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澜没有镇国公府嫡女的记忆,真的没法将眼前之人当作她的姨母敬重,但是她眸底流露出的疼惜,明澜有几分动容。
她霸占了人顾姑娘的身体,对于这些疼爱她的亲人,不应该当陌生人忽视。
承人恩惠,她不能给人留一堆烂摊子。
明澜望着那夫人道,“我失去了记忆,不记得姨母和表哥了。”
那夫人眼眶一红,越发心疼明澜,甚至数落镇国公府那些狼心狗肺的人。
客栈人不少,不是谈话之地,明澜请她进屋说话,那夫人执意要明澜跟她回去,明澜婉言谢绝,道,“姨母一番好意,明澜明珠心领了,但此行不止我一人,还有昭宁郡主和卫国公世子,这么多人去姨母家住不方便。”
那夫人笑道,“傻孩子,他们身份都不凡,去姨母家住是蓬荜生辉的好事,哪有不方便之说。”
是真的不方便啊。
这么委婉的说,倒成客套了,明澜道,“我们只在客栈歇一晚,明儿一早就要启程回京,耽误不得。”
刚把东西从马车内搬下来,这又抬上马车,去姨母家落脚,一通忙下来,不是歇息,是更累了。
明澜都这么说了,姨母也不好强求,虽然她是真的真的很希望他们能去。
姨母看着明澜那张从小看着长大的脸,看似熟悉,却又格外的陌生,她道,“失忆之症,治不好吗?”
明澜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只道,“太医说,要看机缘。”
不算胡诌骗人,只要她走了,顾姑娘就能醒过来了。
拍着她的手道,“明珠福大命大,一定会好转的,对了,你表哥告诉我,你和卫国公世子的婚约是怎么回事?”
圣旨赐婚,后又退婚,现在又成了未婚夫妻,她脑袋都糊涂了,而且她前不久回京,镇国公府不是说在给她议亲,还不许她插手过问。
这事三言两语也说不清楚,明澜不知道怎么解释,便摇了摇头。
屋子里人不多,楚离他们都没跟进来,只有梅香伺候,屋子隔音效果不好,回廊上的说话声传来,那夫人望着明澜道,“怎么没瞧见昭宁郡主,虽然你们不去府上歇脚,但姨母应该给她请个安。”
请安之后,应该就要走了,明澜点点头,领着她出去。
出了门,明澜问铁甲卫道,“郡主呢?”
铁甲卫摇头,“没瞧见郡主。”
不止楼上,还有楼下,都没有昭宁郡主的人影。
倒是一铁甲卫看了眼那夫人道,“方才一堆人进来,郡主趁乱出去了,两铁甲卫跟着的。”
楚三走过来道,“昭宁偷溜出去,你知道怎么不说?”
铁甲卫低头道,“郡主不许禀告,只说一会儿就回来。”
而且她是带了铁甲卫出去的,应该没有危险,郡主的话,他不敢不听。
楚离眉头一皱,道,“派人出去找。”
楚三不放心,昭宁郡主有什么事,谁也交代不了啊。
留了两铁甲卫在客栈,其他人都出去找昭宁郡主。
而此刻的昭宁郡主正坐在街头地上,旁若无人的吃糖葫芦。
两铁甲卫远远的看着,脑门上全是粗壮的黑线。
昭宁郡主是大离朝除了皇上之位,身份最尊贵的郡主了,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坐在街上吃糖葫芦,这是什么癖好啊?
她要喜欢吃糖葫芦,他们可以把齐州所有的糖葫芦串都买回去,吃的她一口雪白贝齿全部掉光。
可她都不要,就要坐在街头吃,而且他们敢把她坐在街头吃糖葫芦的事说出去,她会死不认账,而且打他们板子。
这样的威胁,铁甲卫表示很凌乱。
而且街上人来人往,她一个漂亮姑娘坐在那里吃糖葫芦,真的很扎眼啊
他们真的很不想承认这就是大离昭宁郡主。
五串糖葫芦吃完,地上不少的山楂籽,昭宁郡主拍拍手,一脸心满意足的起了身。
只是刚起来,那边过来三个地痞流氓,一脸猥琐笑容,摸着下巴道,“还没在街头看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还这么喜欢吃糖葫芦,跟着爷走,爷几个包你了你一辈子的糖葫芦。
铁甲卫不苟言笑的走过来,昭宁郡主见了道,“拖到那边胡同里,也别揍的太惨,他爹他娘认不出来就行了,我在这里等你们。”
心平气和的语气,铁甲卫就像是拎小鸡仔似的把三个地痞拎走了。
昭宁郡主就在街上闲逛,那边一辆马车发狂似的狂奔过来,街上行人纷纷避让,人仰马翻,乱作一团。
昭宁郡主往旁边一躲,手撑到绸缎摊铺上,湿润感传来。
她低头一看,就看到了自己白皙的手上满是鲜血,吓的她脸色一白,当即要叫起来。
可就在她还没有叫出声的时候,从绸缎里伸出一只手,将她往前一拽,她身子往前一倾。
隔着一层薄纱,双唇相对。
那一瞬间,仿佛一阵激流从头发稍传到了脚底心。
昭宁郡主脸红的发烫,手一抬,隔着薄纱扇了过去。
一巴掌直接将男子扇晕了,摆着绸缎的架子也倒在了地上。
那边一群男子骑马过来,看到这一幕,眉头皱紧,问道,“有没有看到一个受伤的男子?”
围观的人都摇头,骑在马背上的男子看着昭宁郡主手上的血,道,“你看见没有?”
昭宁郡主轻摇了下头,那边铁甲卫揍完了人过来。
看到铁甲卫,骑马的人道,“他受了重伤,逃不远,继续追!”
铁甲卫不明所以,见昭宁郡主拿绸缎擦手,紧张道,“郡主受伤了?”
他们负责保护昭宁郡主,要是昭宁郡主有事,他们难辞其咎。
昭宁郡主摇头,“我没事。”
铁甲卫眼尖看到被绸缎覆盖的男子,把绸缎拨开,就看到一模样俊美的男子,受了重伤,身上的锦袍都被血湿透了,但丝毫不影响他的俊逸。
铁甲卫没打算管闲事,方才那群骑马的应该就是追这男子。
昭宁郡主抬脚要走,可是走了两步后,又回头看了一眼,三分羞七分恼,跺脚道,“把他带去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