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九章(1 / 1)

“怎么会没有人要唱?”叶峥问了一句,没等汪杰回答,他自己想了想就明白了。没有人唱汪杰的歌,最主要的还是汪杰这几首歌的风格问题。叶峥最看重的就是这几首歌的新意,它们的新意来源于非同于市场上一般的bald曲风。

bald曲风,也被戏谑地成为“芭乐歌”,就是指市场上非常泛滥的歌曲风格,你唱我唱大家唱,已经停了很多遍没有新意的歌,非常市场化的歌曲。就比如叶峥所拿出来的一些歌曲就是属于这种,尤其是以情侣爱情为主的歌曲,大都是这种类型。

这种类型的歌曲,占据的市场最大。大多数的歌手演唱的是这种风格。对于听众们来说,最常听的也大都是这种风格。只是有时候听来听去,好像很多歌手唱来唱去都是一种感觉,容易产生烦腻感和审美疲劳。

而汪杰所创作的这些歌,非同于一般的bald曲风,非常有新意。可是,并不是说,不同,有新意,就能够让人接受。每个歌手都有每个歌手的风格,都有自己擅长的歌。汪杰的歌不错,可是并不见得会适合别人。而还没有形成自己风格的新人歌手,又大都不敢用太过于新意的歌。一旦没有引发关注而是沦为小众音乐就悲催了。

所以,没人想唱汪杰的歌,就可以理解了。汪杰也是面色难过,这几首歌,周柯说不错,叶峥也说不错,可就是没人愿意唱。没人唱的歌,只是纸上的文字和音乐字符。

“可惜了……”叶峥轻声叹息,他挺喜欢这几首歌,尤其是他特别指出的两首歌,其中一首叫做《西厢月》的歌更是带有一些中国风的味道。这个世界的音乐界,现在还没有中国风的概念,叶峥也是准备在以后推出的,只是现在还不是时机。如果他一股脑的把自己掌握的那些,而且他也可能还陷入“江郎才尽”的尴尬境地。

不过现在,他的摇滚乐市场已经稳定下来,最近出的流行乐专辑中,除了凤凰传奇的歌非同一般套路,其它也大都是bald歌曲。这个时候如果能推出一些有新意的歌,是极为不错的。叶峥说可惜了,汪杰的脸上顿时露出难以掩饰的失望之色,他鼓足勇气来找叶峥,就是想看看叶峥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可叶峥这么说,看来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好吧,叶董,既然这样,我就先走了……”汪杰落魄地说道,想要转身离开,就听到叶峥说道:“等一下,我想到一个主意。”“啊?”汪杰惊喜地看着叶峥,却听到叶峥说道:“他们不愿意唱,你自己为什么不唱唱试试呢?”“这个……”汪杰原以为叶峥会说出来什么好主意,没想到叶峥这样说,顿时又失望了,有些尴尬地解释道:“我……我说话有一点咬字不清,不能唱歌的……”

叶峥心道果然如此,不过他可不认为这么一丁点的咬字不清就是拦路石,笑道:“咬字不清有什么?你这个程度的咬字不清,算不得什么,既然与人交流都没有障碍,照样可以唱歌试试,甚至这说不清会成为你的一大特色呢?”

“可以吗?”叶峥的话让汪杰的眼神亮了一些,看起来满是希冀,只不过他的话语中依然没什么自信:“还是算了,我唱歌不好听的……”

“没有不会唱歌的人,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歌。”叶峥看着他说道:“一般来说,写歌的时候,创作者都是付出了自己的心血和精神,按照自己的理想感觉来。这种理想感觉,会使得自己的创作更适合由自己来演唱……你写这些歌的时候,有没有这样的感觉?有没有想过由自己来唱?”

汪杰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嗯,有。其实我以前很喜欢唱歌,可是后来发现自己的毛病,就放弃了,转而学习音乐创作。不过我写出来的歌,自己都会唱一唱。”“那好,你现在唱一唱这首《西厢月》让我听听。”叶峥笑着说,示意汪杰把歌谱拿过去。汪杰的神情稍一犹豫,然后咬了咬牙点点头:“好。叶董,歌词和曲子我已经背过去了,开口就能唱。”

“哦?”叶峥有些意外,笑道:“好啊,那你唱吧。”汪杰清了清嗓子,便开口唱这首他自己创作的《西厢月》。听着汪杰轻声唱着,叶峥就觉得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的确,汪杰的咬字有些不清晰,有些字甚至乍听之下根本听不清楚他在唱什么,可是,真的有一种特殊的韵味。这种咬字不清的演唱方式,和淡淡的中国风雏形的韵味,让叶峥想起了一个人。

周杰伦。当然,周杰伦并不是平时说话也咬字不清,这只是他的演唱风格。不过在汪杰这里,这种与生俱来的特点使得他非常好地演绎出了周杰伦的这种风格。而且周杰伦也是极为擅长中国风歌曲的创作和演唱的,更是被很多乐迷称作中国风音乐的缔造者。

越听,叶峥越觉得汪杰的特质和周杰伦有不少的相似之处,大概所缺少的只是周杰伦的骄傲感和天王气质。不过,周杰伦也是从一个毫不起眼的小虾米成长起来的,谁能保证汪杰以后不会有一番成就作为呢?

汪杰唱完,心里扑通扑通的,非常紧张。因为自己咬字不清,他已经好几年没有在别人面前唱过歌了,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哼唱着自娱自乐。而他自己所创作的歌,尤其是今天敢拿给叶峥看的这几首歌,都是他非常喜欢的,创作出来之后也是自己唱了许多遍的。他并没有觉得自己唱得好听有特色,唱歌原本是他的梦想,现在却只是一个隐藏在自己心中的爱好。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唱歌给别人听,更没想象过这个人是叶峥。他用期待而紧张忐忑的眼神看着叶峥,然后他看到了叶峥脸上的笑容,看到叶峥鼓着掌夸赞:“很好,很好,这些歌就交给你自己来唱!

我现在带你去找周柯,签一份歌手的合约,然后你自己回去再琢磨琢磨这几首歌,修缮一下。如果觉得没什么可修缮的了,就自己尝试做做编曲,听说你在编曲上有一套,我想看看你会对你自己的歌怎么编曲。”

汪杰有种如梦如幻的感觉,还没有理清楚叶峥的话,就听到叶峥继续说道:“正好我也有一些类似的构思,我再整理一下,下午回来之后写出来,然后拿给你看看。咱们一起合计着把它们做成一张专辑,我亲自主持这张专辑的制作过程。”

叶峥和林雨嘉走在街上,车子已经停在了一处临时停车场。逛街,自然要走着才算是逛街。叶峥戴着墨镜,他现在的知名度有点高,还是稍微低调一点比较好。

林雨嘉挽着他的胳膊,亲密地靠在他的身上,两个人的话不多,静静地享受着这样的温存时光。这是个很好的季节,暖风吹拂在身上,很舒服,不冷也不热。就像是恋人的手轻轻地拂过男孩的脸庞,拂过女孩的长发。

林雨嘉的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挽着叶峥的胳膊,她的思绪不禁回到了寒假里的那个下午。那天,叶峥陪她练习钢琴的时候,四手连弹,一个不经意间,他们的手触碰到。然后,叶峥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

他对她说,我喜欢你。于是,林雨嘉心中的那一丁点的隔阂感瞬间融化,就像那天冬日里的暖阳。林雨嘉永远也忘不了那天,窗外的风吹着,高楼上清晰可闻呼啸的风声怪吼,可她的心在那一刻非常温暖踏实。就像此时,春风和春日阳光暖暖地洒在他们身上,就像是在为他们的青春年华而有的颂歌。一步步,一步步。

她慢慢走着,就好像全世界只剩下了叶峥,就好像全世界的目光都向他们投来。就好像,幸福地走向不可预知却又充满希望的未来。叶峥不知道林雨嘉的想法,他的心里只是有些恍惚,恍然想起了以前,那个同名同姓一般模样的女孩,也是这样挽着他的手臂,两个人一起缓缓走在街道边。

他们一起吃一块钱一根的烤面筋,一起吃糖葫芦,一起对着某个怪异的路人指指点点,一起坐在学校里的某个音响下面听广播站播放的曲子,在夜里的街灯下拥吻。很多恍若隔世的往事一下子涌入自己的心中,看着这个燕京和北京类似的街道,类似的高楼大厦,叶峥忽然觉得心里一团乱麻。

前世?今世?灵魂穿越附体?亦或是,我并没有死过?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忽然对自己产生了质疑,我到底是谁?我是原本那个叶峥,灵魂穿越到了这个世界?还是我原本就是这个叶峥,只是脑子中莫名其妙地多出了许多关于那个世界的记忆,让我误认为自己是穿越而来的?我记忆中的那个世界是存在着的吗?真的有那个世界吗?如果有,那个世界里的我真的已经死了吗?是不是只是一场梦?是我做了一个梦,还是我正在做一个梦?

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亦或者,都是真的?都是假的?他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些问题,此时这么突兀地生出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就觉得胸口一阵气闷,像是有种东西压抑在心口,让他有种难以呼吸的感觉。“叶峥,你怎么了?”“叶峥……”林雨嘉奇怪的声音把他的思绪拉回来,他看着林雨嘉,有些神情恍惚地问道:“怎么了?”

“你还问我,你怎么了。”林雨嘉气呼呼地说道:“我叫你半天了你都不理我,哼,想什么呢你!”“哦哦,走神了……”叶峥歉意道,悄悄吐了一口气,将心中的不适暂且放下。“哼,陪人家逛街都不专心!”林雨嘉在叶峥的胳膊上轻轻扭了一下,指着前面说道:“我让你看那里,有人在唱歌哎!”

叶峥顺着林雨嘉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前面的街边,有一位男子正怀抱着吉他弹唱,周围站着一些人。“应该是流浪歌手吧。”叶峥说道。燕京是华夏的首都,是许多人梦想中的圣地,许多年轻男女怀揣着梦想来到这里发展。

其中就包括许多的歌手,这些歌手来到燕京之后,在街头卖唱,在酒吧卖唱,花钱录制自己的cd,梦想着能够被音乐公司里的人看中,有机会签约到音乐公司里,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歌手。也梦想着有一天能够站在光辉灿烂的舞台上,台下有数万名粉丝,自己在舞台上唱歌挥手,台下有山呼海啸一般的回应。

梦想是美好的,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很多歌手来到燕京之后就会发现,自己的处境和理想相差甚远。有些人还能找到酒吧歌厅驻唱,这已经算是幸运的了。还有很多的歌手连驻唱也做不到,有的人只能找一份工作维持度日,白天工作,吃了晚饭就出来唱歌。有的人则始终坚持着唱歌,在街头,在桥下,在步行街。自顾自地弹着吉他唱着歌,依靠路人的金钱支持维持生计,这就是流浪歌手。

他们没有钱,没有关系,很多人只有一把吉他,音乐和歌声就是他们的全部。他们被生活所压迫着,奔波着劳累着,在街头卖唱受人冷眼旁观,有时候只为了下一顿饭和下个月的房租。他们中的很多人有能力去做别的工作,比如在建筑工地做苦工也可以过上安稳的日子。但他们没有,他们坚定地握紧手中的吉他,坚持着要用自己的歌声唱出未来的希望。

当然,最终,年少气盛之后,很多人失败了,落魄了,便退缩了。来燕京寻找音乐梦想的人,只有一小部分能在音乐这片土壤上扎根生存下来,而能成长为参天大树的人,寥寥无几。大多数人,在尝尽了苦楚磨难之后,只能黯然退出,求谋一份安稳的工作,为了自己和家庭而奋斗。

梦想这玩意,有时候不放弃,只是因为放弃的理由还不够多。当你有了足够的理由放弃,所谓的梦想也不过是曾经远去的年少时光,轻轻一碰就碎了。其实,关于梦想。勇往直前不回头固然令人热血沸腾心生感动。但有时候,猛回头需要比往前走更多的勇气。可是,年轻的人们,又有几个不想为了自己的梦想拼命搏一把呢?哪怕,头破血流。

叶峥和林雨嘉走过去,站在那里听了一会,叶峥惊讶地发现这竟然是一位校园民谣艺人。现在这个校园民谣没落几乎不可见的年代,还在唱校园民谣的人也很少见了。校园民谣和摇滚差不多是在同时代没落的,但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摇滚虽然没落了,但在民间依然有很多人在做摇滚,而且做摇滚的人还越来越多,就好像一把大火熄灭了,却还有很多星星点点的火星。

后来这些火星就被叶峥点燃了,再次熊熊燃烧起来。但是校园民谣不同,比起来在做摇滚的歌手,做校园民谣的歌手越来越少了。比起来摇滚乐的市场,校园民谣的市场也要更少一些。这和时代气息有很大的关系。**十年代,那二十年,被很多人称为一个浪漫的年代。那个时候有诗人,有校园民谣歌手,有纯洁的青春朦胧。那时候,没有如此规模的车水马龙和高楼大厦,社会的竞争也没有这么激烈。也没有那么多物欲横流的思想。

在那样的时代气息下,诞生了一批诗人和校园民谣歌手,他们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成为那时的耀眼星光,成为一个时代的代名词。但是,时过境迁,十多年二十年过去了,现在的社会形态和大众群体的思想意识、审美观念,已经和那时候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校园民谣这种以往受到普遍喜爱的音乐形式,已经沦为小资青年的小情调。成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小众音乐。而且,好像是那个年代,大量优秀的校园民谣歌曲的涌现,已经将所有创作人心中的纯洁浪漫思维压榨干净。就连很多有名气的校园民谣歌手面对纸笔也无奈摇头叹息,坦言自己已经失去了当时的心境,难以再找回当年的感觉,已经创作不出好的校园民谣歌曲。校园民谣在流行音乐史上曾经留下辉煌的过去,自己什么也不会还一堆臭脾气……”不少人厌恶地看着白衣女子,低声撇嘴说话。白衣女孩听着人们的议论声,不恼反笑道:“好啊,你们不是说我不会唱吗?我今天就在这里唱一个,看看是你们两个唱校园民谣招来的人多,还是我吸引来的人多!”

“咱们走吧,你这是要做什么……”蓝衣女孩又扯着白衣女孩的胳膊,想要拉她走,却被白衣女孩甩开。然后白衣女孩向阿萌伸出手:“吉他给我!现在我不是一个过路人,现在我也是一个街头卖唱的歌手!咱们就在这里斗歌,咱们看看到底是谁能吸引更多的人!看看到底是校园民谣受欢迎,还是流行乐和摇滚受欢迎!”

这个正在抱着吉他弹唱的青年看起来大概有三十岁了,不过叶峥估摸着他应该不足三十岁,在街头做流浪歌手的人经常要忍受着风吹日晒,生活条件也不好,所以往往看起来会比平常人显得沧桑一些。他的声音稍显得有些沙哑,倒和他沧桑的外表比较符合。

虽然沙哑,声线还是比较稳定的,而且词曲的编排也还不错。叶峥没听过这首歌,不过他对这个世界的歌曲所知还有限,便问了问林雨嘉,林雨嘉也不知道,大概这歌是这个青年自己谱写的。词曲,吉他的编曲,都还不错,虽然还不够成熟完善,但对于街头的流浪歌手来说,已经算是难得了。一曲唱完,叶峥轻轻鼓掌,又从钱包里拿出了五十块钱,放在了他脚下打开着的吉他包里。

此时的吉他包里也放着几张钱,大都是一块五块十块的,叶峥这张五十的还是让这个歌手惊了一下,连声说了几句谢谢。“谢谢大家的支持,那我再给大家唱一首我自己写的歌……”这个青年一边说着,一边拨动吉他弦,还没开口唱,一道女孩的声音就响起来:“让我唱吧。”

众人一愣,看着一个穿着朴素的姑娘提着一个方便袋走过来,方便袋里是几个热气腾腾的包子。“阿萌来了!老牛你别唱了,让你媳妇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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