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小九迫不及待的想问清楚,但是理智让她不能那样做。
故作淡定的看着柜台上的小食,好像在考虑买哪一种。
吵架的男女见有客人,也赶紧的停止了争吵。
男的出了门,女的很生气,却也不得不忍着转身进了侧门。
伙计上前招呼着常小九,介绍着几样刚出炉的糕点小食。
“刚无意中听到你们东家吵架,东家的亲戚出事了?”常小九低声问那伙计。
伙计转头朝侧门那边望了下,也低声道:“可不是么,我们东家亲戚家的一个女儿,塘边赏鱼失足落水没救过来,就没了,哎!”
“你们亲戚的女儿,不会是理州樊记糕饼铺的甜菓姑娘吧?”常小九也不敢绕太大的圈子,抓紧的问到。
伙计一听就立马摇头:“不是理州,是饶州总铺的,叫什么名我还真不清楚。”
听到这话,常小九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不是甜菓就好。
一个花季少女出意外没了,她也感到同情和惋惜,但却不至于到伤心难过的地步。
“好可惜,哎。”常小九惋惜的说到。
就让伙计称了几样糕点,见阿顺盯着蛋挞看,就趁着伙计还没包好,伸手拿了一个递给阿顺。
“谢谢公子。”阿顺嘿嘿笑着接了。
“公子来的不巧,这蛋挞酥若是刚出炉的时候,更好吃呢。”伙计边包点心边介绍着。
常小九心说,这还用不说啊,本就是我教的。
阿顺一手拎着糕点包,一手拿着蛋挞酥吃着,一小口一小口的吃,怎么这么好吃呢。
进了成衣铺子,阿顺才知道是给自己买,让他试穿的时候,赶紧的放下点心包,想起一只手刚刚拿过吃的,刚想在身上擦拭,又想起身上的衣服也是新的。
常小九看着阿顺跟掌柜的讨水洗手,觉的又好笑又让人心疼。
阿顺试过衣衫鞋袜,常小九自己也买了一身,又给阿顺拿了两块帕子。
结账的时候,阿顺一听给自己里外买三套:“公子,太多了,买一身有的换就行了。”小声的跟常小九说到。
常小九没理会他,付了银子就往外走。
阿顺接过掌柜的包好的两个包袱,捆在身上拎心赶紧的跟了出去。
常小九就在街上溜达,逛到快晌午的时候,领着阿顺回到客栈把东西放下,就在客栈隔壁的小酒楼里吃午饭。
两个人点了一荤一素两个菜,还有一个排骨汤。
“阿顺啊,以后大概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就是咱俩相依为命过日子了,你不能每顿饭都得让我给你夹菜吧?还有啊,你不吃饱怎么有力气照顾我?
你不是说,以后还要保护我么?不吃好,怎么长高长壮实,怎么保护我呢?”看着阿顺吃饭的时候,还是拘谨的,常小九不得不给他上课了。
阿顺听着眼睛就红了,夹了一块排骨大口的吃了起来。
尽管如此,常小九还是注意到了,阿顺这孩子依旧没有放开了吃。
当常小九说吃饱了,放下筷子后,阿顺才真的放开了吃,把剩下的菜吃干净。
常小九想了想,也许在一起时间长了,就好了。
午饭后,常小九领着阿顺继续逛,找到木匠铺,定制了一个药箱,然后又去定制了一串铜铃,这是这个朝代做游医的标配。
做游医唯一的一个禁忌,就是经过药铺或者医馆门口的时候不能摇铃,因为那是对人家的挑衅行为。
游医的日子比较苦,社会地位很低,被坐堂的大夫看不起。
当然,有钱人家也是不屑找游医诊治的。
所以,做游医想赚大钱,是很困难的。
这些,常小九都清楚,虽然找个繁华点的大洲城,开个医馆固定行医,名声出去之后,叶凡知道了也会寻过来。
可常小九也知道,自己现在,没有靠山人脉,想凭一己之力,在陌生的地方开医馆站稳脚跟,那是很难的。
因此,她还是决定做游医。
准备的差不多了,带着阿顺回了客栈,打算好好琢磨琢磨,明个正式开始做这个游医。
知道自家公子就要正式做游医了,阿顺也很是激动,就问常小九,自己该怎么做,能做什么。
常小九就告诉他,跟着自己就行了,至于具体做什么,到时候再看情况。
晚饭后,俩人早早的就休息了。
常小九躺在床上,在脑子里做游医演练。
第二天早饭后,阿顺背着药箱,跟在常小九的身后。
常小九边走,边摇晃着手里的铜铃。
其实她此时真的是硬着头皮,看到街上的人朝自己看过来,她也有些不自在。
万事开头难,习惯了就会好的,为了叶凡,做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她在心里这么对自己说着,鼓励着自己。
就这么走了大半条街之后,常小九就开始适应了,四周的行人看她的眼神,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接受。
他们对游医,似乎是司空见惯的,并没有特别的好奇,只是在听到她手中摇晃的铜铃声时,才会朝她看一眼。
适应了一些的常小九,走路的步伐也放松了些。
今个头一天,能不能接诊她都不在意,第一天么,先适应适应再说。
回身看向阿顺,这孩子倒是没有半点的不好意思,昂首挺胸的跟着。
“公子,你累不累啊,要不要坐下歇歇?”见她回头看自己,阿顺笑着问到。
常小九摇摇头:“阿顺,你若是累了,就歇歇吧。”
“不,我不累。”阿顺立马回应。
“公子,若不然那个铃铛我来摇吧。”阿顺体贴的又说到。
听他这么一说,常小九还真觉得摇铃的胳膊有些酸,就把铜铃递给了阿顺。
阿顺开心的接过,学着常小九的动作,晃动着。
这回,换做常小九跟在他身后走了。
常小九忽然发觉,身边有个人也挺好的,先不说帮着分担做事吧,至少有个人知道心疼自己,关心自己。
一个上午很快就过去了,常小九领着阿顺进了一家食肆。
“公子,你怎么把鱼肉都夹给我吃,你自己吃鱼头呢?”阿顺红着眼睛,很是感动小声的说到。
“傻小子,因为你家公子我喜欢吃鱼头啊。”常小九笑着告诉。
阿顺眼泪就要落下来了:“公子,哪有人喜欢吃鱼头的。”
常小九一看孩子真哭了,揉揉额头,想了想:“阿顺,你听我说,我是不会自己舍不得吃鱼肉,才自己吃鱼头,我是真的真的喜欢吃鱼头。
不止是喜欢吃鱼头,吃鸭子呢,我最喜欢吃鸭掌和鸭头,鸭脖子。
吃鸡呢,我最喜欢吃的是鸡爪子和鸡翅膀。
当然,也不是所有鱼的头我都爱吃,我只喜欢吃这种大胖头鱼的鱼头,若是点别的鱼,我才不会只吃鱼头呢。
这么说,你可听明白了?”
阿顺抹掉脸上的眼泪,还是有些半信半疑的:“真的么?公子你可别哄我。”
“你呀,我哄你做什么,别哭了,旁人看见还以为我欺负你呢。”常小九一说,阿顺往四周一看,果真看见有食客往这边张望着。
俩人午饭后,继续沿着景城的大街小巷转。
但是,直到太阳快落山了,也没有一个人找她看诊的。
第一天,虽然嘴上说试试,但真是一个病诊都没有,心里还是挺失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