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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大流氓(1 / 1)

?中年男人让我们站在原地不动,自己走上前抬手敲响了紧闭的墨绿色大门。

他敲门弹指极有规律,三重两轻,应该是在给里面的人报信。

伴随着一阵门栓拉动的响声,大门分左右从内打开,走出来两位身穿黑色劲服的年轻人,朝中年人说了会儿话,中年人指着我点点头,然后招手示意我可以进去了。

中年人站在门口点了根烟,让我跟着其中一人进院,我见老荣也被拦在了外面,心里顿时有了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在警察局里没有遇到的三堂会审,总不能在这个破胡同里升堂吧。

年轻人冲我做了个跟随的手势,一句话没说,带着我走进院子里一栋民国风格的二层小楼,我乖乖地跟在他后面,进门直接就是大戏园子,戏台上有老生和青衣正在对垒而唱,曲子我倒是没有听过,但是立在台子左右两方木柱上的对联,让我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上联:学君巨,学父子,学夫妇,学朋友,汇千古忠孝结义,重重演来,漫道逢场作戏;

下联:或富贵,或贫贱,或喜怒,或哀乐;将一时离合悲欢,细细看来,管教拍案惊奇;

上挂横匾一副:盛世元音

这是北京城三大戏楼广和楼里的牌子。

我听说过,但是没有见过,我爹是养老院里的资深票友,平时在家也爱哼唱两句,在中风之前,没事也喜欢去京城广和楼跟华月楼里玩票,所以也多少有点耳闻。

我跟在年轻人后面,两个人一前一后几乎是踩着锣点声绕过戏台上到了二楼观台走廊里,二楼的走廊宽阔且阴郁,头顶是绿罩灯,脚下的红色毛毯厚到扔一个摔炮上去都不会发出声音。

很快我们来到一间包房门外,两扇木门上的门匾写有篆书“竹”字,年轻人侧身弯腰站在门前,伸手叩响了三下房门。

“三爷,人给您带到了。”

木门从包厢里打开,一位身穿黑色中山装的老者迎面走过来,笑着说道:“你就是白家小子?”

“是。”

身旁的年轻人心领神会地边退边将房门关紧,老者细细打量了我一番,笑起来和蔼可亲:“很年轻嘛,喜欢听戏吗?”

“听过,但不怎么懂。”我回到说道。

老者笑眯眯地说道:“年轻人就应该有年轻人爱玩的东西,我这堂《铡美案》也快唱完了,你先喝口茶汤,旁的咱等陈世美被砍掉脑袋再说。”

他没等我开口,直接拉着我的手在靠窗的桌子旁坐下,眼睛盯着台上,就不说话了。

包厢里除了我们两个之外没有旁人,我端起桌子面前的琉璃盏一时难以下咽。这琉璃盏打手一摸最起码也有小两百年的历史,包下一个柳子巷,搞出这么大阵势却对目的只字不提,让人实在是一点防备也做不起来。

“要铡了。”

伴随着老者淡淡的话语,台上扮演陈世美的老生被推到虎头铡上,明晃晃的铡刀朝着他脑袋忽悠地一晃,包公临阵唱罢,这出戏总算是落了幕。

老者看见我微微吐气,笑着说道:“别紧张,今天叫你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您请说,能做到的晚辈定当不留余力。”我说道。

老者摆摆手,“一点小忙,以《探花录》传人的本领,不算什么难事。”

不等我开口,老者从袖口里掏出一块玉女投壶的玉佩放在桌子上,有巴掌大小,我扫了一眼,直接说道:“狗打醋。”

老者笑了笑,“怎么见得?”

我深吸口气,指着玉佩上那条鸡血沁线,耐心说道:“您看,凡是狗打醋的物件,在沁边必有血疙瘩,细看边缝,像一条草绳上系着几个绳结一样,好认的很。”

“不值钱么?”

我客客气气说道:“其实按理来说,通常这种想模仿血玉的料子,最起码应该按照老提油才对,最不济也得是新提油,入土十年挖出来让活人贴身贴袋十年再入土,方成血玉丝线,这近代采用的狗血,一般也只能蒙一些新入行的嫩头,按赝品卖,也卖不上好价钱。”

提油是古代给玉器沁色的手法,宋代叫老提油,明代叫新提油,近代用来沁色的原料是狗血,狗血稠且浓,不值钱。

老者没有想到我没费多大力气就认出来了,笑着说道:“不用参照物,不用煮玉出尘,单凭一双招子就能看出来这么多名堂,看来《探花录》的后人,还是有些真本领的。”

我点点头,没有否认。

“既然我帮您看出这东西,您是不是也该告诉晚辈,您的尊姓大号了?”

老者听完大笑:“你果然是不愿意吃亏啊。”

“小本买卖,跟您这种大人物比,实在是算不了什么。”我说道。

老者点点头,跟我对视了一片刻,开口说道:“本人姓金,道上朋友赏脸,叫我一声三爷。”

“金振邦,金三爷?”

我望着老者,真想一走了之。

天津,水路码头文化滋生出了许多市井流氓,地痞无赖,这些人当中也分三六九等,小的就是我们最常见的混混地痞,带着大金链子,手上箍着扎子,天津人管戒指叫扎子,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全带在身上了,真名牌假名牌也都穿,就是想让你看看我多有钱,多了不起。

可是各位记住了,真正的大流氓,等于绅士。

穿鞋必须得穿恒联升千层底的布鞋,还有棉袜子,穿的衣服也要粗布或者丝绸缎面的,拿着一小扇,跟文人似的,什么戒指手表一律不带,为什么呢,他这身份是上流社会的,所接触的都是官员金融家银行家,坐在一块他也跟你谈生意,什么国际形势,政策变化,从旧社会到现在,一点也没有变过。

在建国前,天津最有名的大流氓叫金耀威,手里拿着一个二寸来长的纸条,上面写谁的名字谁第二天就得死,几乎是家喻户晓,却没人害怕他,为什么呢,没人知道他是谁,就连他街坊邻居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天津第一辆汽车就是他买的,晚上回家离着两条胡同就下车自己走回去,怕吵到街坊领居睡觉。

而这个金振邦,就是金耀威的弟弟,掌管天津卫地下秩序,是现世盗门的大当家!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这辈子能和这种人物有什么瓜葛,更别提坐在一个包厢里替人掌眼搂货了。

同时,也搞不明白,金一条这孙子,怎么会犯到他手上了,这搞不好可是要命的事!

瞧见我魂不守舍,金三爷大手一挥:“没事,东西看完了,我还有件事情想要问你。”

“三爷您请说。”我缓过神来说道。

“这血玉,你了解有多少?”金三爷问道。

我想了想,斟字酌句说道:“按行里的说法,血玉也叫血沁,形成一般也和尸体有关,当亡者落葬之时,作为衔玉的玉器,被强行塞入人口,若人刚死,一口气咽下的当时玉被塞入,便会随气落入咽喉,进入血管密布之中,久置千年,死血透渍,血丝直达玉心,便会形成华丽的血玉,可若想将其变得价值连城,则需要在百年之后挖出让活人贴身佩戴十年,再与活人一同下葬,周而复始数次,方能有血玉无暇之效果。”

金三爷满意地点点头:“身为《探花录》的后人,你可曾亲眼见识过货真价实的血玉?”

“小店本小利薄,哪能经手这么贵重的东西。”

“这东西我也没有见过,只不过前阵子有人送来一件,还是个赝品,你说气不气人。”

看见金三爷别有深意的眼神,我心里咯噔一下,咬了咬牙问道:“送您这个东西的人,是不是金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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