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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有五个衣着怪异的男人,都披着散乱的长发,有的甚至面容都遮盖了。之所以能看出对方是男人,是因为这些人上身都没穿衣服,只在腰间围了一块兽皮裙。
他们的皮肤都晒得黝黑发亮,身材魁梧,手臂和上身的肌肉高低起伏,线条流畅。每个人身上都有或新鲜或陈旧的疤痕,大大小小的伤口更是随处可见,有的伤口甚至还在冒血。
这些都不足于让颜卉感到惊讶,让她惊讶的是他们手里的武器。他们的武器极其简陋,就是把石头和骨头绑在长短不一的木棍上。这种杀伤力小得可怜的武器和他们充满爆发力的身体形成鲜明对比。
颜卉是个记者,各方面的东西都一些了解,据她所知,即便在最落后的南美丛林,当地的土著也有一些铁质武器和弓箭,这种杀伤力为零的武器基本已经被淘汰,眼前这些人用的武器明明就是石器时代那些原始人才会用的嘛!
“等等,石器时代!”颜卉脑中灵光一闪。要么就是还没被发现的原始部落,看他们的装束,不会是传说中的“食人族”吧!原始人、食人族,不管是哪一个颜卉都不愿意看到啊!
在颜卉大量这些“野人”的同时,对方也在打量颜卉。颜卉的头发已经三个月没剪了,也没有绑头发的东西,虽然她每天都会梳头,但是没有洗发水,头发始终是油乎乎的,再加上刚才拖野鹿累出了一身汗,现在更是凌乱不堪。
她上半身穿着牛仔裤缝制的胸围,在这些人看来,就是块奇怪的兽皮,下半身穿着自制的草裙,脚上蹬着草编的鞋子,“野人”认不出来这是什么,倒也没在意。三个月的风吹日晒,颜卉的皮肤早就变得黝黑粗糙,再加上身上沾了不少鹿血,她现在看起来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野人”,只是她自己没发现而已。
看着眼前的“同类”,“野人”们倒是不觉得奇怪,他们只是奇怪一个雌性为什么会单独生活在危险的丛林里,不知道她是怎么活下来的。想到自己的部落人丁不旺,他们倒是很欢迎这个雌性加入。
落是年轻的猎手,也是这个小团体的领队,他走到这个雌性面前,想问她要不要和他们一起走。
但是在颜卉看来,就是这个凶神恶煞般的野人要来抓自己,说不定就想把自己当做今天的午餐了。她把野鹿藏到自己身后,举起手中的匕首,作出了防御姿势。
看到眼前的雌性误解自己,还摆出了打架的姿势,落和伙伴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们这个团体是部落的精英猎队,连猛犸象都能制服,这个瘦瘦小小的雌性实在是不够他们看的。
落没把颜卉的挑衅放在眼里,他径直走到颜卉面前,伸手想拨开她指着自己的手。
此时的颜卉被巨大的恐惧控制着,她如同一只炸毛的公鸡,想也不想就给了落一刀子。
落疼得“嘶”了一声,手臂上就出现了一条细长的口子。伙伴们看落受伤,都吓了一跳,立马将颜卉包围,个子最高那个人还抓住了颜卉的手,将匕首夺过去。
失去了武器的颜卉像只斗败的公鸡,耸拉着脑袋。落看着颜卉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觉得好气又好笑。他想了想,把勇夺过来的匕首拿了过来,递给颜卉。
颜卉被落的这个行为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些人不是要来抓自己的吗?把他们弄伤了,他们不是应该把自己捆起来然后吃掉吗?
见雌性一脸迷惑的样子,落笑着把匕首放在了雌性怀中。他尝试着跟雌性说话,但是雌性似乎听不懂。没办法,他只能指指雌性,又指指自己,然后指了指远方,想问颜卉愿不愿意跟他们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