?是我被人陷害是偷东西的贼?还是你我从来都不认识?”

他伸手拉过了女孩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还是你能当做这伤疤可以自动消失?”

说到这,男人嘴角嘲讽的笑意逐渐加大:“那时你还小,伤害别人的时候,可以只需要默不作声和一个眼神就可以完全做到……天真无知,多好的借口……”

遥雪被男人的眼神骇得倒退了几步,却又被乐恩泽拉了回来,他贴近了女孩的耳垂,“雪雪,咱们俩——过不去!”

仿佛是为了印证这句话,第二天周六时,乐先生带着遥雪去了旧日的庄园。

驶进庄园,开了足有20分钟才到了主楼,乐恩泽在这几年间,已经把周围的土地全都加买了下来并雇佣了专人搭理,绵延的田野间种植着一大片薰衣草,再过一段时间就是薰衣草开花的时节了,在淡淡的香气中,大片土地都会被染成铺天盖地的普罗旺斯紫色的情怀。

原来的砖房也已经被一栋素雅的二层木质楼房所替代。在木屋旁边是一片美丽的大花园,植物的品种远远超过了遥雪妈妈的花圃。

知道乐先生要来,木屋早就被打扫收拾停当。

车门打开时,毛豆第一个窜了出去,在院子里的草地上欢快地打了个滚。

木屋里走出了两个男人,为首的那一个高大帅气,梳着立式的板寸发型,看着短粗款的小狗,顿时笑开了:“恩泽,你居然还养这么袖珍的小玩意儿?扔锅里都不够煮汤的吧?”

毛豆不知道自己已经沦为锅里的汤头,看到有人来,习惯性地甩尾巴卖萌。

当遥雪从车上下来的时候,那些嘻嘻哈哈的男人倒是停住了大笑,看着女孩的眼睛直了一直。

遥雪今天穿了一身摩西米亚风情的长裙,穿着平底浅口鞋的脚踝上搭配着镶着碎钻的脚链,让人看了有一握在怀中的冲动,柔顺没有漂染的乌黑长发斜披在肩的一侧,虽然素颜,但是这种天然去雕饰的美,更摄人心魄。

要知道,遥雪身上散发出的纯净美好的气质,就算是阅尽群芳的男人,也是抵挡不住的。

“叶开,董凯,你们来了。”乐恩泽就算是看见了要好的哥们,也是那种似笑非笑的死样子,真不知道怎样超人的粗神经能跟这种笑面虎交得下朋友。

“我的天,你这是从哪找来的小仙女啊?下得去手吗你?”众人一愣之后,立刻就猜到这气质出众的女孩应该是乐恩泽的女伴。

乐恩泽的洁癖是出了名的,私下与异性的接触情况,就连他们这些在国外就一起读书的同窗好友也不大清楚,有时商业应酬时,需要携带女伴,他的助理安排的也都是一些清纯的在校大学生。

当然,良家女子站台,要价不菲,但乐恩泽在这方面倒是大方的很。不知道这女孩的要价是多少。

叶开一向大大咧咧,在被遥雪惊艳之后,便笑着问:“请问这位美女,在哪个大学读书啊?

乐恩泽伸手将有些困窘的女孩揽在了身边,表情虽然没变,声音却低了一个音节:“还在上高中,你们说话正经些,不要吓到小孩子。”

一句话,就让在场的诸位心里有了底,这个女孩是半点玩笑都开不得的,因为某人不高兴了。

叶开马上就收起了轻浮之气,不过审视着遥雪的眼神中更是透着诧异。

当他们在客厅坐下开始聊天的时候,坐在客厅另一角看书的郝遥雪听着他们聊天的言语,心里隐隐有些惊诧。

因为客厅里这几个男人,她虽然都不认识吗,可是名字却如雷贯耳。那个叫董凯的人,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他的外祖父是重量级的大人物,虽然是新近刚刚退居二线,可是还是三天两头在新闻联播里露脸的。而那个叫叶开的操着一口港台腔,莫不是……叱咤澳门博彩界的叶家三少?

遥雪从小就看着父母在富豪圈里交际,对于待人接物方面的细节自然敏感,

这两个男人,随便拉一个出来,也会让普通的商人点头哈腰,好好的巴结一番了。可是乐恩泽与他们在言谈举止间。非但没有任何讨好的意思,隐约中还压了两人一头。他……这几年究竟是怎样的奇遇?

而惊异之余,是一股难言的沮丧,这个男人,自己摆脱得掉吗?

男人们聊够了,马场的工人也把几匹备好了马鞍的马牵了过来。

这些马匹皮毛鲜亮,就算是不懂马的人也会一眼看出,这些可不是拉车的当地土马,而是具有纯真血统的赛马。

郝遥雪不太喜欢骑马,但是父亲却很喜欢,不过养马的费用不菲,从雇佣专业的驯马师,到日常的照顾是很费心力的,节俭惯了的父亲当然不会去做这近乎纨绔子弟的行当。

农场里有专业的马场,如果觉得跑得不够尽兴,还可以在田地间专门修建的马道上撒开欢地跑上半天。

那些男人们已经换好了骑马装,挥舞着马鞭在台阶上笑着聊天。

郝遥雪抬眼望过去,只见乐恩泽穿着一身范思哲的骑马装,搭配皮质马甲,修长的双腿被紧身马裤与长靴修饰得分外笔直,本来就很欧式的面孔,倒是毫无违和之感,犹如从中世纪油画中走出的具有恶魔气质的王子一般。

遥雪本来是不打算着这些男人凑热闹的。可是乐恩泽却坚持让她上马。

没有办法,她换好了骑马装后,被男人扶到了马上,紧接着,男人也上了马,将女孩紧搂在怀中,马儿用粗大的鼻孔欢快地吐出一口热气后,便扬起硕大的蹄子小步地开始了助跑。

农场太大,乐恩泽并没有走与叶开他们相同的路线,而是另辟蹊径,奔驰在一大片果林之中。

在颠簸的马背上,遥雪避无可避,加上有些畏高,只能半靠在男人的怀中,可是她的脸此时犹如火炭燎灼一般。

绝不是她的错觉,她能感觉到在身后男人的两腿之间,有些异物变得越来越硬。郝遥雪僵硬着身子,一动不动,偏偏那马匹的运动却加速了自己柔软的后臀与硬物之间的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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