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那女孩在林琳进来后,便转身站了起来。一双有些冷淡,和犀利的眼睛直直地朝林琳看过来。
“你是林琳?”女孩微微扬起的小下巴,让人感觉很傲娇。
“我是,你是马小玲?”这可是僵约的女主角呢。这部电视剧,林琳最喜欢的女人了,漂亮,果敢,带着无人能其左右的英爽。
尤其是这个女主角,整部戏里就没有穿过一回裤子的时候,短裙长靴,笔直的长腿。让看过这部戏的林琳非常的羡慕。
也因此,林琳的很多穿衣习惯都受到了她的影响。穿裙子,除了晚礼服,就没有穿过膝盖以下的。
就是现在每天穿的裙子都在膝盖上十公分左右。脚上也穿了一双白色的到膝盖以下的长靴。
靴子是用黄药师给她的半成品,自己在加工的。这一点,对于当了几十年的古人的林琳来说,是完全可以胜任的。
说句不好听的,她做过的衣服,绣过的花,绝对比她家对门的裁缝平要多。毕竟阿平这会才二十出头,刚刚学成手艺。
“我是。”今天的马小玲也穿的是短裙长靴。看到林琳跟她穿的差不多,心中很有一种找到同类的感觉。
她身上的这套衣服,可是她自己挣钱买的。姑婆那个老骨董,就会给她准备那么老土的衣服。幸好今天姑婆还在外地没有回来,她才敢穿成这样。要是让她看见了,一准又要骂她了。
“都不用我介绍了吗?”王珍珍在一旁插话道。
“你天天都要提起好几十遍,小玲这样,小玲那样,小玲还不回来的话,这么早出现在这里的人,除了让你心心念念的马小玲,我还真的猜不出来还有谁了。”这话不假,王珍珍的社交圈很窄,这么多年,除了马小玲以外,她和谁也不联系。
“啊哦,怪不得我耳朵天天在发烧呢,原来是你在家里天天念叨人家。”逗了王珍珍一句,马小玲又转头对林琳说,“我今天早上一来,这死丫头都跟我说了好几遍,楼下搬来了一个叫林琳的美女。”
“人家哪有你们说的那样。咦,你们发现了没有。我们三个人的名字偏旁都是王字呢”,珍珍说完这句话,林琳三人相互看了看,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好了,好了,快过去吃早餐,一会儿都要凉了。”开门的嘉嘉,关了门,又去厨房端林琳的早餐。出来看到这三个丫头还站在门附近呵呵笑呢。不禁好笑的嗔道。
有了马小玲的加入,她们三人仍是安静的复习资料。不过楼上的金姐打电话过来,问嘉嘉她们能不能过来打麻将。
嘉嘉怕耽误她们复习,张嘴想要拒绝。林琳忙说她们三人去楼下她那里复习就好。天天在这里,嘉嘉连看电视都不敢,就怕打扰到她们。
林琳这么一说,别人都没有什么意见。毕竟林琳是一个人住。房子大,又安静。让她们过去复习正好。嘉嘉看着她们走出去了,还说中午的时候,记得上楼吃饭。
林琳忙笑道:“阿姨,你好好玩吧。中午我们三个就在我那里吃了。我们也不能总是看书复习的。脑子也是要歇一歇的。做饭正好当休息了。对了,阿姨,中午我做好饭,给您打电话。您记得下来吃呀。”
嘉嘉笑着应了。但她觉得既然不用她做饭,估计中午的时候,她玩的正是最起兴的时候呢。那会估计是谁叫都不会离开牌桌去吃饭了。
三人到了林琳的屋子,马小玲四处看看,便在林琳的引领下去了书房。
书房里有一张很大的书桌,半圆型的。三个人,一面坐二个,一面坐一个。带过来的复习资料全摊在桌上,还能给每人留一块做练习卷的地方。
林琳看书是习惯吃东西的。让那两人坐下后,便拿出了冰箱中的水果和饮料。摆在书桌中间,好方便三人拿取。
在林琳这里,可能是没有家长的原因,珍珍和马小玲都非常的自在。也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三人在联考前复习的地方,就定在了林琳这里。
不过因为大书桌的关系,书房看起来还是有些小了,原本林琳一个人在里面,是正正好好的。现在多了两个人,总有些转不开身。
于是在决定以后都在她这里复习后,林琳当天晚上就把大书桌移到了客厅里。
本来这间屋子的客厅就不小,林琳只在客厅摆了一个L型沙发和茶几。厨房门口那里摆了个圆餐桌。现在将沙发和茶几移至原来的书房去。正好可以放大书桌。
至于现在只放了沙发的书房就被马小玲当成午休的地方了。每天吃完午饭,在林琳的强烈要求下,三人都要睡个午觉的。
一般都是珍珍回自己家,而小玲和林琳留在这里。
有了林琳的对比,就连马小玲都觉得珍珍真的好幸福。马小玲从小没有爸妈,一直是跟着姑婆长大的。林琳只剩下一个亲生父亲,不过也不要她了。
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在马小玲的心里出现。这也让了原来会在珍珍那里休息的马小玲下意识休息在了林琳这里。
沙发总是不如床舒服的,对于当初青葱岁月时的偶像,林琳还不至于吝啬到连一张床都不舍得给她准备的程度。
于是不知不觉间,那间用来午休的原书房,先是被加进去了一张床,然后是衣柜,穿衣镜,梳妆台。
等到这些彻底将沙发和茶几挤出去的时候,小玲已经从午休变成了偶尔小住了。
一晃多日,三人都顺利的通过了联考。考进了之前便看好的港立高中。而此时马小玲的姑婆也越来越忙。时常十天半个月的不回家。于是小玲算是彻底在林琳这里扎下了根。
这里衣柜内的衣服,都是小玲喜欢的风格。凡是不回家的日子,小玲都会穿她喜欢的衣服上下学。凡是回家的日子,小玲就只穿校服来回。
林琳的元青花,被嘉嘉送到了拍卖会上,卖出三百二十万港币的高价。有了这笔钱,林琳至少未来十年都不用为钱发愁了。
因为住的近了,很多事情都容易露出马脚。当然林琳不认为自己会武功这件事情是什么马脚。只是她一直扮演的易推倒软妹子质资算是彻底白瞎了。
林琳会武功的事情,和马小玲神神叨叨的神婆内在,两人都不约而同的瞒了珍珍。
知道林琳会武术后,马小玲便十分大胆的拉着最佳打手林琳,背着她姑婆接了很多小生意。每每挣了钱,便去买那些她喜欢的衣服和背包。
其实马小玲不知道,她每一次独自接生意,都是她姑婆特意为她选的。而且每一次,她姑婆都会站在不远处看着她。
直到有一次她姑婆担心她,站的距离有些近了。林琳才发现她。而这也成了林琳和小玲姑妈马丹娜的小秘密。
高中生活,一直很平静。至少林琳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的好记忆,她是再也不会想曾经的她那样担心大考小考周考月考以及临时抽考了。
这样的日子,在高二的时候因为马丹娜的去世而结束了。拖着一条腿的何叔在马丹娜去世前,曾答应她在方便的时候教导一下马小玲。至于接马小玲同住的事情却安排在了林琳这里。
马丹娜一生并无多少积蓄,但做为马家驱魔龙族的后人,给马小玲留下的财产却足够她大学毕业了。
尤其是马丹娜让马小玲住到林琳这里,将她们的房子租出去收租金这一点,更是保证了马小玲的生活来源。
要知道马小玲跟林琳是合住,长住的话只要负担一半的费用就可以了。而马丹娜的这大套房子,可是一间小别墅呢。
弥留之际,马丹娜对林琳说,小玲还太小了。她不放心让她一个人住。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没有人知道。所以才决定让你们两个住在一起,互相照应。
但怎么样也是给人添了麻烦。她还有一些功力,这些功力是传给小玲后剩下的。她愿用这些早晚都要消失一空的功力帮林琳加持一件法器。
马丹娜是知道林琳会武术的,至于使什么兵器,却是多种多样的。有时是伸缩剑,有时是长鞭,还有时是根玉萧。所以,马丹娜让林琳自己选择加持哪一件兵器为法器。
林琳想了想,拿出来玉萧。这是黄药师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意义不同。她是真的将他当成自己的外公的。
而且玉萧看起来就没有剑和鞭子结实。虽然这把玉萧是黄药师用极寒之地最坚硬的玉芯所制。但她就是会担心它哪一天被弄碎。
玉萧不过五十公分,今天来见马丹娜前,学校有文艺汇演的采排,所以林琳正好把它拿在手心。
将玉萧递给马丹娜,看着拼命忍住眼泪的马小玲。林琳第一次对马家的祖训产生了怨念。连哭都要被禁止的女人,人生是多么的可悲。
马丹娜拿玉萧拿在手里仔细地看了看,赞道:“好萧,小何,你来看。”
何步接过来,用手弹了弹萧身,点头。确实是把好萧。便是不加持,一般的场面也不用担心。
就算是为了配上这把萧的本身,马丹娜也比刚才更正视了几分,让何叔摆好了阵,在马小玲的搀扶下,一步一步走进阵里,慢慢地打着手势,轻轻地诵读着林琳听不懂的咒语。然后在一片耀眼的五□□光中,马丹娜轻喝了一声,“去”。
玉萧便像是有了自己的意识一般,在金光中不停的转着圈。等一刻钟后,金光消失,玉萧慢慢地向下落。马丹娜便让林琳将此萧接到了手中。
在林琳点了一滴精血在玉萧上后,血被玉萧全部的收全了。这一场法器的加持才算是完成了。
而马丹娜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