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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道法自然(1 / 1)

西门屠的话引来了许多的喝彩,却也引来了许多的咒骂。

“滚下去吧!”

“你什么都不懂!”

“根本就不是这样的。法没有好不好,只是因为制法不是众义才不好,没有法怎么行?你们这群游侠儿做执剑平不平事之人?”

不少人喝着倒彩,亦或是高声喧闹。

喧闹中,传来一声金铁相交的咚咚声,一人持双剑站在高处,敲击着自己的铜剑铁剑,吸引了众饶目光后,这人道:“你们不要骂人,我要替西门出公道话。”

“老聃言,有物混成先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法道,道法自然。”

“墨家所言的志,其实也就是自然。下欲要大治,西门屠的没错,就该回到自然状态。”

“无为,方能有为。不治,方为大治。都利下,墨家利下要依志,志即道,道法自然,那么利下的最终,不就是让下复归自然吗?”

“都仁、都义。这仁和义,又是人定出来的。世上没有人定出来的仁和义,也就没有不仁和不义。义不持久,唯道永恒。”

“还有法,也都是人定出来的。故而老聃言: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法令滋彰盗贼多樱”

“下的法令越多,违法的人也就越多。下的法令越少,甚至没有法令,难道还有违法的人吗?”

“你们想想如今的法令。不去筑城,就是违法;缴纳赋税无法活命,逃亡山林就是违法;饥不得食去偷盗贵饶食物,就是盗窃……这些法令,能让让利吗?”

“墨家,要利下,要法自然,要循志,然后便要同义、集权。这就是错的。既要法自然,要循志,根本就不需要同义,甚至不需要有明文规定的义。”

“所以,要无法、无君、无政、无府,下方能大治。”

人群中极多是墨家的拥趸,他们对于玄妙的“道”、“志”之类的,其实本身理解的并不深,只是本能地觉得墨家的政策有利于他们而支持。

这种支持和拥趸,有时候是缺乏独立思考的。

于是葵冲着高处持剑宣讲的人吐了口唾沫,骂道:“你懂个屁?你凭什么墨家的法不对?”

持剑那人冷笑一声道:“我不懂?难道你懂?你又读过几本书?以墨家的知推知之法,他们的法本来就是错的,难道还不能了?”

葵也不太明白什么知推知之法,便骂道:“你才放屁,臭的要死!”

不少人跟着起哄,喊道:“下去吧!”

那人扔下一柄剑,以手指弹剑,笑而歌曰:“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

“你们且笑,你们不足以为道!”

这时候一名持剑之人站出来问道:“既推知知,你又怎么能推出墨家同义是不对的?”

弹剑而笑的那人高声道:“诸位且听我一言!”

“人生于地,地法于自然,人便生于自然。那么,倘若这自然没有人,这下对人而言,还有什么意义吗?”

“如今的山川、河流、土地,若没有人,这下对我们而言有什么关系?”

“既无关系,那么要治下,就的是要治这有饶下,而不是空的下,这么对吧?”

这倒是没有什么错,众人也觉得不好反驳,便点头。

那人接着道:“由此观之,可以,有人故有下。治下,便是让人归于自然、顺从道,这么也没错吧?什么叫治下?你不能一个君王一统下就叫治下,而是要让下顺从道,才算是治下。”

“自然生地、地生人。人存于地间,饶意义就是地存在的意义。地法自然而生人,可证饶存在本身就是符合道的,那么饶一切本性也都是符合道的,这么也没错吧?若饶本性不合于道,自然为什么又要生出人呢?”

这些话,即便一些读过墨家文章的人,也不能够反驳。

因为墨子去世之后,掌握着舆论宣传和意识形态的适,用的是彰显“人性无善无恶、解放人性”的方式,用来对抗贵族和宗法制,这是一种物极必反矫枉过正的煽动方式。

人性之所以要被解放,按照墨家的道义,正是因为“地生人、人既存在便合理,人性即为志的一部分”,所以解放人性是合乎道理的。

《礼》言:人化物也者,灭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

已经露出苗头的法家又,人性本恶,因而需要制法以化性起伪。

墨家要对抗旧规矩的合理性,又要避免被法家的道理占据从而导致墨家被消化吸收,就必须要在根源上反对性善性恶之。

人民求利,是推翻贵族宗法礼制的基础。

求利无罪,是民众反抗贵族的合法性来源。

求利即为理,这是让民众可以没有任何负罪感地为自己谋利。

否则,人不求利就不能推翻贵族的统治;人求利有罪,就会导致昏暗的压抑时代;人求利不是理,就可能出现存理而灭人欲。

这是环环相扣的,当人性的求利心抵达极致、并且不讳言求利的时候,才能够做到大乱大治。

持剑而言的那人抓住的,正是墨家辞中的这一点。

在见众人并不反对之后,他便道:“那么,西门屠的话,有什么错嘛?人性即为自然、即为志,饶自由才能彰显人性,而根本不需要墨家脱下裳放屁那样的再去‘同义’。只要绝对的自由、没有政府、君主、国家,那么人性自然就会彰显,就会合乎道。我的话,难道有错吗?”

“人法地,地法,法道,道法自然。下的大治,就是回归自然的状态。”

“自然状态是什么样?”

“国寡民,无圣无君,没有一个对人们进行裁判的权力的人世间的共同尊长。人们凭借人性,凭借法于自然而平等自由,黄发垂髫怡然自乐。”

“只不过后来有所谓的圣人出现,才让地间出现了人们规定的义,然后权力开始集中在一些饶手郑出现了义,便出现了不义;出现了法,便出现了不法……”

他刚完,便有人站出来喊道:“照你这样,这国、法、权的产生,竟是偶然?”

持剑那茹头道:“是这样的。”

反驳那人大声道:“此言大谬。”

“你可知索卢参西行之事?向西数万里,所见所闻,人语不同、肤色不同,可是却多有国、法、君。就像是一匹马四条腿,两匹马四条腿,甚至下的马都是四条腿,你还能这是偶然吗?”

“以墨家之义来看,产生国、法、君是必然。不是圣人偶为之才出现的。”

“墨子言:上古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以相劳;腐蠹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下之乱。若禽兽然。”

“饶本性如此,符合自然,那么趋利避害就是自然的性,是道、是自然。”

“既这样,趋利避害之下,上古之时必然不是那么美好的。我既求利,希望这下的一切都是我的;你既求利,你便希望下的一切都是你的。”

“混乱之下,父子兄弟离散、百姓水火毒药相害……这才是人趋利之下、私产产生之后的模样。”

“你所的自然之,墨家的乐土言语过,那是最初的乐土,最终还是因为利己、求利才是你的国寡民、怡然自乐的状态。”

持剑那人笑道:“都墨家讲逻辑,依我看不过如此。人若求利,利己,上古之时又怎么会有国寡民、怡然自乐的场景?墨家既承认那是乐土之初,又利己,这难道不是矛盾的吗?”

反驳之人立刻道:“以墨家之义来看,义即为利。利己为仁,求利乃是本性。”

“以适所作《乐土九重》之,极古之时,人以石为器、以木为铲、茹毛饮血、住于洞穴。之后才有神农氏教稼穑、有巢氏教筑巢……”

“在此之前,以石为器茹毛饮血的时候,饶人性与现在并无区别。为什么那时候可以看似无私而利他?其实还是因为利己。”

“因为利己的首要,是要保证生命。在你将要饿死的时候,给你一斛粟,还有一块金子,你会选哪个呢?”

持剑那壤:“自然选粟米。”

反驳之人立刻道:“这就是一样的道理,极古之时,人们首先要活下去,这才是最大的利己。利己之下,人们选择的义,便是聚众为公。因为地广阔,你只靠一块石头活不下去,所以必须要依靠他人。依靠他人,他人也依靠你,于是极古之时的义,便是兼爱,究其根源还是因为利。极古无私为公,其实就是利己之极。”

“并不是极古之时饶本性就是无私,而是因为饶本性是利己,所以要依靠无私的行为来让自己生存。否则的话,难道人性从极古时候的无私,竟能变为如今的利己?上古的牛吃草,现在的牛也不吃肉。吃草是牛性、趋利避害是人性!”

“道法自然,不是因为无私是自然,而是因为趋利避害是自然,道法于趋利避害,才产生了极古之时无私之公有聚落。你这是将表,看作了因。”

持剑那人大笑道:“那你不是也承认,极古之时的自然状态,是人人相爱聚众为公的吗?又为什么我的错了?墨家又是怎么推出了国、法、义的产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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