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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血玉(1 / 1)

?再醒过来,已经是两天后。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发现自己身上穿着病服,躺在雪白的病房里,旁边桌子上摆着几个黄桃罐头,一盒饼干大礼包,还有几个干巴巴的苹果。

嗓子眼里火烧火燎的,难受的要命,硬撑着硬撑着叫了几声,才发现嗓子更疼了,根本叫不出来声音。

后来,护士进来了,看见我醒过来,用手翻了翻我的眼皮,然后赶紧出去叫医生,金一条是和医生一起出现的,他站在门口等医生给我检查完身体才进来,看着我干乐,也没说话。

我琢磨着我回来的消息金振邦已经收到了,从金一条身上的伤势来看他也没有食言,除了脸上的一些外伤还没有完全消退下去,起码精神头看起来要比我好很多。

我当时还不能怎么说话,只是听金一条坐在旁边说,他是接到老荣的电话才赶来的,老荣在这里陪了我一天一夜,在他来之后就走了,临走的时候还让金一条转告我说事情他不会告诉其他人。倒是有一样东西他替我保管了起来,让我出院后给他打电话,他再把东西还给我。

我不知道他指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但总觉得应该会和我能从河底女尸手上死里逃生有关。

我一边听金一条说话,一边伸手去拿桌子上的葡萄干,放在嘴里嚼了嚼,忍不住皱眉说道:“什么玩意儿,我不爱吃葡萄干。”

金一条咧嘴笑道:“我买的时候还是葡萄。”

在医院又休养了几天,我感觉好的差不多了,期间金振邦那边一直没有消息,我问金一条是怎么出来的,他告诉我说,在我离开的当天晚上就有医生给他看伤,第二天就放出来了。

看起来我去河子村送的那样东西并不怎么重要,倒是在里面发生的许多事情让我记忆犹新,一时半会儿也没有捋出个头绪。

回到铺子,金一条想给我请个护工,但是被我给拒绝了,他说回去把超市安排人手看好,就第一时间来找我。

金一条在估衣老街开了个小型超市,小区门口那种,里面想买包超过50的烟都买不到,除了天南地北地跑货,回天津就守着超市,指望着它旱涝保收。

金一条走后我用座机给老荣打了个电话,也没提东西的事儿,就是告诉他我已经出院了,有空来铺子坐坐,我得好好报答一下救命恩人。

在此之前,我真没有想到老荣真的会来救我,更没想到在那样情景下他还能找到我,有些事情在我昏迷后就全不记得了,我得他嘴里打听个子丑寅卯来。

老荣是个看起来很憨厚的中年人,有点大老板的样子,但是行里的人都怕他,为什么呢,这孙子吃人不吐骨头。许多明面上不能摆平的事儿找他基本上都能给你办妥了,就连杀人放火,他不亲自动手去做,也能给你找到合适的下家。

跟他打交道我挺犯怵的,有点拿不准这人的脾气性格,可当时在河子村人已经被逼到那个份上了,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电话打完,老荣很快就开着他的黑色桑塔纳出现在铺子门口,大夏天里一身黑色西装,带着黑色墨镜怀里夹着公文包走进铺子,两只脚还没有全跨进门开,手就朝我伸了过来:“哎呦,白爷,您这是好了啊,咋不再多住两天呢,医药费我都给你付到下个月去了。”

我笑着迎过去,伸出手说:“那你要是给我付十年,我还不得当个植物人啊。”

老荣笑了笑,我给他请进铺子冲杯信阳毛尖,还没有张口,就见老荣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掏出一块巴掌大的黑布来:“这是您的东西,您收好喽。”

我疑惑地看着他,就见他笑着说:“东西是我在你手里发现的,你当时躺在河滩上昏迷不醒,可就这玩意儿抓在手里跟命根子似的一放不放,我寻思着白爷这趟出生入死走到的货说什么也不能丢在外头,就给您收好了,现在物归原主!”

我接过他手中的黑布,用手捏了捏,里面是块硬硬的东西,比巴掌小,可也没有当着他的面打开看,就打了个太极装进兜里:“别人的东西,说什么也不能丢不是?”

老荣摘下脸上的墨镜,眯着眼睛看我说道:“那个人的?”

我给了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老荣便识趣地点点头,坐在椅子上品起毛尖来。

在我昏迷的事情老荣也说不太清楚,他在接到我发的短信之后就带人从天津赶到河子村,因为有河拦路的原因他也没有能进得了村子,就带人一直沿着河滩往下搜,找到我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离着村子得有小十里路,也得亏老荣这人做事执着,换旁人也根本找不到这么远的地方,估计我得一直昏死在河滩上,等着过路人给我收尸。

不过,在言语中,我能看出来老荣对我和金振邦的这场交易十分感兴趣,毕竟像他这路子人,对于金振邦这种人物是趋之若鹜的,能牵着衣角就绝不当狗腿子,他看我现在跟金振邦走得比较近,就跟我打好关系,也算是一种风险投资。

两个人坐在铺子里闲聊,我问他那天晚上有没有见到一个老头或者是女孩从河子村方向过河,老荣想都没想就说没有,能过河的几个口子他一直都有找人看着,那天晚上的河子村格外安静,连声狗叫都没有,跟别人有人出现了。

我用手轻轻摩擦着茶杯,古教授跟童晓萌我估摸着不会有太大的事,毕竟北京来的大人物,童晓萌又是游泳比赛的三冠王,我不用替他们两个操心,倒是那个差点成祭品投河的吴小妹,让我有些耿耿于怀。

说到底,不是因为她我也不会往河边去,也不是因为她,我更不会被女尸抓进棺材,差点两次死在河里,可她倒好,拿着女尸的东西头也不回地就跑了,差点让我成了舍己为人的模范楷模,这他娘的越想越觉得亏的慌。

吴小妹临走的时候,拿的应该是青纱女尸身上的血玉,一块从明朝开始就用阴沉棺和死尸养成的血玉,品质再差卖到市面上也得是天价,随便一出手必定能引起古玩界和玉器界的轰动,但是以她一个未入世事的小姑娘来说,怕是不好找到买家,肯定会找一些懂行的人帮忙。

我让老荣帮我留意一下最近市面上有关于血玉的消息,特别是年份超过四百年的血玉,有什么消息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不白忙,该给的车马费我双倍给,但无论如何,我要拿第一手的消息。

老荣一听就答应了下来,表示钱不要,对他老说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儿,可我却有坚持要付给他报酬,什么人的情都可以欠,江湖情是万万欠不了,怕没命还。

老荣走了之后,天色还早,我琢磨着金一条肯定得晚饭点儿才能来了,就把铺子大门关上,检查好窗户,坐在柜台后面,将兜里的黑布掏出来,在柜台上展开。

一块水滴状的赤红玉!

比掌心大点儿有限,通体血红,由内到外就跟注满了血液一样,躺在桌子上面,拿手一摸,一股温润的热量从掌心渗透进皮肤,顺着胳膊流遍全身,整个人随着精神一振,比在医院里输营养液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我看傻了,这分明是那晚在河底的红袍女尸给我的东西,当时我虽然有些昏迷,可身边除了它也没有其他东西,但是这玩意儿不是在我跟青纱女尸纠缠的时候弄丢了么,怎么还能回到我的手上。

我急忙打开旁边的台灯,将血玉拿在手上对准光亮,就见其玉体之内,一丝丝一缕缕宛如血液般的光泽在玉璧里流动,给人的感觉这不是玉,分明是一颗在推动血液流动的心脏!

我感觉心“砰砰”跳了起来,站起身子将血玉翻了个面,在灯光的反射下,就瞧见玉璧上有些一行字:

一年后,阴城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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