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1 / 1)

第一次见到孙苏寒,是在那间办公室,柳淡月带着她进来的,扎着一条清纯马尾辫的她显得清新脱俗,我清楚的记得她那天是穿着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帆布鞋。

站在我面前似乎还有点害羞,估计是没想到她未来的上司会是这么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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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她还是鼓起勇气喊了我一声“刘总”,从那之后,她对我一直是这个称呼。

第一天上班她就被客人调戏,对方是一个在南山区有名的小地痞,不知道她是害怕还是不想丢掉这份工作,至始至终她一直忍气吞声。

我在旁边看着,却并没有上去为她解困。

我想,任何一个人的成熟都应该是这样在一次又一次的历练中成长起来的!

那一晚,我路过洗手间的时候,在洗手池中间那面镜子中我看到她哭了出来,像一只可怜的小花猫。

不知是有所感触还是有所心动,我怔怔出神在她后面站了很久,估计她当时也是在镜子里看到我了,洗了一把脸后,她转过身恭恭敬敬的喊了我一声“刘总”!

从那以后,即便是经常受到各种各样的调戏,她始终都表现的很平静,一次又一次的游走在这纸醉金迷的场所里,一次又一次的坚强着,从不妥协,从不抱怨!

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第一次听她唱歌,是在两个月前,站在台上的她虽然朴素,唱功也并不深厚,却感动了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在场的大老爷们。

再到后来,偶然听到柳淡月跟我提起过她那并不坎坷但也并不平凡的二十年几年里,我才知道她是一个为了自己亲人可以不顾一切的女孩,为了一盏窗台一株小草都能哽咽半天的善良孩子。

是同情还是心疼,又或者是别的原因,我不知道。

但每次看到她,我都能联想到那个从小跟我一起长大却没能跟我一起走下去的青梅竹马!

好孩子就应该要艰苦,坚持,坚强!

我一直坐在酒吧的一个小角落里抽着烟,看着一波又一波的客人进进出出的,我不厌其烦,甚至还有一种从骨子里透漏出来的自豪感,可能谁都想不到我会是这家酒吧的幕后老板。

将夜酒吧已经在南山区打下了自己的名气,我没有理由不去自豪,说到底我也是俗人一个,还骄傲会悲伤,但同样也会自豪会虚荣。

十点,我准时离开酒吧。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长年累月的在夜场待得时间过于太长,以至于我时不时的会厌恶这种场合。

其实在我了解到,做夜场这一行的人多半是不喜欢厮混于夜场生活的,这就跟贩毒的人不吸毒一样。

开着车驶出商贸城后,我慢悠悠的在马路上瞎逛着,从窗外里看着这座城市夜生活的繁华,一路上都是灯红酒绿,闪烁着的霓虹灯更是让人看得眩晕,各个酒吧,KTV,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有句话说的很好,一座城市的繁华与否,还得看这座城市晚上的热闹程度。

显然,深圳这座能让许多人挤破脑袋都想在这里扎根的城市无疑是很繁华的。

或许是习惯使然,或许是怕死,又或者是自己对自己没有太多的安全感,所以我开车一直很慢,不温不火到连柳淡月都会感叹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好孩子。

可好孩子做了这么多年却一直没有没感受到有好报,好孩子甚至有时候也是会暴虐的。

在到莲花山小区门口的时候,我看到的那一幕果真让我暴虐了。

两个剃着光头小混混摸样的年轻男孩先是把一个年近六十的老人推倒在地,然后对着地上的老人就是一顿猛打,这一幕在这幽静的小区的显得极其的不和谐。

如果他们施暴的只是一个年轻人的话,我铁定会开着车事不关己的从他们身边溜过,可能我连瞧都懒得瞧一眼,我不是雷锋,更不是那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汉,有些事就应该睁一眼闭一只眼。

可这次躺在地上的是一位老人,是一位毫无还手能力的老人,我不知道是突然想起我家那个葬在黄土坡上的老头子了,还是那股憋了很久的怨气突然就爆发了出来。

所以,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开车直接撞了过去,当然没有撞到他们,毕竟那个老头还躺在地上。

其中一个穿着一件白色夹克衣服的瘦小男子用手挡了一下刺眼的车灯后,接着,立马就破口大骂道:“去你大爷的,眼睛瞎了啊!”

这时,另外一个光头男子走到车前,狠狠的拍了一下车盖,怒吼道:“车上的,给老子滚下来!”

我下车走到他们面前,先是扶起了那位躺在地上但好像并没有多痛苦的老人,然后我才面对着这两个一看就是不入流的小混混。

“再不滚,我就报警了!”我很平静的说道,我以为他们应该会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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