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快乐,就要做一个有趣的人,哪怕不是对别人有趣,也要对自己有趣。
像我这种隐忍而不失优雅的闷骚射手座,在很多人面前就是一个非常安静且斯文的男生,好像单纯到经不起一些社会心理的玷污似的。然而,私底下的我,却是个疯狂的二货,而单纯,不过是一副面具而已。噢不,这样说好像有点不妥,应该说,曾经的单纯真的是单纯,而经过成长心理的洗礼后,单纯只能算是面具了。
所以,安静的我给别人的感觉,一点都不活泼,像个木头一样,毫无趣味可言。大学时代的我,就是酱紫的木头。
当然,非常熟悉我性格的人除外。
嗯,我对别人并不有趣,更多地,是我对自己比较有趣。
为何一个人在老家可以自娱自乐?
因为对自己有趣,所以不会无聊。
学习累了,放松的方式于我而言有很多种。
我可以上三楼客厅对着大镜子跳舞,空间感好;
我可以到三楼的一个小房间里唱歌,回音效果特别棒;
我可以到二楼的另一个有书桌的房间,安静地画画,光线好;
我可以弹从二婶那边借来的电子琴,寻找我当初学着弹《她说》的感觉;
我可以拿起一本非学习的书,静静地读它十几分钟,分散一下学习的压力;
我可以在大门口前的地堂打篮球,哪怕没有篮可以投,也能练习运球;
我可以在二楼的空房间里踢小孩子踢的那种塑料小足球,既能满足我踢球的要求,也不会对房间的墙壁造成过大的冲击;
我可以拿着三家姐之前送我的相机去楼顶拍照,或者,直接拿手机也可以,去寻找一些新鲜的事物或角度;
我可以在房间或三楼客厅对着墙壁打乒乓球,打它500个往返,也就十分钟左右的事;
我可以抽半个小时或四十分钟快速地写一篇东东,关键看自己想不想写而已;
我可以偷偷懒,看一个小时的电视剧或动漫也行;
我可以静下心来,想想旋律,说不定一首歌的雏形就有了;
我可以……我可以……我可以……
对自己而言,我就是有趣。
没有规则,就自己创造规则,就像对着墙壁打乒乓球。
毕竟,小时候有玩具的我,更多时候都是喜欢自己一个人玩的。因为可以一边玩玩具,一边想故事,为我的玩具创造不同的角色,演绎我心中不同的世界。
与人相处,固然重要。
但,人更多时候是与自己相处,若不懂得与自己相处,很难有快乐可言。
和别人相处,你会快乐,那是因为别人带给了你快乐。若别人都没空,而就你自己一个人有空,但你却觉得无聊,快乐不起来的话,多半是因为你的快乐来自于别人,而非自己。
最好的状态就是,自己一个人也可以很快乐,和别人相处之后,更快乐!
先让自己成为一个有趣的人,然后再去遇到同样有趣的人,生活自然就会有趣多啦。
陌生的人觉得我无趣,和我没关系,我又不是和他们过日子。熟悉的人懂我,自己也懂自己,那就够啦,这些才是过日子的重要成分。
而有趣的前提呢?
嗯,你得有自己喜欢的东西。
喜欢得越多,快乐也就越多。
就像别人带你玩,别人问你喜欢这个不?喜欢!
喜欢那个不?喜欢!
喜欢哪个哪个吗?喜欢!
喜欢得越多,可选择的快乐也就越多。
所以,多喜欢这个世界一些,世界在心中的趣味便多一分。
最后的灵魂一问:“我有趣吗?”
算了,还是我自问自答吧。
我不但有趣,还有情趣,就在某个月不黑风不高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