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还没有到响午的时辰,但天气已经热得让人受不了。
宋国公府的小厮站在宫墙前面阴凉的地方,不断的拿手扇着风,眼睛则一动不动的看着宫门之处,生怕错过了什么。
过了一会,孟绍黑着脸从宫门里走出来,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小厮心里“咯噔”了一声,凭多年伺候孟绍的经验便可得知,自己这位国公爷心情怕是不大好,看来是被宫里的贵妃娘娘又给气着了。
孟绍性子内敛,虽然生气的时候也不会轻易拿下人出气,但是若是这个时候惹着他了,那他也不是那么好说话的。
小厮不敢耽搁,连忙捧了剑迎上前,对孟绍行礼道:“国公爷。”
孟绍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将剑佩回身上。外臣入宫不得随身携带武器,所以他早晨入宫之前,便把随身携带的剑交给了小厮拿着。
他佩好剑之后,跃身上了马,然后对小厮吩咐道:“回府。”接着便踢了一下马腹,“驾”了一声。
那座巍峨的皇宫渐渐的在他身后远去,但孟绍的心情却并没有因此好转。他想到孟贵妃对他说的话。
孟贵妃一大早让人来国公府传召宣他入宫,他也有些事想要和孟贵妃说清楚的,便没有耽搁的换了衣裳,随内监入了宫。但他走进鸾阳宫的大门,看到的人却不止孟贵妃,还有永和长公主和南阳县主。
孟贵妃对永和长公主很客气,话里话外想要将他和南阳凑成一对,而永和长公主亦是附和,话里话外表达了对他的满意,而南阳则是微垂着头,一直含羞带怯的看着他笑。那双跛腿被她藏在衣服下面,这样坐着看着,倒像是个正常人。
他不用想,也猜到了孟贵妃今日召他进宫是为了什么。
他心里不满,对着永和长公主和南阳县主不好与孟贵妃说什么,便以“旧人刚去,不敢急纳新人,昭自己薄幸”为由拒绝。
这本是普通拒绝人的话,且说得合情合理,但因南阳腿上残疾,在婚事上一直不顺,永和长公主和南阳县主显得十分敏感,永和长公主马上便冷了脸,质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嫌本宫的女儿不好?”
南阳县主也在旁边开始哭哭啼啼的,仿佛他真的说了什么十分绝情的话一样。
孟贵妃起身道歉,却并没有让永和长公主消气。
最后永和长公主也只留下几句:“你以为你是谁,敢挑剔本宫的女儿。本宫的南阳是圣上的嫡亲外甥女,圣上亲封的县主的封号,若不是看在你还算年轻有为的份上,你以为本宫舍得将她嫁给你做继室,帮你养那便宜儿子。本宫告诉你,南阳愿意嫁给你,那也是你孟绍高攀了,你敢嫌弃本宫的女儿?”然后又狠狠的瞪了孟贵妃一眼,便带着南阳离开了。
孟贵妃也很生气,但她不能责怪永和长公主和南阳县主“玻璃心”,便只能责骂他这个外甥。
他想着孟贵妃说的话。
“本宫知道南阳腿脚不好,让你娶她是有些委屈了。但女人嘛,娶回家里被子一盖,不管美得丑的胖的瘦的,还不都一个样。重要的是她能给家里带来助益。”
“你自己也是娶继室,前头原配还留下了个嫡子,你以为还能挑选什么,南阳是你最好的选择。”
“十皇子是国公府的外孙,是你的亲表弟,他的前程跟国公府的前程跟你的前程都是一体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你尽心辅佐他,也是为了国公府和你自己的前途。为此稍受些委屈又有什么……”
孟绍心里哼笑一声,十皇子是国公府的外孙不错,但就算他要从龙之功,他也未必就一定要辅佐他。
十皇子是贵妃的唯一儿子,他是贵妃的唯一选择,但却不是国公府和他的唯一选择,甚至不是国公府和他最好的选择。
十皇子排行不靠前,如今才十二岁,排在他前面的齐王、魏王等人比他大了十岁不止。而这两人一个是先后所出,一个是继后所出。魏王在朝中经营已久,早已有了自己的势力;先后虽被废,齐王亦被驱逐,但齐王这个人却不可小觑。
圣上这两年的身体渐渐有颓废之势,怕是没有十年的光阴来等十皇子长成,然后在朝中培植自己的势力。所以他若辅佐十皇子,于国公府的前途来说,反而是弊大于利。
孟贵妃其实未必不能想到这一层,只不过到底是将儿子看得比娘家重要,没有将国公府放在心上罢了。
照他来说,十皇子最好的结果是现在在圣上面前当个孝顺乖巧的小儿子,不要去掺合储君之事,顺顺利利的在圣上驾崩前封个亲王,等新君登基之后,携孟贵妃去藩地,做个富贵闲王。
只是这十几年的荣宠,怕是早已养大了孟贵妃的野心,她未必甘心只当个藩王太妃。
孟绍叹了一口气,贵妃跟国公府不一心,偏偏又有斩不断的亲缘,万一她做出什么激进的动作来,只怕会拖了国公府的后腿。
孟绍回了宋国公府,先去了孟太夫人的院子想向母亲请安。
但刚走进院门,却听到屋子里面有说话声,间或还有笑声。他听得出其中一个是母亲的声音,另外一个声音却有些陌生。
他问旁边的丫鬟道:“母亲院里来客人了?是哪家府上的夫人。”
丫鬟答道:“是亲家府上的二夫人和亲家五小姐。”
孟绍听了点了点头。
按理程家二夫人是长辈,他本应该进去拜见。只是他对程家人印象不佳,加之上次程二夫人和程五小姐在国公府表现出来的明晃晃写在脸上的目的,更不想进去。
他对丫鬟吩咐道:“不用进去禀报我来过。”说完转身便打算离开。
结果这时候身后却有女子的声音传过来,唤了他一声:“大姐夫。”
孟绍转过来,然后便看到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看着还小,身量像是还没张开,穿着一身银红色的衣裙,头上没有梳少女的双丱髻或螺髻,却故作成熟的梳了牡丹髻。
她此时手中抱了一束像是刚摘来的花,正含笑盈盈的看着他,眼睛故作的水盈妩媚。
她的声音也有些故作的俏皮,望着他道:“大姐夫,您还记得我吗,我是观萤,上次您见过我的。”
孟绍印象不差,自然是还记得她的。
孟绍点了点头,道:“过来玩?玩得开心点。”
说着又看到她手上的捧着的花,那是一束木芙蓉,有白色的、粉色的、红色的、黄色的,还有一朵醉芙蓉。
孟绍皱了皱眉头,观玉生前喜爱木芙蓉,所以让人在花房里种了许多木芙蓉,其中醉芙蓉还是她自己亲自培植出来的,他记得花房里一共才长了五六棵。观玉喜爱木芙蓉,但却不喜欢折下来观赏,二十喜欢让它们种在土里,这样连土带花的观赏。
观玉走后,孟绍让人继续精心养着那些话。她生前他们感情不算太好,经常吵架。她去世后,心里常有愧疚的时候,觉得当初应该好好待她。让人精心养着她的话,多少是一种弥补愧疚之意。虽然这种弥补显得毫无意义。
观萤见他看着她手上的花,便笑着解释道:“母亲和太夫人在屋里说话,便打发我自己在外面玩,我见花房的木芙蓉长得好,便想折一些养在瓶子里,放在太夫人和大姐夫的屋里。屋里放一些花,住在里面人也舒心些。”
孟绍没有说话,转头看向跟着程观萤的丫鬟。
那丫鬟连忙低下头来,一副怕被责骂的样子。都知道木芙蓉是夫人生前种的,夫人生前从不让人摘那些花。亲家五小姐要折时,她也不是没有阻止,只是亲家五小姐太把自己当回事,非说她是折给太夫人的,太夫人和国公爷一定不会责怪。然后就不顾劝阻,自作主张的折了花。
程观萤并没有发现孟绍表情有了变化,继续眉眼带笑的娇声道:“早上和母亲来时,便想给大姐夫请安,但太夫人说大姐夫进宫去了,还十分遗憾今日怕是不能见到大姐夫了。对了,上次见大姐夫时,发现大姐夫身上佩玉的络子旧了,我便帮大姐夫重新打了一条……”说着将手上的花交给身边的丫鬟,从怀里拿出一条络子来,继续道:“希望大姐夫会喜欢。”
孟绍越加皱起了眉头,实在觉得这个姑娘不仅不懂得察言观色,而且轻浮得很。虽说是姐夫,又是才第二次见面的男子,怎么也该懂得避嫌,竟然就这样将自己的女红送了出来。
他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个姑娘来,“观音”、“观萤”两个名字读音相似,同样是十二岁,也都是程家的姑娘,怎么差别这样大。
孟绍道:“五小姐有心了,我身上的佩戴之物,自有身边的丫鬟打理。无功不受过,拒不敢受。”
程观萤有些失望,脸上低落起来。但很快又打起了精神,重新道:“大姐夫,叫我观萤就好。这络子是我……”
只是他话还没说完,孟绍已经转身离开了。
程观萤看着他的背影“诶”,连忙喊住他道:“大姐夫,大姐夫……”说着想要上前去追,结果却被身边的丫鬟用力拦了下来。166阅读网