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秦鼠
唐芸晴的母亲原本是唐朝的秘书,怀了唐芸晴之后,便成功上位。
摇身一变,成了唐朝的妻子,唐诗雅的继母。
唐诗雅比唐芸晴大两岁。
小时候唐朝更偏爱唐诗雅,但唐诗雅长大之后,没有选择攻读工商管理,反而去学医,让唐朝大失所望。
唐诗雅大学毕业,唐朝原本想跟在吴南省,和顾家不相上下的郑家联姻。
但唐诗雅瞒着父母,跟他领了证,让唐朝雷霆大怒。
唐芸晴则要听话的多,在国外知名大学工商管理系,以双优成绩结业。
回国后听从家里安排,跟楚州市九大豪门之一的,金家次子金翰辰结婚。
金翰辰是金家家主私生子,并不能继承金家的公司财产。
所以实际上,金翰辰也是唐家的上门女婿。
与秦凌不同的是,金翰辰不仅有卓越的经营管理才能,还能做为唐家和金家沟通的桥梁。
金翰辰入职唐家公司不到两年,已经做到了副总位置。
唐氏家族的人,都十分看好金翰辰,觉得未来他能接任唐朝,成为唐氏家族新的掌门人。
至于秦凌,作为唐朝的大女婿,也是唐氏企业茶余饭后的谈资。
不过都是拿他与金翰辰作比较,评论唐家有二婿,一个如龙,一个如鼠。
宴会厅内的众人,看到电梯门打开,都朝这边看了过来。
方天宏看到秦凌脸色一喜。
蒋云朗、曹飞本来在跟别人谈笑,看到秦凌时,脸色立刻就沉了下来。
贾婷婷看着秦凌,也神情不爽。
林雯见秦凌穿着廉价的休闲服过来,心中鄙夷,觉得对方即使有了两千多万,也不过是一肚子稻草的暴发户,上不了台面!
唐诗雅看到秦凌时十分意外的样子。
唐芸晴等沈超凡和元湘君,带着秦凌走近之后,含笑望着秦凌问道:“姐夫,你不是没空吗?”
唐芸晴喊出“姐夫”两个字时,沈超凡和元湘君当场愣住。
方天宏、蒋云朗、林雯、曹飞和贾婷婷,更是惊掉了一地的下巴。
宴会厅的其他人也面色诧异,目光在秦凌和唐诗雅的脸上转来转去。
“姐夫?”
元湘君看了看唐诗雅,然后向唐芸晴投去了一个疑惑的眼神。
唐芸晴见唐诗雅脸色发窘,笑的更加开心,点头回:“湘君姐你还不认识吧?
这是我姐夫秦凌。”
元湘君仍不敢置信,又看了看唐诗雅,“诗雅的……”
这次没等唐芸晴说话,唐诗雅就主动走到秦凌身边,挽住他的胳膊,勉强一笑,为元湘君介绍道:“湘君姐,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老公秦凌。”
此言一出,沈超凡、方天宏、蒋云朗、林雯、曹飞和贾婷婷,眼睛瞪的要多大有多大。
这比让他们知道,秦凌认识江北地下皇帝程楚霄还要惊讶。
“秦凌和……唐大校花?”
尽管唐诗雅亲口承认了,但方天宏依旧怔怔的,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蒋云朗、曹飞和贾婷婷,仍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无法相信当年冠绝楚州市医大的唐大校花,如今身为楚州市九大豪门之一的唐家大小姐。
居然嫁给了家境贫困,相貌平平无奇,还没有什么一技之长的秦凌。
林雯心头巨震。
震惊的同时又十分不解。
不明白在学校里就受豪门公子,绅士名流追捧的唐诗雅,为什么会跟秦凌结婚?
现场众人震惊过后,开始看着秦凌和唐诗雅小声议论。
秦凌听到了“废物”“被女人养”“秦鼠”之类的字眼。
看起来原身秦凌,不仅是在唐家出名,在楚州市上流圈子中也是声名在外。
唐诗雅看着人们指指点点,小声议论,顿时就觉得万分羞耻,脸红了一片。
唐芸晴看到唐诗雅出糗,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望了秦凌一眼,再次揶揄出声。
“我姐夫可是个大画家哦!”
元湘君并不知道唐芸晴,在暗讽秦凌,还真以为秦凌是个大画家,于是看着秦凌客套了一句:“是吗?
那改天有机会,要欣赏一下秦先生的画作了。”
沈超凡疑惑的看着秦凌,他知道秦凌喜欢画画,却没听说过秦凌有什么画作问世。
唐芸晴见唐诗雅低眉垂眼,臊的耳根都红了,于是更加开心,对秦凌说道:“姐夫,你自己闷在家里画了三年,作品肯定很多吧?
不如办个画展,也好让我们看看你历时三年,画出来的成果啊!”
秦凌又哪能不明白唐芸晴的居心,于是轻笑一声回:“好,等我办画展了一定请你。”
唐诗雅见秦凌,居然还敢说要办画展,顿时就更气了,于是扭头望着秦凌强颜欢笑道:“秦凌,你过来一下,我跟你说一下爸妈的事。”
唐诗雅对秦凌说完,就朝元湘君和沈超凡歉意一笑,然后拉着秦凌,朝宴会厅阳台走去。
……
方天宏看着唐诗雅,拉着秦凌走向阳台,这才从震惊中彻底回过神来。
“秦凌居然娶了唐大校花!”
方天宏吞了吞口水,看着沈超凡说了一句。
沈超凡点了点头没说话,感觉今天秦凌给他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先是程楚霄,然后是唐诗雅。
曹飞望着被唐诗雅拉走的秦凌,有些嫉妒。
贾婷婷看到,拧了曹飞的胳膊一下。
蒋云朗也没想到,连他都没办法搞定的校园女神、豪门千金,居然被秦凌这个王八蛋骗走了!
“原本我听说唐家招了一个废物女婿,三年都没出去工作,全靠唐诗雅养着。
我本来还好奇这人是谁呢,原来是秦凌!”
“三年没出去工作,不是说秦凌是规培医生吗?”
曹飞疑问道。
蒋云朗轻哼一声说道:“狗屁规培医生,他压根就没出去工作过!”
“不是说他是画家吗?”
方天宏也疑问了一句。
蒋云朗呵呵一笑。
“画家?
之前听说唐家的废物女婿,跑到江边卖画,十块钱一副都没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