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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3章:判刑(大结局)(1 / 1)

.la欢夜

三个月后。

昏暗的审讯室里,我穿着发旧的囚衣,被警察押在了铁椅上,手上带着手铐,脚上带着脚链。

因为看守所里没有镜子,所以我并不能看清楚我此刻的容貌。

但我觉得,我应该比以前憔悴了不少,苍老了不少。

三十多岁的我,应该是一副五十多岁的样子吧?

坐在审讯椅上,因为负责最后审讯的警察还没有过来,所以我短暂地靠在了铁椅的后背,会想起这三个月的生活。

这三个月里,我一直在看守所住着。

自打那天,韩潇杀了释松和叶童,进而要杀我,但我在制服她以后,警察来了,发现了我安装针孔摄像头的事情。

我在听到警察的那句‘房东,怎么这每个屋子里都有监控器?’时,我猛然意识到,我的秘密,可能要因此顺带被暴露了,所以我不惜一切地往楼上跑去。

而负责封锁的警察,直接挡住了我的去路。

我跪在地上,求着警察房屋进去,可警察却是冷冰冰的面孔,根本不屑一顾。

接着,我跟着韩潇,一起进入了看守所。

开始我以为,我只是因为韩潇的案子,顺带进来录下口供就可以出去了。

但是,很快我就知道,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

警察打开了我的电脑,看到了监控画面,而且还调取了从我安装摄像头的那一天起,一直到现在的所有监控录像。

当警察在审讯室里,把这件事告诉我的时候,我直接昏倒了。

我意识到,我原本保留一丝的侥幸心理,一下子荡然无存了。

警察发现了,发现了这一切。

在这三个月里,我躺在看守所冰冷的床上,每天不分白昼的昏睡与清醒中,脑海里总是若有若无地出现曾经的人物与画面。

苏晴、王戚薇、老王、沈丽红、张建国、余梦琳、林浩然……

还有,林莉。

我最放不下的,也是最思念的人,就是林莉。

因为我猛然发现,我还没有跟她见面。

她应该还在外面那家房地产销售处等我,等我去找她,就能跟我重归于好,一起生活。

我之前想着,只要把叶童的事情解决完了,我就去找林莉,求她回来,跟我一起生活。

哪怕我放弃偷窥这个爱好,也可以。

我愿意跟林莉双宿双飞。

可是,一切都如梦幻般泡影,消失了。

一次次的审讯,我一次次的哭泣和抽搐。

我觉得这些警察不是警察,而是恶魔,要把我带入深渊。

但是,这些警察的审讯也异常有手段,通过各种技巧,最终,我还是把我所知道的,全部讲了出去。

包括苏晴的秘密,包括沈丽红与我的交欢,包括刘昊与林莉的隐情。

事无巨细,全部交待了出去。

我像是一个临死前向着主人求饶的狗,希望主人能给我一条活路。

可是,警察的眼神里,似乎告诉我,我将面临着严峻的审判。

在这三个月的居住里,有幸有两个人,来探望过我。

一个是医院的陪护老太,而另一个,是林莉。

我看到林莉时,还以为是在做梦,但真真切切地握住他的手时,我一下子崩溃了。

我不敢看她,不敢注视她,不敢面对她。

她给我送来了一些饭菜,说在法院审判的时候,她会过来陪我的。

终于,三个月下来,我等到这一天了。

在此之前,我拿到了我的卷宗,上面写着我的罪名。

我不敢看这卷宗。

因为我知道,我犯的错太多了,我怕看了之后,深沉地知道自己的罪过,预判到自己会被判多少年。

甚至是死刑。

直到坐在审判席前,我还是不敢看卷宗。

我扫过人群,看到了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人。

我一眼就认出来,她是林莉。

可是,我却不能跟她说些什么。

很快,法院还是陈述我的罪过。

出乎意料的,作为证人,苏晴,沈丽红,王戚薇,苏芸,接连出现在了证人席上。

我再次看到她们,真的很高兴,很高兴。

但是,她们的证词,把我打入了无限深渊。

而我也后悔,后悔,真的后悔。

最终,法官对我宣判了。

繁琐的宣词,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其中一个数字,是我需要住牢的数字:

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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