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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孟家三少(1 / 1)

圣诞节当晚,西京德仁学院校门口。

张云闲看着从出租车上火急火燎冲出来的刘恺,嘴角扬起一个微笑,张口喊了一句:

“恺子!”

刘恺兴奋地点点头,快步走了过来。

“过了圣诞节,这西京城都堵成浆糊了,你到了多久了?”刘恺拍着张云闲的肩膀,关切地问道。

“我也刚到!”

“走,咱们进去吧,估计大家都到的差不多了。”

青春留不住,并不是多么高档的餐厅,更多的是依靠怀旧这类文艺情怀,给德仁学院的学生们,提供一个吃饭、唱歌、玩桌游的聚会场所,上下三层,每层四个包厢套房,张云闲他们班级预定的包厢在最上面一层。

张云闲和刘恺走进去的时候,并没有得到同学们热烈的欢迎和寒暄,他们俩都不属于班级的活跃分子,性格上都偏内向,平时在班上和同学并没有非常多的交际。

只有班长周华,看到他俩,不痛不痒地点了一下头,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片刻之后,大家基本上都到齐了。

因为还在实习期,并没有毕业,这时候的聚会并没有太多功利和攀比的氛围,大家更多聊的是,从学校到社会,这样一个身份的转变所带来的新奇感。

张云闲和刘恺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跟着大家一起举了两次杯,便没有人打扰他们俩了。

“云闲,来,咱俩喝一杯,大学四年,能交到你这样一个朋友,我觉得不算白读了!”

刘恺端起酒杯在张云闲的杯边上轻轻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张云闲亦然。

“你工作的事,有什么打算吗?”刘恺又给自己和张云闲倒满酒杯,问道。

张云闲苦笑一下,说:“工作换了三四份,没有一份能干的长久,你也知道我这人,不喜欢说话,更不懂看人眼色,在任何一家公司,都是混不出来的。你呢,在厂子里感觉怎么样?”

刘恺又跟张云闲碰了一下杯,一口干掉,用手背抹了一把嘴边的残酒,一脸淡然地说道:

“国营的老厂子了,我家祖孙三代都在这厂子里讨生活,说不上好,也不赖,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我爸妈也没指望我有多大出息,没有压力,活的轻松!”

张云闲跟着喝了一杯,从心底挺替刘恺感到高兴的,有的人追求轰轰烈烈,有的人追求细水长流,重要的是,你想要的和你能得到的,刚好是一样的。

“不过,云闲,”刘恺想了想,又接着说:“我知道你跟晓玫青梅竹马,感情好没得说,不过马上毕业了,真到了社会上,太多的东西可以左右感情的最终归属,我觉得,为了你们俩的未来,你必须要好好地做一番打算。”

张云闲又倒了一杯酒,没有说话吗,默默地仰起头,一口喝下。

关于刘晓玫遭遇不幸的事,他没打算跟任何人说,除了赵思琪知道一点端倪,张云闲也没有仔细跟她解释过。

刚开始是太伤心,不知道怎么说。

后来得知有机会可以让晓玫重生,就觉得没必要说了。

两人正准备再说些什么,突然听到隔壁桌上传来“咣里咣当”一阵酒瓶破碎的声音,转过头去一看,原来是一名叫做刘志远的男生,应该是喝的有些多了,一时没站稳,被瓶子给滑倒了。

一群同学手忙脚乱地把他给拽起来,按到座位上,他硬是摇摇晃晃地往起站,嘴里也不知道是在说谁:

“凭什么……什么……都得听你们的……什么……都得按你们说的来写……”

“同学们……你们说……我刘志远……在德仁学院……怎么也算得上是有名的才子……可是报社那群老古董……除了在我写的报道上……写上他们自己的名字……还有什么本事……”

“我想要报道的……他们都说不行……凭什么……”

“夜侠……夜侠你们都知道吧……我提了四次……他们没有一个人同意让我写……”

刘志远在西京德仁学院是有一号的趣÷阁杆子,无论是文学社还是广播站,都是挂着名头的,想来是心高气傲,在报社实习的时候,被人泼了不少冷水,心里有气才多喝了几杯。

“夜侠?”

“你有听说吗,最近西京城里传的最火的就是他!”

“对呀,我有个哥们,有天晚上加班到凌晨一点,回家路上亲眼见过夜侠一个人收拾了两百多个黑社会的……”

“那算什么,我告诉你,我一个闺蜜在金店打工,一天晚上遇到五六个人,拿着枪来抢劫的,本来吓都吓死了,没想到夜侠突然就出现了,几个劫匪拿着枪打了半天,他一点事都没有……”

大家听到刘志远提起夜侠,一下子话题就都奔着来了,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刘恺也来了兴趣,一脸好奇地问张云闲:

“哎,云闲你说,要是咱们有夜侠十分之一的本事,那该有多美,看谁不爽就打谁,说他连子弹都不怕,不知道真的假的?”

张云闲不禁好笑地说:“没看出来啊,恺子你还对这夜侠挺崇拜的啊,改天我约他传授你几招吧!”

刘恺更是笑的停不下来,说道:“行啊,云闲,你这个牛吹的,我服!为你吹的这个牛,当浮一大白,来,干了!”

张云闲放下酒杯,脑中闪过一个念头,缓缓地把眼神放在还在喋喋不休,抱怨怀才不遇的刘志远身上,微微眯起了眼。

吃饭、喝酒、唱歌,一班同学一直折腾到凌晨两点多,才算是结束。

一群人,三五个一组,相互搀扶着,跌跌撞撞往学校里面走。

“滴滴~滴滴~”

突然从背后传来一阵急促刺耳的汽车喇叭声,紧接着便是“吱呀……”一声长长的刹车声,轮胎和地面摩擦生出的一股难闻的灼烧气味,直冲众人的鼻头。

“什么情况?”

大家回头一看,一副撼人心神的画面定格在眼前。

一辆丰田的越野车,前轮离地有一米多高,车头几乎90度直冲天空,两只后轮胎在地面上划出了三米多长的印记,此刻还在冒着阵阵白烟。

而车头前面,一袭黑色风衣,一张肃穆的“包公”京剧脸谱面具,一个倔强的身影,只见他单手抓着越野车的前杠,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天哪!是夜侠!”一个女同学尖叫道。

“是夜侠,他是为了救我们来的!”

“好可怕,如果不是他,我们现在早都躺在车底下了!”

“呜呜……我终于亲眼见到夜侠了……”刘志远醉眼朦胧地看着面前的场景,只恨自己没有带专业的相机出来,这画面,充满了动人心魄的力量美感!

刘恺激动地叫道:“云闲,你快看,真的是夜侠本尊啊,这力量,我去,不行了,我得缓缓,来让我靠一下……”

他回头一看,哪里还有张云闲的影子。

“奇怪,云闲去那里了?这么难得一见的画面,居然没能看到,真的是太可惜了,我得拍下来回头发给他……”

不只是刘恺,几乎每一个在场的年轻人,都纷纷掏出手机,对着夜侠一通狂拍。

张云闲一直抬着车头,直到确定越野车已经处于熄火状态,不会对路人造成任何威胁了,才猛地一抽手,让车头重重地落回地面。

“砰!”

地面发出一声沉重的回响,让在场的每一个人彻底回过神来。

“夜侠,谢谢你!”

人群中不知道谁喊了一句,然后众终于才反应过来一般,此起彼伏地跟着喊了起来。

“夜侠,我就服你!”

“夜侠,你就是我唯一的偶像!”

“夜侠,我要给你生猴子!”

……

“滴滴~”刺耳的喇叭声打断了众人的欢呼,大家不由地怒气冲冲地看向越野车的驾驶座。

“孟少秋?”班长周华惊呼一声。

“班长,你说的是西京孟家的三公子孟少秋?”

周华点了点头,众人一片哗然。

孟少秋年纪跟一众学生相仿,长相打扮有些像国内当红的一些小鲜肉,乍一看还是很秀气,挺招人喜欢的,只是脸上洋溢着的跋扈和骄傲的神情,高高仰着的下巴,给人一种非常不舒服的感觉。

“哐!”

孟少秋从驾驶位上走出来,重重地摔上了车门,一副冷冷的表情,看着张云闲,一步一步慢慢走了过去。

“夜侠?”

孟少秋眯着眼,从上到下仔细打量了张云闲一番,然后回身对着四周的路人喊道:

“有什么好看的?都该干嘛干嘛去,我孟少秋的热闹,你们也敢看,知不知道有什么后果?一分钟时间,如果你们还不走,就会有警察来请你们走了!滚!”

“唉,走吧走吧,孟家的人惹不起啊……”

“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没有撞到咱们……”

“夜侠厉害,可是我们都是普通人,不能得罪孟家……”

众人一边窃窃私语着,三三两两地都散了去,很快一群人就走了个干干净净。

“你还不走,等死吗?”孟少秋看到刘恺还站在原地,满脸不屑地问了一句。

刘恺有些胆怯地说:“我只是在等我朋友,他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怕他一会儿回来找不见我们。”

孟少秋很不耐烦地挥挥手,说道:“滚一边等去,别碍着我的眼!”

刘恺知道孟少秋嚣张惯了,自己这种身份,根本就不被他看在眼里,同时更担心张云闲万一回来,不小心触到孟少秋的霉头。

一时间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好一脸尴尬地朝着路边走去。

“你不用走!就在这儿等!”

一声略显沧桑的声音传来,刘恺回过头,看到说话的,正是夜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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