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魔,带着你的徒子徒孙滚开这三界!只要我们三大主神一息善存,你们就别想征服三界。”白衣飘飘的光明神正气凌然,那股浩瀚的气势在神、仙、人三界回荡。
“哈哈,就你们三个也想对抗我黑暗之魔!要知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无边的黑暗才是宇宙的永恒,你们才是这宇宙真正的逆道者!”黑暗之魔全身勇气滔天的黑气。
“暗魔,我们承认宇宙的本源是黑暗,但现在的宇宙已充满生命,黑暗的天道正在改写,没有什么是永恒就算是天道!”生命神的身上荡漾出无比强大的生命气息。
“自由是这时空的法则,任何强加的力量必然被自由之精神摧毁!”自由神高举火炬,熊熊燃烧的自由之火,照亮天宇。
“哈哈,那我就让你们看看什么才是永恒!”说罢,宇宙最深源无尽的混蒙浑浊之气铺天盖地而来,整个三界顿时被一片黑暗笼罩,三界无数文明星球生命都陷入了极度恐慌中,世界末日已经到来。
突然三道耀眼的光芒从遥远洪荒而来,炽烈的光明、自由、生命气息冲荡着无尽的黑暗。
“十二点半了!”在庆华大学通宵教室里,金泉看了看手机,“再作一张英语试卷吧,到两点回去。”金泉从背包中拿出一份考研英语试卷。
“婷,今晚发短信约我明天在红楼见面到底是为了什么事?”金泉的心中有些不安,看着密密麻麻的英语字母金泉心中一阵烦躁,可为了吕婷为了他们的未来金泉努力压住心中的烦躁感继续苦读起来。
吕婷是金泉的女友他们从大一开始相恋,一直坚持到了现在,明年他们就将从庆华大学毕业了,现在工作难找两个人要想在一个地方找到合适的工作更难,为了能跟吕婷在一起,为了他们的爱情能开出幸福的花朵,金泉选择了考研,最起码考上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后他们在一起得机会能更大些,为此金泉每天拼命苦读。通宵教室的人越来越少,但金泉的身影却始终那样坚挺,犹如他对吕婷那执着的爱。
“婷,求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在庆华大学的一段树阴下,金泉苦苦哀求着。
“不可能的,我们根本不配,以后你不要再来找我了!”吕婷冷漠地回应道。
“是不是因为那个人?难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金泉听完对方的话心里一阵绞痛,不甘的说道。
“也许吧,就算没有他我们也是不可能的,今天我只是来告诉你一声,以后别来烦我了,我们结束了。”吕婷冷冷的显得有些不耐烦的答道。
金泉抬起了头想伸手去抓住对方的手,可被吕婷远远的闪过了,眉宇间甚至传来一丝不屑。“呵呵”金泉苦笑了一声,“他就真的比我好的多吗?我们之间几年的情感就真的比不上你们几天的相识吗?”
“好了,我今天不是来跟你讨论这些话题的,我只是来向你说声我们之间结束了,难道你听不懂吗?我走了,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真正啊爱情,再见。”吕婷极不耐烦似乎又有些遗憾地抛下一句,站起身子向学校门口的停车场走去。
“哈哈”金泉睁开通红的双眼,努力止住了要夺眶而出的泪水。因为就在吕婷离去的前方他看到一双哂笑、不屑的眼睛,然后这双眼睛的主人——西装笔挺的“帅哥”牵着吕婷的手,驾车而去。只留下一路的尾气和出门时那故意的鸣笛声。
“哈哈哈哈”金泉突然大声地嘲笑起了自己,那停留已久的泪水终于喷涌而出!“是啊,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人家只是来通知你一声的,人家有钱有势我是个什么东西,只是个毫无前途的穷小子!”
吕婷本事金泉的高中同学生的美丽端庄,家庭条件也很不错,高中读书时金泉就在心里暗恋着她,但那时为学习所累更重要的是从下的自卑心里让金泉根本不敢示爱。直到有一天他们在同一所大学相遇,金泉才鼓起勇气与她交往渐渐的金泉才发现这个自己一直暗恋的天使其实在中学时对他这个一直默默无闻但成绩优秀的同学也是充满好感的。三年前同样在今天的这个树阴下金泉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自己的爱意,当幸福到来的时候一切是那么的突然,直到万年后金泉仍然记得当时的吕婷是那样的羞涩那样的美丽!为了承担自己的责任一直以来金泉都在拼命学习,为的就是有一天能真正的和吕婷结合能给她幸福,现已大四金泉正在苦读准备考研,可幸福来得快去的也很突然,今天还是在当年的那棵树阴下所谓的“真爱”在现实面前被撕的粉碎。
带着满心的伤痛不知是愤恨还是无奈,金泉回到了寝室。“哟,咋了,不会是失恋了吧,大男人眼睛还红红的?”一直就喜欢调侃的宋远问道。对于这个同学、室友、兼好朋友,金泉对他既无奈也很欣慰,无奈的是这个人总是那副不修边幅、纨绔洒脱的样子,而且经常是三句话没一句是正经;欣慰的是他古道热肠、对朋友挚诚。
金泉有气无力的回了一句“每次都是那句话,不过这次给你猜中了,吕婷把我甩了,哎!”
“晕死,妈的那娘们真把你踢了?”
“唉,是啊,谁教咱没钱、没权呢!”
宋远甩了一下他那永远靠不了边的头发道:“甩了就甩了,不就是这女人吗,看你那熊样,走咱去干酒!”
“好,今天你要陪我不醉不归!”
“老地方”是一个小饭店的名字,就在学校的大门口,因为名字取的好是谈情说爱的人的“老地方”但今天对金泉来说却是个痛苦的伤心地。仍然习惯性的坐在二楼靠左边的角落,以前与吕婷相约时吕婷总是说他们是学生在公开的场合下谈恋爱不好,于是总是猫在这不起眼的角落里,于今这里成了金泉发泄哀叹的好地方,不会惊世骇俗的引起他人的注意。
“好了兄弟,不要再灌了,这么一会你已经灌了三瓶啤酒了!”
“哈哈,没事一醉解千愁,干。”不胜酒力的金泉红着脸,双眼充血的答道。
宋远看他那样摇了摇头道:“对了差点忘了告诉你,我发短息问了她寝室的吴萍人家说了那男的叫李兴旺,他爸是市公安局的副局长,他爸还答应过几个月等他们大学毕业了一起送他们到澳大利亚留学!”
“哎,谢谢了老宋,这些我都知道了,我只是遗憾啊,四年了,整整四年啊,说分就分了,你说她怎么能这样对我呢!”金泉说着眼泪又忍不住滚了出啦。
“拉倒吧你,这就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鸟社会就是这样啊,早没了你所谓的纯情了!”
“哟,这不是那矮子吗,真巧啊!”金泉寻声看去上来了几人为首的正是吕婷和那姓李的小子,发问的也正是那李兴旺。只见他穿着西服带着领带,挽着吕婷正神气活现的瞅着金泉。
“我们走吧,换个地方。”吕婷对着李兴旺说道。
“上次你没让我修理他,今天正巧,我们就在这吃!”李兴旺一边说着一边把头转向金泉说道:“姓金的矮子,要不来我们这坐坐!”
金泉看到他们的这番举动早已热血上涌蹭的站了起来回道:“你******嘴给我放干净点,骂谁呢!”
“哟还有脾气呢,哈哈哈”李兴旺一边说着一边笑了起来,跟他同来的三个人也一起哄笑起来。
金泉气的拿起了酒瓶就想砸过去,但被宋远拦住了,只见宋远站了起来说道:“我说这位兄弟,做人要知道本分抢了人家女人还在这招摇,别到时候生个孩子没屁眼!”
宋远话还没说玩跟李兴旺一同来的三个青年就走了上来其中一个一把抓住宋远的衣领说道:“你******是哪冒出来的,敢骂我们李哥找死啊你!”
宋远平时就是副无奈性情天不怕地不怕只见他气定神闲的一把推开那人的手说道:“骂了怎么着,你能把爷的鸟给吃了!”
话刚说完还没等宋远反映过来抓他衣服的那人就抄起了一个酒瓶砸在了宋远的头上,随着瓶碎的声音宋远的头上冒出了嫣红的鲜血。
金泉看到好友因自己被打拿起两个酒瓶也就冲了上去可惜的人人家有备而来,金泉的两个酒瓶都被他们格住了。
吕婷看到流血了大声叫住手可已经交上手了想停都停不下来了,好汉架不住人多金泉和宋远是二对三,且宋远已受伤基本上失去了反抗的能力,而金泉的身高又明显比对方的三人矮半截所谓身高力不亏,很快的金宋二人便被打到在地,室内一片狼藉除了散落一地的酒菜还有从金宋二人身上流出的血迹。
小饭店楼上的打闹很快吸引了一大批人围观有人还掏出了手机报了警,李兴旺一看教训的差不多了便叫住了那几个打手,用脚踩住倒在地上的金泉的脸讥笑道:“小子知道什么叫天高地厚了吧,下次给我滚远点不然我见到一次打一次。告诉你我爸叫李刚别看有人打了110,但我可以保证不会有警察了给你主持公道。哈哈”说完大笑转身准备离开。
俗话说士可杀不可辱,更何况在自己的初恋女友面前被人踩在地上羞辱,自己的好友也因自己被人打的接近昏迷,金泉不是韩信可以忍受胯下之辱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有血性的普通人。就在李兴旺转身的那一刹那金泉突然站了起来拿着不知何时操在手中的半截酒瓶用尽全身力气刺在了李兴旺的后脖颈,在酒瓶刺进李兴旺的身体的那一刹那金泉清晰的感受到了手中的玻璃在与其颈部的脊椎骨碰撞时产生的反作用力。这种第一次捅人的感觉伴随了他一生。
李兴旺的脖颈处一股鲜血猛的窜了出来,溅到了金泉的脸上一下子浇灭了他心中的怒火,二话没说金泉拔腿就跑了出去。由于事发太过突然和骇然周围人都被李兴旺颈处喷涌的鲜血吓呆了,等金泉跑出了饭店才回味过来,这时李兴旺双手按在伤口处痛苦的倒在了地上。
金泉跑出饭店后脱下外套擦干了身上的血迹,随手招了一辆路边的出租车,让车沿着学校门前的国道向省城方向H市行进。等坐上出租车金泉心里才逐渐平息下来。他知道自己这次实在是太冲动了自己已经走上了绝路,刚才的酒瓶玻璃已经划开了李兴旺的颈部动脉,学校又在郊区离市里的大医院有二十多分钟的车程,送到医院肯定是没救了,就算救的了一条命这辈子也成了废人。无论如何他那老爸肯定是不会放过自己的,自己现在面临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回去被人家弄死,要么亡命天涯!
“哎!”金泉深深的叹息了一声。一直以来金泉就是一个从不屈服于命运的人而且做事干脆不喜欢拖泥带水,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他宁愿亡命天涯就算逃不掉也可以找个地方结束了自己,而不愿意自己像一条野狗一样被人打死仍在路上!拿定注意后金泉开始思考逃跑的事情了,现在自己身上只有几百块钱还是因为今天要出来喝酒就多带了点,还好现在是四月份穿了一件T恤(外套已仍)不是很冷。他爸是N市的公安局副局长,现在N市的各国道、省道路口一定都被封了起来,自己是很难逃走的。
权衡了一下金泉终于下定了决心让出租车在国道与一高速路口的交汇处停了下来,还好这高速路口离学校不是很远车费只有几十元。金泉选择在这地方下车其实是有他自己的目的,首先这地方车流多让追查者不能确定自己的准确方向,其次这地方距市区只有二十公里。金泉认为自己现在明目张胆的坐客车可定是走不掉,沿线各路口肯定都已经有了警察的控制,而他相信最危险的地方往往也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他决定与其漫无目的的瞎跑还不如冒险躲到城里,那些抓他的人肯定把主要的人力都放到了外逃各方向的追捕不会把主要精力放在市区,因为他已经在出租车上给他们制造了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